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VITURE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XREAL侵犯其电致变色相关专利。在相关解读中,该案件被业内视为此前XREAL在德国对VITURE发起专利诉讼后,VITURE在国内司法体系内采取的“反击”行动。
电致变色为何成为焦点?
本次诉讼的核心集中于在AR眼镜中广泛应用的电致变色(液晶调光)相关功能上。
该功能主要用于通过调节电流,实现镜片的透光率变化,用以适应不同环境光条件,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佩戴过程中的私密性,并改善显示稳定性与整体可用性。
随着AR眼镜产品逐步走向成熟以及百镜大战的催化,电致变色技术在现阶段已经不只是锦上添花的“亮点”,而是在高端AR眼镜上的重要功能。举个简单的例子,未使用电致变色的AR眼镜,只能在镜片的透光率和显示效果之间做取舍,要么黑的看不见清外界,要么亮的看不清虚拟屏幕。但使用电致变色的眼镜,用户可以自行控制镜片的遮光程度,进而兼顾室内、室外等不同使用场景,极大增加了使用时长和舒适度——这对AR眼镜这类的穿戴式电子设备至关重要。
所以,对于AR眼镜来说,电致变色极大扩充了它的应用场景,成为促使消费者进行购买决策的关键功能亮点,也成为BB类AR眼镜区分产品线的重要考量。可见电致变色技术对于企业的影响和它的“含金量”,也不难理解为什么VITURE要与XREAL这一项技术上展开“竞争”。
根据公开的时间线显示,VITURE较早时间就在AR眼镜产品中引入电致变色方案,并围绕相关技术结构和组件持续进行专利布局。例如,2022年4月,VITURE ONE XR眼镜在Kickstarter众筹,搭载电致变色功能,并于2023年6月申请第二代电致变色相关专利。2023年9月,XREAL Air2 Pro上市,使用电致变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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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VITURE在早期产品中就有对电致变色功能的应用,随后又陆续申请并获得多项专利授权(“一种液晶调光膜组件”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202321662852.8),“一种调光组件及AR眼镜”发明专利(专利号202310773897.0)。合并上文提到的电致变色技术对于AR眼镜品质的影响,从VITURE的视角来看,这些有关电致变色的专利,足够构成VITURE身为一家AR硬件公司的“核心技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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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如果认定侵权,那么被起诉方的涉案产品在生产、销售及出口等环节,都有可能面临一定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事件的结果意味着如果法院裁定XREAL侵权,其在售的XREAL ONE、XREAL ONE Pro、XREAL 1S等产品或将被禁止生产、销售和出口,其全球市场的销售都将面临危机。此外,作为涉及技术相关专利的诉讼,一旦裁定侵权,还极大可能影响XREAL的产业链及后续发展。
在此之上,从VITURE的公开表态和过往动作来看,其并不在乎所谓的“胜负”。他们更核心的诉求是,通过法律途径更公开、公平、明确的界定影响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如电致变色、2D转3D等)的使用边界。VITURE方面认为,围绕电致变色等形成清晰的行业共识,有助于保障愿意投入于技术研发的企业的回报,也有助于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帮助到更多企业维护技术权利。
目前,该案件仍处于司法审理阶段,相关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仍有待法院作出最终裁定。
VITURE的反击 瞄准供应链
在此次国内诉讼之前,围绕其他专利问题(回顾可参考文章:XR行业专利纠纷:事实、边界与误读),双方已在海外市场发生过争议。相关诉讼主要发生在德国等司法辖区,不过,当时的关注点更倾向于双方的冲突是一种针对销售和市场的限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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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在德国事件发生之前,VITURE方面并未对XREAL多款产品采用VITURE持有专利的电致变色技术提出异议或诉讼,双方均维持比较友好的状态。而本次VITURE选择回到国内司法体系提出诉讼,从可能的结果分析,这或将直接影响产品设计与生产源头(产业链)。
