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那个小区,去年九月凌晨一点多,59岁的陈某文拎着一袋混了老鼠药的猪肉碎,往三处地方扔:11栋西边草坪、北侧人行道旁草地、北门外面马路两边绿化带。他没戴手套,也没喊人,就低头放好,用草盖了盖。监控拍到了,他走路很慢,像怕被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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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药是氟乙酰胺,国家早就禁了。没味道,溶水快,狗闻一下就可能倒。人要是误吃了,几毫克就能出大事。他不是随便找的药,是专门挑的。
事后有十多个狗主人在群里说自家狗不对劲。有的泰迪喘不上气,送医路上死了,肚子里还揣着崽;有的大狗撑着走了两百米,倒在自家单元门口;还有的狗回家就吐,拉稀,抽搐,不到一小时就没了。症状一模一样,时间也太近,大家一下就想到中毒。
可真到法院认,只算进去三只。为啥?因为得做毒物鉴定。胃里得有药,得验出氟乙酰胺,还得和现场捡的肉渣对得上。但不少人狗一死,心一慌,火化了、埋了、没留样本。医院不收,尸检机构拒接,最后连送检资格都没了。
案子定的是“投放危险物质罪”,不是“故意毁坏财物”。法院说,这药放哪都危险,不光狗会吃,小孩、流浪猫、甚至路人踩到沾了药的泥,都可能出事。草坪是大家的,人行道是大家的,绿化带也是大家的。他不是偷偷弄死谁家狗,是往公共地方扔了三颗不定时的雷。
他有前科,2006年因非法经营坐过一年七个月。这次又投毒,还是禁用药,还是多点投放,还是选在人少的凌晨。检察院原本建议判两年,要是能拿到全部被害人的谅解,就减到一年半,还能缓刑。结果三个狗主人里,两个坚决不原谅。法官最后判了一年十个月,当庭宣布,他没上诉。
北京有个类似案子,2022年朝阳区,狗主李女士的13岁西高地犬Papi被毒死,当天一共11只狗中毒,9只死了。最后判了四年,人当场上诉。广州这个只判了一年十个月,差了两年多。不是狗少就轻,是毒、地点、方式,全都一样危险。
他投毒前报过物业,也找过居委会,没人管。狗叫太吵,粪便没人清,夜里两三点还在院子里狂吠。他说自己天天睡不好,血压高,吃不下饭。可再烦,也不能把毒饵当解药。法律不看他烦不烦,只看他干了啥。
狗主人也有责任。狗在家叫、出门拉、不牵绳追人,是事实。《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写得清楚,清粪、拴绳、防吠,一条都不能少。但这些事靠劝没用,得有人罚。物业不敢管,街道不出面,最后就逼得有人用错方式出气。
这个案子没判错,但判得不够重。不是因为狗死了三只,是因为毒饵还在草坪上,还在人行道边,还在绿化带里,只要没彻底清理干净,它就还在。
狗死了能埋,药进了土,雨一冲,还在往下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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