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哪个国家会如此费心教你适应环境?
本来已经“定分止争”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又被官方权威媒体将其中部分细节翻出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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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要明确一下:电梯视频实质上是一个辅助性证据,并非直接证据,因为电梯视频发生在“性侵”之后,而不是之前。
也就是说:事后女方反抗的原因可以是多因一果,逻辑上不能唯一归因于性侵。只能用它证明 “当时她是抗拒的”,不能倒推出因为电梯反抗,所以一定是“性侵”,时间轴不支持这样的因果倒置。
上述分析旨在澄清基本逻辑和事实,避免有些人将电梯视频当成性侵的直接证据。官方完全没有这么说,而且从上面截图中可以明确看到时间线是先“发生性关系”,然后才是“电梯里的一段视频显示”,受众不要想当然把电梯里的行为默认放在性侵之前。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
既然不是直接证据,既然判决已经“定分止争”,既然这事已经过去了比较长时间,民众已经不像当初在舆论上普遍争议,为什么还要再次翻出来宣传呢?
现在再翻出来,至少会有以下问题:
- 再次引发争议;
- 把 “间接证据不能单独定案”“事后反抗归因” 等逻辑瑕疵重新暴露;
- 让不满者再次发声。
那么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其实都是为你好。
是不仅要让你口服,也要让你心服。
舆论上不再提起,不等于内心服从。反复宣传引发争议官方当然知道,但是可以带来民众内心真正理解和服从,而且短期舆论吵一吵,可控、可退、可平息,这是合理且值得的。
那么这事应该怎么理解呢?
强奸罪中“违背妇女意志”,这是核心,也是现实规则;对这类案件依“违背妇女意志”进行审查、判决是事实。
这个案件或者其他类似案件之所以有很大争议,根本上还是很多人不认同这个核心、不认同这个规则,希望否定、打破这个规则,无视现在的事实。
而官方反反复复宣传,就是要以最温和的方式扭转不认同的那些人的思想和看法,生怕因为不认同、抱有不合时宜的观点,做出不利于自己的错误事情——
反复宣传让你理解,总比你不信邪偏要撞南墙被抓起来受刑罚温柔多了吧?
事实上这个事情之前官方就已经做出很多努力了,包括但不限于——
二审维持原判,并且审判长在二审后接受媒体采访并对关键问题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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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该案被收录进人民法院案例库,成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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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又再宣传一遍。
该案件中女方体内体表均没检出STR分型而且处女膜完整的证据,没有被法院予以采纳,但电梯拖拽被作为补充证据被官方强调和宣传,这是再一次强调了强奸罪中“违背妇女意志”这个核心观点了。
反反复复那么多次强调“违背妇女意志”,总该理解了吧?
你看看,还有哪个国家会这么苦口婆心、不辞辛劳、不厌其烦地向你宣传、普法?
就是怕你始终不信,不见棺材不落泪啊!这种用心良苦我完全感动了,你再不感动就有点不识趣了。
还在抱守头脑里的思想钢印,认为个人主观意志不配作为核心的人,是会自食其果的。
现在这种事,已经不是趋势,而是事实,说白了就是这个样,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正常人应该怎么做?
认清、尊重事实,作出选择。
人或者任何生物都必须直面现实环境,然后进行改变和演化。如果拒绝改变或者无从改变,必然会被淘汰。
选择的具体操作和可选的方式固然有很多,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就不详细说了。但是基本的原则可以明确——
1、在与女性发生关系或者亲密肢体接触的时候,必须获得女性可证实的、完全的同意,绝不能自己想当然,必须对女性保持充分、完全的敬畏。
2、即使上面这一条满足,也不能完全保证没有任何风险,因为既然是主观意愿,就存在“否定”或者“撤回”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因此,需要结合女方社会关系、背景、心理状态、情绪、约束条件……等各方面综合评估风险,对风险保持敬畏。毕竟蔡雅奇曾经报道过,一个法官的儿子出类似的事,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
3、不要妄图在这种事情上将物证、逻辑证据的优先级提高到“妇女意志”之前”,这种思想钢印需要清除。请记住,在这类事情上“妇女意志”是第一位,没有之一。我知道这点对于很多人难以理解,但这是一个事实,如果不面对这个事实,那么本质上也是一种忽视客观实在的臆测,是不尊重事实的表现。
请复习当时审判长接受采访的权威意见,熟读并充分理解下面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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