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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的鲁北乡村,有个叫陈狗剩的光棍汉,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懒汉。
村东头那棵老槐树下,他躺了三年的破石板磨得油光锃亮,连尿急都能憋到日头偏西,理由就三个字:“懒得动”。
这天晌午,媳妇金莲拎着他露着棉絮的破褂子,气得手发抖:“你看这衣裳,虱子都能在上面开戏台了,换下来吧!”
石板上的人眼都没睁,喉咙里滚出三个字:“懒得换。”
金莲也是个暴脾气,薅着领口就把褂子扒了。好家伙,陈狗剩背上的泥垢结了层壳,黑得能当砚台。
“去洗澡!”金莲把木盆往地上一墩,水花溅了他一脸。
“懒得洗。”他抹了把脸,翻个身继续挺尸。
金莲气得回了娘家,可转念又怕这懒汉饿死,傍晚揣着块五花肉回来了。
肉往石板边一扔:“拿去洗洗,今晚给你炖肉吃!”
“懒得洗。”陈狗剩的声音瓮声瓮气,像是从泥里憋出来的。
金莲咬着牙把肉洗得干干净净,扭头喊道:“把案板拿过来!”
“懒得拿。”陈狗剩说出三个字,又闭上了眼睛。
“你个杀千刀的!”金莲抄起菜刀,把五花肉“啪”地甩在陈狗剩背上,“那就搁你背上切!”
菜刀起落,肉片簌簌往下掉。切到第三刀,金莲眼尖,瞅见白色猪肉里混了点鲜红——是陈狗剩的血!
她手一抖,刀差点掉地上:“你傻啊?不疼吗?”
石板上的人慢悠悠伸了个懒腰,像是刚睡醒似的,从喉咙里挤出最后三个字:“懒得叫。”
后来金莲跟人说,那天炖的肉里,她总觉得有股腥味。
而陈狗剩呢?伤好后照旧躺在石板上,只是逢人就说:“切肉那点疼,哪有起身喊疼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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