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拆迁程序合法合规。如采用"阳光拆迁"模式,所有补偿标准均需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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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平补偿原则 实行"三公开"制度(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采取"房地分离"评估方式。房屋按重置成新价补偿,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确保补偿款可购置同等面积商品房。
三、多元安置原则 提供三种安置方案: 1. 货币化安置:补偿款=房屋补偿价+安置补贴(30%上浮) 2. 产权调换:按"拆一还一"标准,安置房面积误差不超过3% 3. 异地迁建:适用于保留村,按人均60㎡标准划拨宅基地
四、社会保障原则 建立"双保险"机制: - 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政府承担60%保费) - 提供就业培训(每年不少于40课时),推荐园区岗位
五、特殊群体保障 对困难家庭实行"托底安置":残疾户额外增加20%补偿,70岁以上老人优先选房,建档立卡贫困户可申请过渡房免费居住2年。
来源于《浙江省房屋拆迁与城市更新法律实务集锦》编者:李军民律师,北京君泽君(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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