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成都警方发布刘虎涉嫌非法经营、诬告陷害一案的立案侦查通报,迅速引发舆论聚焦,并可能走向多方皆输的困局。
作为曾身处司法系统、如今深耕商事调解的民企经营者,我亲历过民企经营的辛酸,理解基层官员的履职压力,更深知唯有在法治框架下直面问题、厘清责任、依法施策,才能实现多方共赢。本文从民企的无奈、书记的委屈、当下的困局三个维度进行剖析,并提出破局思路,为化解此类矛盾提供参考。
一、民企的无奈
民营企业家王先生的遭遇是无数中小民企的缩影。当投资因政府失信落空,企业濒临破产,合法维权渠道走投无路时,借助自媒体发声成为他最后的选择。
民企经营的不易,在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时尤为凸显。招商引资协议、领导口头承诺,成为民企投资的重要底气。但现实中,政府换届、政策变动、部门推诿等不可控因素,常让民企前期投入石沉大海。而维权之路更是艰难:政府部门推诿拖延消耗企业生机,行政诉讼周期长、成本高、执行难,地方保护主义下民企与政府对簿公堂还面临无形压力。王先生放弃司法途径寻求舆论帮助,正是合法渠道走投无路后的无奈之举。
贵州六盘水女企业家马艺珈伊的遭遇,更将这种无奈推向极致。她响应政府号召承建10个民生项目,工程交付后工程款被拖欠8年,截至2024年2月仍有1662.11万元未支付。面对区政府1200万元“打包化解”债务的不合理方案,她合理拒绝后,通过诉讼、仲裁获得法院支持,却换来“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拘,10余名代理律师、助理也被牵连。这背后是当地严峻的财政压力——财政自给率仅22.6%,2023年债务余额同比增长73%,前任领导违规举债留下的1500亿元包袱,最终让维权民企成为“牺牲品”。
民企的无奈更藏着不为人知的孤独与隐忍。作为企业主,即便内心焦虑彻夜难眠,在员工面前要稳定军心,在家人面前要强颜欢笑。向官员倾诉委屈,可能只换来“市场有风险”的敷衍;向家人表露难处,只会徒增担忧。这份深埋心底的委屈,让许多民企经营者在绝境中独自煎熬。
刘虎曾是诸多维权者的“希望之光”,他以调查记者转型自媒体人,多次通过舆论监督推动问题解决。王先生找到他时,或许知晓舆论维权的风险,但已别无选择。如今刘虎被刑拘、王先生失联,怀揣实业梦想的创业者身陷困局,令人惋惜心痛。
二、书记的委屈
从现有信息看,县委书记并非躺平不作为的官员,反而有干事创业的意愿,却因两起看似无直接关联的事件被点名批评,认为被诬告而愤然报案,这份委屈并非毫无来由。
书记的第一重委屈,源于多年前庹教授跳楼事件的无端牵连。庹教授跳楼身亡是一场悲剧,相关报道显示其生前患有重度抑郁,这一状态的产生,与长期遭遇房产无依据强拆、生活受持续干扰及家人被牵连等外部压力相关,并非单纯自身原因。事发时书记尚担任区长,并非拆迁工作直接负责人,基层履职体系中岗位分工明确,拆迁有专门部门执行,区长侧重统筹协调。重提多年前的悲剧并将悲剧直接归咎于当时的区长,有失公允。
书记的第二重委屈,来自前任招商引资的“烂摊子”。王先生的投资项目由前任领导引进,书记并未参与洽谈、签约与落地。基层工作中,“新官不理旧账”并不少见,“新官理旧账”需要合理边界,前任项目可能与当下发展规划相悖,或签约时就暗藏隐患。书记想在任期内做出成绩,事务繁杂,财政紧张,理不了旧账,被指责“政府失信”,还被公开点名批评,这份不甘不言而喻。
但委屈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作为县委书记,身处基层治理核心,肩负“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重任。“一把手”对辖区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在群众心中,县委书记是“父母官”,辖区内的问题都可寻求解决。王先生的投资项目虽为前任遗留,书记也有责任维护政府公信力,依法妥善解决,而非简单推诿。
三、如今的困局
目前陷入多方皆输的困局:刘虎被刑拘、王先生失联、书记身陷舆论危机,原本可通过协商调解化解的矛盾,最终走向对抗,引人深思。
(一)刘虎:身陷囹圄
刘虎的遭遇是舆论关注的核心。他曾是《新快报》调查记者,以实名举报多名官员、开展深度调查报道闻名,2016年转型自媒体人后,仍坚持为弱势群体发声。此次因涉嫌诬告陷害罪、非法经营罪被刑拘,再次引发舆论监督与言论自由边界的争议。
刘虎被刑拘不仅让其面临刑事风险,更让舆论监督者心寒。如果为弱势群体发声就要承担刑责,谁还敢拿起舆论武器维护公平正义?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在于制约权力、保护弱势群体。当舆论监督者身陷囹圄,言论自由边界将被压缩,社会监督体系也会受到严重损害。
(二)王先生:失联成谜
刘虎被刑拘后,王先生失联,大概率已身陷囹圄。作为因政府失信遭遇1200多万元损失的受害者,他穷尽合法渠道无果后借助舆论维权,最终却沦为犯罪嫌疑人,这一结局让无数民企经营者心寒。
我国多次强调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规定,以政府换届、领导更替为由违约毁约的需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但实践中这些规定难以落地,民企在与政府的纠纷中始终处于弱势。王先生的失联让更多民企经营者产生恐惧,若维权的结果是自身身陷囹圄,遭遇不公时谁还敢站出来?这种恐惧会影响民营经济发展信心,阻碍国家经济进步。
(三)书记:陷入舆论危机
