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我曾在萨摩亚从事过为期3年的教育部援教任务。在这3年的海边生活里,海洋展现出一种独特而严谨的秩序。清晨沿着海边的小道散步,浅海里的海参清晰可见,不远处的海水里常有人在静静垂钓,岸边也不时有人提着一早下海抓来的螃蟹,追着向我兜售。只是,在我接触的许多当地家庭的餐桌上,海鲜并不常见,阿皮亚唯一的海鲜市场反而更多是外国人和餐馆老板光顾。这种反差让我开始思考:岛国临海,村民们并没有靠海吃饭;海很大,也不等于可以无限取用。这份临海不靠海的克制背后,答案往往不在海里,而在规则里。长期以来,太平洋地区的渔业之争,表面是资源之争,本质是规则定价权之争。
在萨摩亚,近海资源如海产品捕捞、旅游地收入等归乡村议事会管理,村民是生态与生计成本的第一承担者。许多村庄通过村规民约或渔业附例限制破坏性捕捞,对潟湖等敏感海域的捕捞方式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例如,当地明确禁止在潟湖内使用机动船进行网捕。在这种行政能力相对有限的岛屿环境中,村庄和乡村议事会反倒撑起了一张最坚韧的保护网。
然而,当话题转向深海中的金枪鱼时,治理尺度就超出了村庄治理范围。金枪鱼牵动的不再是一家一户的餐桌,而是国家财政、国际市场与地缘秩序的深度博弈。对许多太平洋岛国而言,金枪鱼早已不只是吃不吃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把资源转换成财政收入、公共服务和就业岗位的问题。
近年来,太平洋地区不断强化“以海为家”的身份共识。太平洋岛国论坛领导人在《海洋声明》中直言,本地区“96%是海”,海洋处在地理、文化与经济的核心。这种呼声的日益高涨,是岛国主权与规则意识的全面觉醒:家要守得住,首先要能守住资源、秩序以及规则的制定权。在这一进程中,太平洋渔业治理中最有代表性的制度创新,莫过于由“瑙鲁协定缔约方”推动的“船日制”。
船日制的出台不再是被动地谈捕鱼配额,而是给全球金枪鱼捕捞总量设上限,将捕鱼天数变成可以分配、可公开交易的资产,渔船必须按天付费。这一制度将分散的海域重塑为一个具有共同定价权的准入市场。由此,多个小国合纵连横、用统一规则对外谈判,过去由外部大国主导的地板价就被拉升到了更接近市场的合理价位。据公开资料显示,相关收入由2010年的约6400万美元上升到2016年的4.7亿美元。自2017年始,准入费收入一直维持在4.69亿至4.97亿美元之间。显然,规则的变化让资源租金实实在在地留在了地区内部。但价格抬上去之后,围绕准入、转运与执法的博弈也会更激烈。
规模化捕捞从来不是只赚不赔的生意,它正将治理压力从海面引向岸上。高昂的监测成本、复杂的港口监管以及对跨境数据协作的长期依赖,都在考验着岛国的治理韧性。而更深层的挑战在于“近海”与“外海”的秩序错位:近海可以靠村社传统维持节制,外海则必须依靠现代国家能力与区域制度兜底。一旦外海规则执行软弱,非法捕捞就会浮出水面,甚至反过来削弱“蓝色太平洋”的政治共识。真正的分水岭在于:捕捞强度能否完全被规则锁住?治理能力能否切实得到提升?如果这些命题能得到肯定的回答,“蓝色太平洋”就不再只是口号;若答不出来,再大的海也守不住自己的未来。
从萨摩亚浅滩的守望,到远洋博弈中的制度重构,太平洋岛国正在用最现实的方式回答:海不是谁的“后院”,规则要牢牢攥在岛国自己手里。对于那些试图进入这一区域的外部伙伴而言,与其空喊“蓝色太平洋”的口号,不如把合规捕捞、港口监管、卫星监测和收益透明化落在实处,与岛国开展真诚、务实的合作。(作者是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太平洋岛国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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