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起古代女性的婚姻,大多数人应该都觉得她们只能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过盛唐时并不是这样的情况。
李世民娶弟媳杨氏、武则天从太宗才人变成高宗皇后再称帝、李隆基夺儿媳杨玉环,这三桩现在看来都让人难以接受的婚姻,是唐朝时真实发生的事情。
当时皇室女性能这样瞎胡闹,那民间女子也能这样吗?唐代女性的婚姻虽说没有这么夸张,可远比你想象的更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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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不是只能忍气吞声的附属品,她们敢挑夫、敢拒妾、敢主动提离婚,咱们今天就来看看盛唐女子的婚姻有多自由。
盛唐开放的底气,给了女性婚姻自由的土壤
唐朝之所以能有这么开放的婚姻风气,离不开这三个原因。一是皇室本身有鲜卑血统,少数民族“不重礼教、男女平等”的习俗融入中原,打破了中原“男尊女卑”的固有枷锁。
二是政治开放,朝廷敢用异族官员,思想包容度极高,不刻意压抑女性。三是法律和制度松绑,这也是最关键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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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疑惑,为啥只有唐朝女性能拥有这样的婚姻自由?主要就在于制度和风气的双重加持,尤其是唐初的均田制和《唐律疏议》,从根本上给女性的婚姻权利松了绑。
唐初实行均田制,朝廷需要增加人口来充实赋税、补充徭役,因此专门颁布诏令,鼓励鳏寡再婚,甚至把辖区内的婚配情况,纳入地方官的考核标准,地方官要是能让丧偶男女及时再婚,减少鳏寡数量,就能获得升官机会。
《唐律疏议·户婚律》的明确规定,里面专门有“和离”条款: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意思就是夫妻如果感情不和,愿意协议离婚的,法律不追究任何一方的责任,也不用背负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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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古代社会,绝对是破天荒的突破,也是唐代女性婚姻自主的最大靠山。
唐初立法松绑
唐初的统治者,受少数民族习俗影响很深,不固守中原“一女不侍二夫”“从一而终”的礼教。他们清楚,人口是国力的根本,而女性的婚姻自由,能促进人口增长,也能让社会更包容。
除了均田制的推动,《唐律疏议》还从多个层面保护了女性婚姻权利。比如禁止强迫婚姻,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只要定了婚再反悔,都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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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七出三不去”的规定,虽然还是男方休妻的条款,但也明确了女性的底线,比如女性无家可归、为公婆守孝三年,男方就不能休妻,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女性不被随意抛弃。
这些法律规定,让唐代女性的婚姻不再是任人摆布,终于有了法律撑腰,也为后来婚姻自主的兴起,打下了坚实基础。
择偶:不看门第看心意,唐代女子敢自己挑夫婿?
唐前期,择偶还多少看重家世门第,可到了中后期,“才子佳人”的观念越来越盛行,女性择偶的自主权也越来越大,不管是贵族还是民间,女子都能大胆表达自己的心意,甚至自己挑选夫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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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李林甫就做得很开明,他专门在自家议事厅开了一扇小窗,每次有贵族子弟、文人雅士来拜访,就让女儿们躲在小窗后面观察。
女儿们看中谁,就告诉李林甫,他再去沟通促成婚事,完全尊重女儿们的意愿,不用门第捆绑女儿的婚姻。
还有翰林学士李翱的女儿,一次偶然看到书生卢储的文章,越看越欣赏,断定他将来一定能中状元,就告诉父亲“此人必为状头,愿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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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翱见女儿心意已决,就主动派人去联系卢储,把女儿许配了给他,后来卢储果然高中状元,这段“女子选夫”的佳话,也在当时广为流传。
放到其他朝代,女子私定终身会被唾骂,可盛唐时不一样,女性挑夫婿,反而会被称赞有眼光、有主见,这样的择偶自由,在古代时真的很少见。
持家:盛唐妻管严遍地,妻子敢怼丈夫、拒纳妾
唐代的夫妻关系,完全打破了“男尊女卑”的固有模式,“妻管严”不是笑话,而是很常见的现象,女性在家庭里的话语权,硬到让人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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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名的就是宰相房玄龄的妻子卢氏,房玄龄身居高位,想纳妾扩充家产、延续香火,卢氏坚决不同意。
这事传到唐太宗耳朵里,太宗觉得卢氏太任性,就召她入宫,赐了她一杯“毒酒”,劝她识相点,要么同意纳妾,要么喝毒酒。
没想到卢氏二话不说,端起酒杯就喝,喝完才知道,所谓的毒酒,其实就是一杯醋,这也是“吃醋”典故的由来,最后太宗也只能无奈作罢,认可了卢氏的想法。
《酉阳杂俎》里也有记载:大历以前,士大夫之妻多妒悍,意思就是大历年间以前,士大夫的妻子大多性格刚烈、敢作敢当,面对丈夫纳妾的要求,根本不会忍气吞声,有的甚至会直接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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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县令阮嵩,一次在家里宴饮,叫来女奴歌舞助兴,妻子阎氏得知后,直接提刀闯进来,吓得阮嵩躲到床底,宾客们也四散而逃,最后阮嵩只能道歉,再也不敢提歌舞助兴的事。
