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权威媒体公布了某地订婚强j案的一个关键证据!那就是在事后,女方离开房间后,男方追出去,拖拽女方坐电梯回房间的视频。这个视频呢,妇女报也点评了,基本上这个电梯里拖拽女孩的视频,就当成了订婚强j案里,男方对女方强j的铁证了。
对于一审二审的结果,我是认可法官的判罚的。毕竟这么大,影响那么大的案子,法官都会谨慎判罚。都会充分考虑证据的。我相信,网友们也很认可法官的二审判罚。对于这个案件的最终结局,网友们都是很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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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最近某权威媒体公布出来的那个电梯视频,某女报把这视频里的拖拽行为,坚定认为是强j案的铁证,对于这一点,网友们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视频里,男方对女方的拖拽行为,真的就能认定为强j的的铁证吗?
了解过这个订婚强j案的网友,应该都记得,两年前公布出来的电梯出来视频,是男女双方,很亲昵地进电梯的。
又从一审法官披露的案件细节里,女方被男方在电梯里拖拽的视频,是发生在男女双方发生了关系后,所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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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关系后,女方对男方的抗拒,男方对女方拖拽,是否就能证明之前发生关系,属于强j呢?
专业人士觉得,事后的激烈反应,能反推发生关系时,女方不是自愿的。
也正如某女报说的,性同意当时同意了,不等于事后同意,性同意是可以撤销的。
网友们很认可专业人士对事件的判罚,也不去质疑专业人士案件透露的证据,是否很扎实到铁证如山。
网友只是好奇!
有没有这么一种情况发生!就是女方半推半就同意了。毕竟在整个社会的观念里,男女第一次发生关系时,通常都是女性被动接受,而需要男性主动去推进的,就是俗称的半推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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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女方是带着一种期待去和男方发生关系,而发生关系后发现男方不兑现这种期待后,就会恼羞成怒,最后报j说自己不是自愿的。
已经有案例了,就是某大学生强j案,两个都是大学生,发生关系前,男方有没有答应当女方男朋友,不知道,但是女方的期待就是,发生关系后,要当男方女朋友。
所以,两人发生关系后,第二天两人还一起手拉手去吃饭啥的,第三天男方不愿意当男朋友后,女方就告强j了,最后法官认为男大学生事后没有兑现当男朋友,和女方发生关系属于违背妇女意愿!然后男大学生被判刑了。二审改成判三缓三。
那么回到这订婚强j案!男女双方,在订婚时,就让人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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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订婚,居然要签订一份不公平的书面协议。而这份协议里,就涉及到剩下的彩礼,和房子加名等。
那么,两人在半推半就下,发生关系后,女方还在房间里洗了个澡。
洗澡后,两人会不会因为房子加名等问题,谈不拢,而女方就说要报警。然后就发生了像专业人士解惑时,所描述得那样呢?
反正,网友们对两人发生关系后,反应激烈,在电梯里拖拽行为,就认定是强j的证据。这会不会排除了那种合理的怀疑呢?
王校长说过,熟人的强j案,大概率是钱没给够!而这订婚强j案,会不会也是真发生关系后,房子加名问题没谈拢,而发生的呢?
这种怀疑,还是有一点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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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订婚时,女方居然要男方写书面协议。
大家平时写书面协议的目的,,就是怕对方赖皮,或者是自己想赖皮时,有个书面依据给自己脱身。
两人发生关系后,在房间里是否谈到房子加名这事,外人不知道,专业人士没有解答疑惑。
不过,从事后被害人母亲,找男方加快领证结婚进程,提前房子加名等。
其实,可以看出,不管是事前签协议让男方房子加名,还是时候受害人母亲催促男方加快结婚进程,提前房子加名。
都有合理的理由,怀疑两人发生关系后,在房子里,是否因为房子不加名,两人发生了矛盾呢?
就像王校长说的,钱给够了,就不是强j。那么会不会是,房子加名了,两人发生关系就是自愿的。房子没加名,就是违背妇女意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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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想说的。
订婚强j案,专业人士认为男的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属于强j,入狱3年。
网友还是很认可的,拍手叫好!谁叫他,违背妇女意愿呢。
但是,如果说事后,发生在电梯的男人拖拽行为,就是强j的证据。
网友们觉得,这是否是少考虑了,钱没谈拢这个可能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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