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
信宜市仁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79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构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所指的违法行为。本局于2025年12月22日起连续30日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上述企业,上述企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也没有要求举行听证。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多次与上述企业联系未果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请上述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上述企业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信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吊销企业名单
![]()
![]()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