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老太把卖房的钱和一辈子的积蓄都转给了儿子,她嘴上说先放你那儿,也没写个纸条,那时候她已经九十一岁,腿脚不方便,连手机银行都用不来,觉得儿子最可靠,这笔钱从二零一八年起陆续转出去,到二零二一年总共转了九百多万,全进了儿子吕某的账户。
![]()
儿子后来把钱拿去还了房贷,装修房子,用在日常开销上,基本都花完了,老太发现钱没了,就告了儿子,还把已故儿媳的姐姐乔某甲也牵扯进来,儿媳已经去世了,但遗嘱里把300万存款和一半房产留给了自己的亲姐姐,法院查了转账记录和钱的用途,认定这笔钱不是赠与,老人从来没说过要送给他,金额又太大,明显是留着养老保命的钱。
![]()
法院没有按照传统观念认为父母给子女的钱就是白送,而是依据《民法典》中的保管合同来定性,这意味着子女收了钱就得负责保管好,不能随意动用,即使是亲生儿子也不能自动免责,而且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算作吕某和已故妻子的共同债务,人虽然不在了,但遗产仍然需要用来偿还债务。
![]()
乔某甲只继承了妹妹的遗产,不是直接欠债的人,但法院认为他拿了钱和房子,就得在拿到的东西价值内替妹妹还账,这种情况在全国很少见,等于把家庭内部的账算到了外姓亲戚头上,老太当初没有找银行、没有办公证、也没有签协议,纯粹是相信儿子,现在看这种基于亲情的托管方式风险很大。
![]()
有人提到,儿子可能早就意识到那笔钱会引起别人注意,妻子在生前将三百万元绕过丈夫家直接留给自己的姐姐,这件事让人琢磨,如果早点设立一个监管账户,或者请个第三方来监督资金使用,或许就不会闹到上法庭的地步,现在民政部刚发布了指导意见,鼓励家庭对养老资金进行托管,但这还是自愿的,没有强制规定,案子还在审理过程中,这笔钱能不能要回来,还得看后续的执行情况。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