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辖区内启用8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现予公告:
一、交通违法抓拍地点:
1.天水麦积中心大道石佛路东北30米(1、2车道);
2.天水麦积中心大道石佛路东北30米(3、4车道);
3.天水麦积中心大道石佛路西南30米;
4.天水麦积中心大道石佛路西北30米;
5.天水麦积龙园西路石佛路东南25米;
6.天水麦积龙园西路石佛路东北25米;
7.天水麦积龙园西路石佛路西南25米;
8.天水麦积中心大道颍川西路西南30米。
二、采集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73)。
三、启用时间:
2026年2月13日0时
四、处罚规定
以上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现对社会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7天(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2日),公示后将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特此公告。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5日
来源:麦积公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