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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运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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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拟对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改造提升工程(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鱼山岛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内
建设单位: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5#连续重整装置、3#重整氢提浓装置、3#富氢提浓装置、3#C1/C2分离装置、1#C10分离装置,并对部分装置进行扩能技改。
项目建成后,浙石化原油加工能力仍为4000万吨/年、PX产能仍为880万吨/年、乙烯产能仍为420万吨/年,均保持不变。
为适应不同油品加工需求和“减油增化”要求,浙石化对炼化一体化项目实施升级改造,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包括:新建3#浆态床渣油加氢装置(扩建催化剂配置单元)、新建2#油渣制气装置,扩建油渣气化重金属回收装置,配套扩建硫磺回收装置,已于2024年7月获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批复。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炼油、芳烃、乙烯及下游化工品装置已全面投产。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炼化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即本项目)产品以及现有装置富余外售的苯、丙酮等为原料,建设高端新材料项目,延伸下游化工产业链,发展高端化工产品和新材料产品,加快浙石化“减油增化”的产品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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