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日凌晨,广州南沙保利星满花园西区的绿化带里,被人放进了拌有老鼠药的猪肉碎,这是住户陈某文做的,他因为邻居家的狗经常叫唤,吵得自己没法好好睡觉,心里很不满,于是采取了这种做法,结果导致三只狗误食后死亡,事情很快被发现,陈某文在第二天主动去自首,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表示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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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没有按照老办法用故意毁坏财物这个罪名,而是选择了投放危险物质罪来指控,这个罪名听起来吓人,关键在于毒药撒在公共区域,不管是别人家的狗、猫,还是小孩,万一碰到或者误吃都可能出事,所以法律不只是看死了几只狗,更看重行为有没有威胁到大家的安全。
北京朝阳区畅颐园小区那起案子更严重,2022年9月14日有11只狗中毒,其中9只没能救回来,尸检结果显示是氟乙酸,这种物质毒性很强,少量就足以致命,警方起初打算以毁坏财物处理案件,后来发现情况不对,改为寻衅滋事,最终定性为投放危险物质罪,这是全国首例按此罪名办理的案子,2025年12月一审判处被告4年有期徒刑,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案件经过9次延期才走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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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案子看起来是私人恩怨,但法院都抓住了公共空间这个关键点,狗不再是主人简单的私有财产,它们在小区里到处跑动,毒饵一撒开,风险就扩散开来,这和在水中投毒的性质差不多,北京案卷宗里写着"11位受害人",而不是"11只狗",这种说法的改变很有意思,表明法律已经悄悄把宠物主人的权益和宠物本身的安全联系在一起了。
广州那个案子没闹大,检方建议判两年,要是主人愿意谅解,还能减到一年半缓刑,北京那个因为用了禁药,影响范围广,搞得大家都不敢遛狗,所以判得重一些,其实量刑逻辑很清楚,你扔的东西越危险,地方人越多,后果越难控制,法院就越不敢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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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乙酸是禁药,但两起案子都有人用它,没人能说清楚这药是从哪里来的,受害的狗主人们没有光等着公安去查,他们建了群,找了律师,一起准备起诉,一方面要追究投毒者的刑事责任,一方面也要追讨民事赔偿,这种做法让大家慢慢意识到,狗死了不光是损失几千块钱的事,背后还有人与宠物之间信任的破裂,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安全感也跟着消失了。
现在是2026年2月7日,广州的案子刚开完庭不久,北京的案子还在上诉过程中,这两个地方的法院对同一个罪名的处理方式,以后可能成为其他类似案件的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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