放到其他朝代,妻子敢这样对丈夫,早就被休妻或者唾骂了,可盛唐不一样,社会对这种“妒悍”的妻子,不光不批判,反而见怪不怪,足见女性在家庭里的地位有多高。
离婚再婚:盛唐女子敢主动提散伙
唐代女性最让人惊讶的,还是她们的离婚自由,不光能被动接受丈夫休妻,还能主动提出离婚,也就是《唐律疏议》里说的“和离”,而且离婚后再婚,根本不丢人,皇室、贵族、民间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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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文献中,就保存着不少唐代的离婚契约,其中一份写道: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蛾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这份契约,语气平和,没有指责,完全是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自愿协议离婚,还祝福女方离婚后能再嫁良人,可见唐代的和离制度,有多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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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官员判案,也会尊重女性的离婚意愿。大诗人、书法家颜真卿,曾经判过一起离婚案:秀才杨志坚家境贫寒,妻子实在无法忍受,就主动提出离婚,想再嫁他人。
颜真卿虽然觉得女子主动离婚,有点有伤风化,但也认可“夫妻不相安谐可和离”的法律规定,最终批准了两人离婚,还批评杨志坚没能让妻子过上好日子,可见当时社会对女性离婚的包容度。
皇室里,再婚更是常态。唐代出嫁的123位公主中,有23人再婚,4人三婚,武则天本身就是再婚,从太宗的才人,改嫁高宗,最后成为皇后、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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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公主也效仿母亲,两次再婚,还能参与朝政,丝毫没有因为再婚而被轻视。士大夫阶层也不忌讳娶再婚女性,比如宰相严挺之,还主动帮改嫁的前妻,营救她入狱的现任丈夫,这样的事情,在其他朝代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
法律保障+社会包容的双重加持
唐代女性婚姻地位之所以能一步步提升,主要有这两个原因。一是法律层面的保障,《唐律疏议》的“和离”条款,给了女性体面离婚的途径,区别于以往单方面休妻的男权霸权,让女性有了主动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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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社会风气的包容,皇室带头打破礼教,贵族跟着效仿,民间也跟着开放,再加上均田制下,女性也能分到土地,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不用完全依附男性,这才让女性的婚姻自主权,真正落到了实处。
武则天称帝,唐代女性自由到离谱
武则天的出现,彻底把唐代女性的婚姻地位,推向了顶峰,她的婚姻经历,本身就是对传统礼教最狠的冲击,也给所有唐代女性,树立了榜样。
她14岁入宫,成了唐太宗的才人,太宗去世后,按照惯例,她本该进入感业寺出家为尼,一辈子青灯古佛,可她没有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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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主动联系高宗李治,最终被李治召回宫中,从昭仪一步步做到皇后,打破了“一女不侍二夫”的铁律。
后来,她又废黜皇帝,登基称帝,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用自己的经历证明,女性不光能自主选择婚姻,还能拥有更高的人生价值,不用一辈子依附男性。
武则天的成功,彻底点燃了唐代女性的底气。太平公主效仿母亲,两次再婚,还能参与朝政,权倾朝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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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女性放开手脚,大胆挑选夫婿,拒绝纳妾,甚至主动离婚,民间女性也更敢争取自己的婚姻权利,择偶、持家、离婚,都有了自己的话语权。
此时的唐代女性,婚姻地位达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顶峰,“从一而终”的观念淡到离谱,婚姻自由成;额常态,女性不再是婚姻的附属品,而是能自主选择人生的独立个体。
这样的局面,在整个古代历史上,都是独一无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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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安史之乱后,唐朝国力急剧衰退,曾经的盛唐气象一去不复返。均田制彻底崩溃,朝廷不再需要靠鼓励再婚来增加人口,也不再把婚配情况纳入地方官考核。
儒家思想重新抬头,礼教束缚逐渐收紧,“男尊女卑”“从一而终”的观念,再次占据主导地位,社会对女性的贞节要求,也越来越高。
中唐以后,女性主动离婚、再婚的现象越来越少,“妻管严”的局面也彻底消失,妻子又逐渐成了夫权的依附物,舅姑斥妻、丈夫休妻的事情,也越来越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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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盛唐的落幕,这份曾经让人羡慕的婚姻地位,也慢慢回落,回到了“男尊女卑”的固有模式,只留下那些鲜活的故事和史料记载,证明着盛唐女性,曾经拥有过那样离谱又珍贵的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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