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申请执行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此对下列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未履行标的
50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20)京0118执260号
被执行人
许寒秋,男,1985年9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统军庄村中心街619号。
公民身份号码11022819850921****。
悬赏金额及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许寒秋相关财产信息(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由密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到位,按到位金额的5%给予赏金。
悬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电话:010-69092330、010-69092369
邮寄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8号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执行人冯某某与被执行人许寒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京0118民初345号民事调解书。
内容为:被告许寒秋偿还原告冯冯某某借款十万元(于二O一九年六月三十日之前偿还五万元,剩余五万元于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偿还)。案件受理费一千一百五十元,由被告许寒秋负担(于调解书签收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密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信息来源:密云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