在VITURE方面一直比较低调、克制的前提下,此次提起的国内诉讼,更像是对原本“德国事件”的“反击”。
当然,涉及到企业之间重要技术专利的纠纷,并不是你欠我一个泡泡糖,我欠你一根辣条的小学生吵架。VITURE也有其更深层诉求,尤其是在像电致变色这样的核心体验尚未形成“通用技术”的行业共识之前,VITURE更倾向于将其视为单一企业技术成果,并通过法律方式获得确认和保护。
那么这次诉讼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在法律层面,相关诉讼的推进将对双方后续的产品规划、专利布局及风险评估产生影响,诉讼结果也可能会成为未来更多企业技术路径选择的重要参考。
在商业层面,诉讼本身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双方产品发布节奏、市场预期以及资源配置提出更高要求。
整体来看,从德国“对垒”到国内“拉扯”,VITURE和XREAL这次的冲突,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边界,是两个在AR行业同为佼佼者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于“边界划定”的、不可避免的摩擦。
合则两利,远胜零和博弈
话题从双方回到行业中来。
正如上文所提到的,与XREAL此前在德国发起的诉讼主要作用于市场销售端不同,VITURE此次选择在国内司法体系内推进相关诉讼,指向的则是产品设计与生产源头,其潜在影响将更直接地传导至产业链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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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分行业人士看来,这两种路径背后,一方面体现着法律作用于不同地区的不同用法,另一方面也代表着企业对于竞争的不同看法。但有一点十分明确,那就是相比于打压、削弱对手的生存空间,回到技术与规则本身,保护技术成果、维护技术创新的信心,是对行业更加有利的竞争方式。
针对对方发起的诉讼,VITURE回应称,“VITURE的市场成功与创新才是促使对方采取这一行动的真正原因,而非任何正当的知识产权顾虑。VITURE的产品均为独立研发,同时始终尊重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我们已聘请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并将通过法律程序妥善应对此事,同时继续专注于为用户提供创新产品与优质服务。”
所以,VITURE方面始终保持相对克制的态度,并未将此次行动上升为情绪化对抗。所谓反击,也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希望在规则框架内,推动问题回到技术与权利本身。VITURE方面表示,在一个仍处于早期成长阶段的行业中,单纯通过消耗对手来换取短期优势,并不利于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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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冲突对于AR行业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两家企业就专利在法律上“你来我往”的案例并不少见,像某芯片大厂和某手机头部企业,此前就发生过大规模拉锯战。这类冲突的结果往往是双方坐下来、签订一个互惠互利的协议。即便是业务高度类似的厂商,也会选择在不同垂类赛道进行互补(比如两个亚洲手机大厂之间)。
从行业发展阶段来看,热火朝天的AR行业对于AR眼镜的基本形态长什么样已经越来越清晰,在用户眼里,AR眼镜的形象也越来越具体。但是,行业仍未形成像“手机都是大屏幕、多点触控”一样高度稳定、统一的体验范式。也就是说,AR行业仍然还没有到“坐下来谈条件”的阶段。那么双方竞争的最终结果,与其说是专利的博弈,倒不如说是边界试探。
更进一步来说,在范式不统一的当下,双方的竞争带来的好处就是,为许多像电致变色这样的关键、且能够发展为“通用能力”的技术的归属权、使用权划分提供参考样本。反过来看,如果在AR蓬勃发展的当下,企业仍然把核心技术视为可以随意使用的资源,那么最终受损的不仅是个别企业的研发积极性,更是整个行业对创新投入的信心。
正因如此,通过法律手段反击、主动寻求划定技术边界,也可以视作一种对行业健康发展负责的选择。
到事情发展的此时此刻,AR行业仍处在增量远大于存量的阶段。对所有参与者而言,比“谁先倒下”更重要的,是如何相对有序、温和地做大蛋糕。毕竟在这个阶段,合则两利,远胜于零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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