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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未领证男子去世后婆媳争产”一事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热议。据极目新闻报道,一对情侣在老家举办婚礼后仅41天,男方因车祸不幸离世,留下包括保险理赔、房产等在内价值超过400万元的财产。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女方与男方母亲就财产归属与补偿问题产生激烈争议,目前已对簿公堂。该事件牵涉同居关系财产处理、事实婚姻认定、彩礼返还、遗产继承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也引起公众对“仪式婚”与“法律婚”效力差异的广泛关注。
针对这一热点事件,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品宣部专访了本所主任朱现领律师,请他围绕“未办理结婚登记能否参与遗产分配”“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等核心争议,从法律实务角度进行深入解读,以帮助公众厘清相关法律边界,理性看待此类纠纷。
一、婚礼≠结婚证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婚姻关系的成立以办理结婚登记为准,举办婚礼、同居生活,甚至生育子女,均不能替代登记的法律效力。朱现领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意味着,如果双方仅举办婚礼而未登记,在法律上仍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夫妻关系。
在上述事件中,男女双方虽已举行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因尚未领取结婚证,女方在法律上并不具备“配偶”身份。朱现领分析:“在男方去世且未留有遗嘱的情况下,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由于女方并非法律意义上的配偶,她无法直接以继承人身份参与遗产分配。这是此类纠纷中最关键,也最残酷的法律现实。”
二、同居关系析产
无法以配偶身份继承,是否意味着女方完全无权主张财产权益?朱现领律师指出,这需要转入另一个法律路径——同居关系财产分割。“虽然女方不能继承遗产,但如果她能证明在同居期间,双方财产混同,或她对共同财产的形成、增值有实质性贡献,可依据《民法典》相关原则,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或要求对其付出的劳动、资金等予以合理补偿。”
他进一步解释,这类主张的核心在于举证。“例如,女方若负责日常家务、协助男方经营、共同偿还房贷等,均可作为主张补偿的依据。但必须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财产混同状态或具体贡献程度。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同居时间、财产来源、贡献大小等因素酌情裁判,而非直接按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进行分割。”
三、彩礼返还之争
本案中,男方家庭主张女方返还18.8万元彩礼及各类红包、转账,是另一争议焦点。朱现领律师指出,彩礼的法律性质一般被视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这一规定并非绝对。”朱现领补充道,“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是否已用于共同生活支出、未登记原因等因素,酌情判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例如,若双方已长期同居并将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开销,法院可能判决部分返还或不返还。”本案中,女方主张彩礼已混同用于婚礼及共同生活,若她能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在审理中将予以考量。
事件中还涉及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共同管理的证券账户等财产。朱现领律师分析,这类财产的确权与分割更为复杂:“对于房产,关键看登记在谁名下、出资来源、还贷情况等。若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女方需举证自己参与出资或还贷,才可能主张相应份额。对于共同操作的证券账户,若能证明女方参与管理、出资或该账户属于共同经营收益,也可主张分割。”
他特别提醒,同居期间的经济往来如无明确约定,极易产生纠纷。“建议同居双方对于大额财产、共同投资等,尽量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各自出资比例、产权份额、分手或一方身故后的处理方式,避免日后争议。”
四、情、理、法的冲突
这一事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共情与争论,正在于其中情、理、法的剧烈冲突。从情感和风俗上看,女方以妻子身份举办了婚礼,共同生活,并在男方临终时陪伴照料,其付出与处境令人同情。但从法律层面,她因一纸结婚证的缺失,而无法获得法律对配偶的权利保障。
朱现领律师表示:“法律保护的是依法成立的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它不否定情感付出与道德义务,但在财产分配和继承问题上,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要件进行裁判。这也是在提醒公众,法律手续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无论感情多么深厚,仪式多么隆重,完成结婚登记才是保障双方权益,尤其是财产与继承权益的根本前提。”
朱现领律师对于处于类似情境中的当事人,给出以下建议:
尽快梳理证据:系统收集同居期间的财产凭证(购房合同、出资证明、还贷记录)、共同生活开支记录、沟通记录(提及财产、婚礼、共同规划等)、证人证言等,为可能的协商或诉讼做好准备。
理性选择诉求:明确自己最核心的诉求是财产分割补偿,而非遗产继承。在法律框架内主张对共同财产的贡献补偿或份额分割,比主张配偶继承权更具可行性。
考虑协商解决:此类纠纷情感因素浓重,诉讼耗时耗力且结果不确定。在律师协助下,与对方进行理性沟通,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可能是更高效、更顾及情感的处理方式。
强化法律意识: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应尽早规划办理结婚登记。对于婚前、婚后的财产,可通过协议、公证等方式进行明确约定,防患于未然。
“法律是冷峻而严谨的规则体系,它尊重事实与证据,保护的是依法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朱现领律师在采访最后强调,“婚礼是情感的仪式,而结婚证是法律的承诺。在涉及重大人身与财产关系时,法律的‘形式要件’不可或缺。我们呼吁公众在重视情感联结的同时,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及时通过合法程序固定法律关系,让权利的保护走在风险前面,而非事后艰难追索。”
每一则热点纠纷的背后,都是法律知识与现实生活的深刻碰撞。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社会热点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理性的分析与解读,助力公众更好地知法、守法、用法,在法治框架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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