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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雨
六年前,在英国最高法院确认英国法院拥有裁决全球FRAND费率的管辖权,在诺基亚获得德国法院支持的对戴姆勒的禁令,以及在德国法院在Sisvel对海尔案做出的里程碑判决后。
企业专利观察(PRIP)曾撰写了一篇评论《全球专利诉讼优选地争夺战》,实际上,这个话题与中国法院在治理标准必要专利方面试图成为世界关键一极的目标有着高度重合,就是要将中国变成全球专利诉讼优选地。
但是这个口号在喊了没两年之后,已经悄然退出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结果就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已经不再等待中国的内部改革,反而将希望聚焦在海外。
结果就是,现在已经到了这些中国企业依靠外国裁判继续奠定全球影响力的收获时刻了。
在短短24小时内,来自英国的TP-Link诉华为案,原本是TP-Link想向法院寻求费率裁决,没想到却成了华为反杀的主场,随着米德法官做出的1200万美元临时许可且必须支付,另伴随超过7%的利息后,这个判决注定会成为继华为-中兴通讯当年在欧洲打出的全球参照的SEP谈判框架典型案例后,又一重大时刻。具体意义我们会在明天分析。
而今日晚间再次传来的TCL中环旗下的Maxeon在经过三年的专利诉讼后,终于和爱旭股份达成了5年16.5亿元的专利许可。这个金额,放在全球来看,也是一场重量级的专利大案。或许也创造了中国专利历史上已知公开的中国企业间最大专利和解记录。
但可惜的是,还是没有看到中国自己的裁判机构在这些关键案件中发挥作用的影子,Maxeon更青睐于在荷兰、德国和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发起执法,且双方的和解是在UPC杜塞尔多夫法院两次延期发布实体判决前达成的,这不禁会让人联想,是否是UPC法院即将宣布的判决,让双方更加理性了。
与此类似的,还包括之前的一起光伏企业和解,也是因为UPC法院做出了一份重要的裁决。
事实上,在这些吸引眼球的案件中,可以看出中国企业已经越来越能娴熟的运用全球诉讼资源和区域特点,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仅仅局限于中国。
这对于企业来讲是现实的,但是对于中国在全球专利规则和定价权方面,则是一次次不小的打击。因为当越来越多的重要企业或是在全球拥有影响力的企业选择放弃在中国主张权利,那么也就意味着中国在一些关键技术和产业发展规则上的专利定价权上,将会被一步步的排挤。
结果会是什么呢,就是中国企业通过不断学习西方的技术发展和专利的发展,终于掌握了自主技术,和自主专利,但是在面向未来定义中国规则时,至少在专利相关的规则上,如果没有了全球专利诉讼优选地的吸引力,实际上就拱手让出了中国本应该掌握的定价权,反而是由其他司法领域所承接和裁判。
但是有些人可能会反驳,认为包括最高人民法院近来一直宣传的2025年及过去七年取得的成就,包括惩罚性赔偿多少多少亿的,彰显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行动。
但是如果仔细看看这些案件,就连当事人的企业名字都是很多法律从业者或是普通老百姓都是头一次听说的,虽然案件可能最终赔偿过亿,的确彰显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图,但是却难以形成真正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印象。也就是说你裁100个这样案件的影响不及一个真正具有全球影响力当事人的案件对制度预期的冲击大。就像东京法院,只需一个禁令案件,立刻翻身,成为全球焦点。
当然这背后也突出反映了更深层次的问题,包括为何中国法院不敢对科技巨头动刀的问题,不止是外国科技巨头,也包括中国科技巨头。如泛泰对谷歌案换做中国,能不能对谷歌发禁令。再如爱立信全球十多个国家起诉传音,竟然没有中国,连外国人都难以置信。你说爱立信是不是不讲政治。
从目前已有的中国判例来看,几乎看不到科技巨头在中国有赔偿上亿元的案件存在。难道这些巨头真的就不侵犯真正创新者的发明么。当缺乏这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判决,或是即使像华为和联发科这样的典型案例,出现在法院年度报告中,也不敢过多宣传中国法院取得的成就,反而被外界一直认为是巴西法院促成的双方全面和解,这就会愈发让中国成为专利诉讼优选地的目标越来越远。
所以说,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海外获得专利胜利时,难道不是你们这些只想着自己利益的企业搞砸了中国的这一战略目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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