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
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警示、处罚文件,都是非常好的审计知识学习材料。
我们不仅可以从中一探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还能窥见那些行业老司机也常翻车的地方。
本期继续更新《跟着证监会学审计》系列!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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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对外购项目的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
审计组对津药药业研发项目的控制测试程序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缺陷。
02对公司外购项目管理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审计组对津药药业部分外购项目在2023、2024年无明显进展这一异常情形,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并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
未能识别公司外购项目管理存在的缺陷,反映出审计组对公司外购项目管理的审计程序不充分。
声明
信息来源:天津监管局/有删减
由一墨财经公众号梳理并发布,如需转载请标明完整出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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