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问最近大手笔花30亿请全民吃喝玩乐,目的是为了推广千问。不过最近,一则阿里千问强盗式“维权”的消息却意外走红。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一名博主在社交媒体上吐槽,他在10年前做自媒体时注册了一个公众号——千问,当时工作忙,发了几篇文章就不更新了。但是10年后杭州某公司的一款Ai产品和博主的重名了,并且疯狂投诉博主侵权,已经被腾讯驳回4次了,目前在投诉第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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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伙都知道这某大厂是谁了,阿里用一种强盗式的维权行为,逼着作者放弃自己的知识产权,还好,腾讯驳回了,就像博主说的那样,为腾讯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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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争议的核心实际上到底是谁在侵权的问题,博主的千问是2015年就注册并运营了,而阿里千问商标注册时间,至少比博主的千问整整晚了10年,然而阿里以该公众号“未经授权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商标权)”为由发起侵权投诉,这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虽然博主后面没更新,但并不妨碍博主享有其“千问”公众号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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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品牌角度看,这是一个典型的“名称撞车”事件,其实解决起来并不难,但阿里的这种做法,无异于露出了巨无霸企业的霸权嘴脸,加勒比海盗都没这么猖獗!
商业智慧与“强盗逻辑”
面对“名称撞车”事件,一般企业都会考虑客观事实,尊重在线权利,通过和当事人商业谈判妥善解决,这属于正常的商业逻辑。而这种案例比比皆是:
2009年,雅虎以8万美元购买了与其旗下OMG娱乐业务同名的OMG.com域名,原因就在于人家注册和使用在先。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奇虎360公司身上,2015年,花费了1700万美元(约合1.06亿元人民币)购买了360.com域名,据称,此前,和该域名持有公司沃达丰商谈长达好几年。
当然,面对恶意抢注事件,企业也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还是雅虎,曾有人注册yahoobook.com域名并向雅虎索要2500万至5000万美元的天价,雅虎通过提交证据证明了对方属于明知雅虎商标和权利的情况下有意,最终通过仲裁收回了该域名,分文未付。
反观阿里在处理“千问”公众号事件上的做法,是一种典型的忽视事实、利用体量优势强压弱小的“强盗逻辑”
阿里不是不懂商标保护,更不是不懂商标法,2024年,对山寨“通义千问”App的运营方飞游科技公司提起诉讼并胜诉,获赔23万余元。这一场诉讼,阿里赢得有理有节,针对的是明确的、恶意的“搭便车”和混淆行为
可这次,阿里的强盗逻辑在于:它将用于打击恶意侵权者的法律武器,错误甚至横不讲理地指向了一个无主观恶意、且使用在先的个人主体。这种做法不是“维权”,而是典型的“霸权”,试图利用自身资源抢夺既存的网络生态。
品牌权益的合理边界
保护品牌权益无可厚非,也是法律赋予给阿里和所有企业应有的权利,但边界在于“合理”二字。
“合理”的基础是尊重事实。在发起任何维权行动前,进行详尽的事实核查是先决条件。要分清对方是恶意抢注、制造混淆,还是善意、在先的普通使用。
“合理”的核心是动机与手段相匹配。对于发布山寨APP、意图欺诈的恶意侵权者,必须重拳出击。但对于一个10年前注册、早已停止运营的个人公众号,持续投诉不仅法律依据薄弱,更会引发公众对品牌“恃强凌弱”的负面观感。
“合理”的智慧在于懂得将法律作为最后选项。对于在先的非恶意使用,一封礼貌的协商邮件或一个象征性的合理报价,远比冰冷的律师函更能体现品牌的气度与温度。品牌的美誉度,正是在这样的选择与权衡中累积而成。
在“千问”事件中,微信平台已经连续驳回投诉的决定,本身就是一个清晰的信号:市场的规则尊重先来后到,而不是持强凌弱。
阿里的“千问”也许是技术上的创新者,但在处理这个事件上,却展示了一种与创新精神背道而驰的陈旧霸权思维,我相信,如果和这个博主好好商量,甚至开出一个合理的价格,这个事情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个非常好的结局!
真正的品牌力量,从来不是商业上的庞大和法律上的强势,而是懂得何时该亮剑,何时该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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