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二年六月初五,袁崇焕以密旨为由,请尚方剑斩东江镇总兵官毛文龙于双岛。密旨口谕是否真实姑且不论,身居一品且同样受赐尚方剑的毛文龙,为何不利用朝廷赋予的职权反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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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袁崇焕斩杀毛文龙的职权(权威)跟“尚方剑”没多大关系。
和影视剧里表现的不同,在明朝御赐尚方剑的主要作用,只是证明受赐者可代天子行权(一种皇权背书)。但受赐者可行哪些“权”,并不是来源于尚方剑,而是朝廷对其职务的规定,以及委派职务、任务时的敕令。
比如明朝设置于各布政司的巡查御史,因是代天子巡牧,所以各个都持有尚方剑。但职权范围基本都是调查地方民情、钱名、官员表现等,所以这些御史可参与地方政务,但握有尚方剑也不能任免地方官员等等。
这也是刘伯温说的,“先封尚方剑,按法诛奸赃”。即便有皇权背书,也得“按法”而不是依个人意愿肆意行事。所以从具体职权的角度去看,也可以说“尚方剑”是有三六九等之分的。
委任袁崇焕蓟辽督师的敕令,在规定督师便宜行事之权时,有“节制边镇文武、斩违令大将”的说明。但这个“边镇文武”,既不是所有军镇,也不是所有文武事务,有其具体范围 -- 蓟辽、登莱、天津军务。
毛文龙和东江镇虽远在海外(皮岛),但崇祯登基后就旨令东江接受登莱抚署节制。崇祯元年九月,因毛文龙两次至登州闹饷,巡抚孙国桢被迫背锅卸任。此后明廷不再委派新人,巡抚事务交由蓟辽督师直接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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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东江镇和毛文龙,均直接受袁崇焕的管辖,且在其“斩违令大将”的范围内。这一点明廷、袁崇焕、毛文龙以及东江镇其他高级将领都明白,这也是袁敢双岛斩帅的首要原因。
而且崇祯在事后给兵部的旨意里也旁证了这一点,“崇焕目击危机,躬亲正法。责其十二罪状,死当厥辜。大将重辟先闻,自是行军纪律,此则决策弭变,机事猝图,原不中制 … ”
另一方面,东江开镇后,明廷在委任毛文龙为平辽总兵官的同时也赐其尚方剑“以重事权”。这个“事权”同样不是啥事都有权管、都说了算,仅是让毛文龙在执行征剿建奴的军事任务时,可对相关军务自专。
可以说毛文龙凭天启的尚方剑,握有下属将领官兵的生杀之权,但绝不能说毛文龙能以此抗衡明廷的政令和相关封疆统辖规定。所以袁崇焕暴起亮剑时,毛文龙不是忘了自己也有,而是他很清楚拿出来也没用。
其次,毛文龙的一品官阶看着很高但没用。
明朝官员将领的官方身份,可细分为“职”和“衔”两种。“职”代表承担的职责以及拥有的权限。“衔”主要描述阶层待遇,它更多是与礼仪等级、官俸等挂钩,跟实权地位并无直接关系。
毛文龙的一品来源于“左军都督府左都督”,而它并不是有对应职权的实职,只是明廷赏赐武将的荣誉性官衔。而且明朝的大都督府自从被朱元璋一分为五后,也从制度上失去了其原有的绝大部分权柄。
加之明朝一贯“以文制武”的封疆管理体系,以及由兵部(不是五军都督府)统辖各地镇将的制度。所以这个“一品”不仅对挂兵部尚书衔的袁崇焕毫无威慑力,也救不了毛文龙的命。
最后,东江镇上下(包括毛本人)对于明廷降罚乃至处死毛文龙是有一定“预期”的。因为从天启朝开始,毛文龙就和明廷搞得很不愉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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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文龙来请饷,每以直捣奴穴为巳任,牵制奴不东为巳功。中朝惑其言,以为即未能捣奴而奴之不来,实文龙之力。不知文龙实不能制奴也。
《督师纪略》(孙承宗)
功罪原分两途,信赏必罚,系朝廷操柄。毛文龙即使有功,岂得代人赎罪?况奴酋入犯,文龙全不知觉,牵制安在?辄敢言功,乃为失陷封疆之人求宥,藐视朝廷,是何法纪?
