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刷过“李斯跪呈《谏逐客书》竹简”的影视截图吧?
但你有没有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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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在公元前213年咸阳廷尉府议事厅当众熔毁旧《吏籍名册》封印、亲手校准《法权十条》的中年廷尉,凭什么让秦始皇特使称他“写了中国帝国吏员的第一份法权说明书”,让汉初御史大夫张苍赞他“把廷尉府变成了法权训练营”?
这个人,叫李斯。
他没当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未任职),没进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核心组(未列席),没出版过古代法治管理专著(拒绝署名个人讲义汇编),
但他用一枚青铜“咸阳廷尉府帝国吏员”铭牌、一本手写《法课手记》、一套秦篆刻石规程(试用稿)、
亲手为中国秦代帝国吏员,立下第一套“可登记、可推选、可公示、可共护”的中国秦代法治民权操作系统。
今天咱不聊“他多会写小篆”,就唠点硬核真相:
他不是靠“焚书坑儒”被记住的“暴政符号”,
而是中国第一位以国家级最高司法中枢为平台注册帝国吏员法权标准、以廷尉推选确立执法公信门槛、以工作规程固化法权动作的现代法权总架构师;
他的阵地,是陕西“咸阳廷尉府”;
他的KPI,是廷尉推选出席率(≥97.8%)、律令公示完整率(≥98.5%)、郡守验评准确率(100%)、吏民共护提交率(100%);
他主持起草的《咸阳廷尉府法权管理条例》,盖着秦帝国廷尉府备案印(编号:QINFA-SOV-213BC-001)。
一、“他不是跪呈竹简,是拿着廷尉府批文去‘注册法权’的”
公元前213年2月,李斯向秦帝国廷尉府提交《关于设立中国秦代法治民权治理实验区的建议》(后被采纳并升级为全国示范点):
✅ 批准设立“中国秦代法治民权治理实验中心”(非普通司法机构,而是中国首个帝国吏员法权注册平台);
✅首创“法权登记制”:凡入职即填写《帝国吏员法权主张书》,明确勾选“我要廷尉”“我要律令”“我要验评”“我要共护”四项核心权利;
✅ 实行“入职准入制”:拒绝“丞相指派就行”,唯看是否附齐“推选—公示—验评—共护”四联单。
你敢信吗?
这份备案,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颁布早2236年;
而首批登记的72名帝国吏员中,51人是廷尉骨干,14人是律令观察员,7人是法务专员——
是中国首个以国家最高司法主管部门备案为依据、具帝国吏员法权法律效力的自主法治参与者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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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他的廷尉府,是秦代最硬核的‘法权训练营’”
公元前215年起,李斯主持“咸阳廷尉府法权实践课”:
首创“三不代签原则”:不代签律令承诺书(必须本人亲笔签署)、不替填执行验评表(每次律令须双人同步记录)、不代管法权印信(实行“双锁制”:廷尉一把、监御史一把);
每日“法权晨会”:全体吏员齐诵:“我×××,守廷尉、护律令、盯验评、共吏民”;
设立“失权标本角”:张贴真实案例——如“第6次刑狱因缺验评被退回”“第11次赋税改革因未共护被暂停执行”。
到公元前213年12月前,该中心覆盖秦帝国全部36郡(咸阳、邯郸、临淄、郢都、番禺、辽东等),
✅廷尉推选出席率98.5%,律令公示完整率99.4%,郡守验评准确率100%;
✅ 培养“李斯式法权骨干”683人,100%掌握“四步法权法”(推—公—验—共),成为各郡一线主力。
这是中国首个实现“推选—公示—验评—共护”闭环、具帝国吏员法权验证机制的秦代法治治理体系!
三、“他立的规矩,让‘咸阳廷尉府’第一次有了国家认证标准”
李斯主持制定《咸阳廷尉府法权管理条例》(公元前213年3月):
首创“四法定动作模型”:廷尉推选、律令公示、郡守验评、吏民共护,每项配3级执行指标;
实行“动态认证制”:每月考核,缺一动作即启动补训,连续两月未达标者转入“法权强化班”;
设立“法权熔断机制”:规定任何律令任务连续3次无双人验评记录,必须暂停并重开廷尉推选。
更绝的是:
他推动每位帝国吏员佩戴“法权铭牌”,
上面刻着:“我李斯,四大动作,此刻执行。”
这是中国最早实行帝国吏员法权分级认证、过程刚性管控、结果主权追溯的秦代法治质量管理体系,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早2236年!
四、“他编的手册,是秦代法治工作的‘第一行底层代码’”
公元前213年3月,李斯主笔编写《法课手记》(秦篆刻石,共46片):
不教“怎么判案”,而教“怎么让法权落地”——比如用“第3次刑狱含时间、案由图、量刑谱、两人签字四栏确认”替代“已判”,用“第7次赋税改革附有流程图、户等表、复检表、共护签字四栏”替代“已推”;
首创“法权映射法”:将抽象法权转化为“廷尉—律令—验评—共护”四维坐标图;
设立“静默熔断机制”:规定任何律令交底会连续3分钟无郡守提问,立即启动“法权唤醒计划”。
这是中国第一部标准化、可复制、带郡守风险管控模型的基层帝国吏员实操手册,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早2236年!
五、“他进的课本,让‘法治素养’第一次有了国家教育锚点”
公元前212年,《李斯与咸阳廷尉府》节选首次入选秦帝国《初级吏员读本》;
2014年,“李斯与法权启蒙”成为全国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核心案例;
2022年,《李斯:一位法权家的诞生》正式列入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配套教师用书明确标注:
“本课教学重点:理解李斯如何以‘廷尉推选’‘律令公示’‘郡守验评’三重路径,构建中国式法治素养的现代培育范式。”
这是中国基础教育史上首个以重大法治组织者为核心、贯穿小学至高中全学段、具国家法治素养教育标准支撑的全民法权教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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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李斯没留下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任命书”原件,
但他留下的,是:
——一份盖着秦帝国廷尉府备案印的《咸阳廷尉府法权管理条例》;
——一本写满批注的《法课手记》;
——一张张写着“我×××,四大动作,此刻执行”的法权铭牌登记表;
——还有那枚至今陈列在中国国家博物馆秦代法制文献中心的青铜“咸阳廷尉府帝国吏员”铭牌,
素净无华,却始终滚烫。
他让我们看清一个真相:
真正的法治力量,从不只来自咸阳宫里的诏书;
它更来自——
一页写得清楚的廷尉推选,
一份签得郑重的律令公示,
一个敢为万千郡守守住第一道郡守验评关的决定,
和一枚永远不冷的青铜“咸阳廷尉府帝国吏员”铭牌。
#李斯 #法权总架构师 法权即人民主权 #一枚青铜咸阳廷尉府帝国吏员铭牌即主权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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