涉事县委书记报案本是为维护自身名誉权益,却陷入更大的舆论危机。舆论几乎一边倒地站在刘虎这边,质疑其“打击报复舆论监督者”。而历史上,诸多类似官员的结局足以警示:2008年辽宁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因不满记者报道,指使警方赴京拘传记者,最终被责令引咎辞职;2016年甘肃武威原市委书记火荣贵因负面报道迁怒记者,指使检察机关批捕多名记者,2019年因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21年辽宁盘锦原副市长申海青跨省抓捕质疑案件程序的律师,最终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起诉。这些案例清晰昭示:以公权力打击报复舆论监督者、压制合法诉求,是对法治的践踏,最终只会引火烧身。如今,涉事书记面临巨大舆论压力与仕途风险。
即便其与两起事件无直接关联,但作为县委书记,面对舆论批评应保持冷静,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回应关切、查清真相,而非将舆论监督者推向刑事追诉的对立面。这种做法不仅无法维护名誉,反而会引发“做贼心虚”的联想,进一步损害政府公信力。
四、破局的思路
打破目前困局并非无迹可寻。结合法律规定、基层治理实践与商事调解经验,只要相关方直面问题、摒弃对抗、依法施策,就能找到兼顾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破局关键在于释放刘虎及涉案人员、妥善解决王先生投资损失、彻查庹教授跳楼事件,同时规范案件管辖,避免程序瑕疵引发更多争议。
(一)立即释放刘虎及涉案人员,或移送重庆管辖
破局首要任务是立即释放刘虎等涉案人员。刘虎的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非法经营罪也难以成立,且案件管辖存在程序瑕疵。继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会损害言论自由与舆论监督权利,激化矛盾。
案件管辖的程序瑕疵是核心问题之一。根据相关规定,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刘虎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均为重庆,行为地、结果地与成都无明显关联,成都警方指定管辖缺乏法律依据。若暂无法立即释放,应将案件移送重庆公安机关管辖,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消除“打击报复”嫌疑。重庆警方办理时需坚持客观公正,全面收集证据,若不构成犯罪立即释放,确有行政违规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罚。
(二)依法妥善解决王先生的投资损失,政府主动履约赔偿
解决王先生的投资损失是化解矛盾的核心,也是修复政府公信力的关键。王先生的损失若因政府失信导致,政府应按法律规定和契约精神,主动承担责任、履行合同义务、赔偿损失。政府与王先生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即便领导更替,也不能以“新官不理旧账”为由拒绝履约。政府主动履约赔偿,看似“吃亏”实则是对公信力的修复,能重新赢得民企信任,为其他地方政府树立榜样。
(三)彻查庹教授跳楼事件,查清真相给公众交代
庹教授跳楼事件也是公众高度关注的焦点。事件已发生5年却无明确调查结论,让家属难以接受,也引发公众对政府履职能力的质疑。必须查清完整真相,给家属和社会一个明确交代。
(四)建立多方协商调解机制,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建立多方协商调解机制是化解矛盾的重要补充。商事调解经验表明,多方主体、多重利益的矛盾,通过协商调解比诉讼、刑事追诉更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可考虑依托商事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组建由王先生家属、刘虎家属、政府部门代表、法律专家、商事调解专家组成的协商调解机制。调解机构应发挥中立公正作用,组织各方面对面沟通,倾听诉求、梳理矛盾、寻找利益平衡点。
调解过程中,政府应主动让步,承认履职过错,表达歉意并提出解决方案;家属可提出合理诉求。达成调解协议后,各方需严格履行:政府赔偿损失、彻查庹教授事件;司法机关对刘虎及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或撤案决定。
总之,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化解矛盾、实现共赢的根本保障。我们期待相关方尽快行动,释放刘虎及涉案人员,妥善解决王先生的投资损失,彻查庹教授事件,让民企无奈得到纾解,让书记委屈得到理解,让舆论监督权利得到保护,让政府公信力得到修复。更期待以这起事件为契机,推动基层治理水平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法治社会建设深化,让更多矛盾通过依法施策化解,让多方共赢成为基层治理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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