《明熹宗实录·卷八十八》
一,频繁“以功挟饷”且不同意朝廷将东江镇纳入封疆管理体系。这军功如果是经得起核验的“真军功”还好说,但明廷认为毛是在虚报、冒功 …… 而不同意在东江镇之上设置抚署(巡抚)管理,更让朝廷对其用意产生了忌惮。
二,作为边镇将领却有心干预朝廷事务。毛文龙奏请朝廷宽免前辽东巡抚王化贞之罪,虽然于情于理都说得通(毛是被王提拔的)。但毛文龙说情的方式过于张扬,“愿将海外历受官阶,一一归还朝廷,以赎化贞之死”。
只要了解一下明朝二百多年来是如何忌惮以及限制武将和军队,就能明白在明廷和皇帝眼里,毛文龙这是在哀求,还是要挟。
三,因冒功、索饷、私自通商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可见山东总兵杨国栋劾毛文龙十大罪),毛在明廷内外的声誉很差,不仅大量官员在攻击弹劾他,不少官员将领还多次奏请朝廷将其解职、甚至处死。
而且崇祯也明显不喜欢毛文龙,登基后不久就开始整治毛文龙。
除了前文提及的重议“东江移镇”、划归登莱管辖,还直指毛文龙最不愿意被触碰的地方 – 登岛核兵。崇祯元年经两次勘合,定东江镇兵员2.8万人。进而崇祯要求东江镇以2.8万人为准,退还天启七年和崇祯元年多领的粮饷。
毛文龙一喊穷,崇祯就直接要求山东抚署扣减天启二年应发粮饷来抵扣。对于朝廷明显的整治,毛文龙没有选择服软退隐而是“以强抗强”,两次率兵渡海至登州闹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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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是明末九边各镇向朝廷索饷的惯用操作,但其风险很大。别说失败了谋主得送命,即便是朝廷服软补饷,事态平息后也可能会找谋主算旧账。即便东江镇远在海外,腾挪空间相对较大,但此事可能送命的认知东江上下还是有的。
至于毛文龙已知必死时为何不反抗?不论他是否想过搏一搏,他当时都没有搏的能力。
袁崇焕是密谋暴起发难,加上东江镇内部也有明显的派系之分,并不是铁板一块。比如属于东江的刘兴祚和刘兴治兄弟,就被袁提前拉拢,并在斩帅那天率部曲维持秩序、震慑其他将领。
所以毫无准备的毛文龙,在仓促间根本就组织不起反抗力量。同样毫无准备的东江诸将领,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决定是否为毛文龙去搏命。
而且袁崇焕行事也非常果决,宣读完罪状后立即下令处刑。根本就不给东江诸将反应时间,他们还在搞清楚状况、权衡利弊时,毛文龙已身首异处,其后相关谋划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如果袁选择缚送京师,毛真还有机会翻身)
最后,毛文龙也需为他的亲信、亲属们考虑。古代罪臣亲属亲信的结局,常常会与其被问罪时的态度挂钩(这也是不少人明知必死而不逃的原因)。所以毛文龙也在不波及亲信和株连亲属之间,做出了选择。
编者附:
毛文龙时期的东江镇,内部大致可分为四个派系。陈继盛、张盘为代表的旧属军官势力;毛承禄(义子)、沈世魁(岳父)为代表的亲属势力;刘兴祚和刘兴治兄弟代表的夷人派(主要从后金叛逃而来),以及处于最底层的辽东难民势力(三顺王就是其中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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