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FJ信托委托人传来的消息:2026年2月3日 ,在FJ 信托总部 , 董事长y总 与 副总经理z总 、 金融监管部门代表 、 五位委托人代表 举行了三方会议。 委托人就FJ信托产品长期未兑付问题,与信托、监管部门沟通。
1、核心共识与原则性确认
身份确认:各方一致认定涉事群体为“委托人”,而非 “投资人”。
无责原则:FJ信托、监管部门均确认委托人在相关产品中不承担责任。
问题定性:FJ信托承认风险源于内部违法违规及个别犯罪行为,非委托人导致,正式对外定性需完成程序。
2、FJ信托主要说明
化解路径:按“盘清资产→理清责任→推进方案” 三步走,资产已基本盘清,责任认定待监管及上级确认。
资产资金:底层资产含地产、股权、股票、政信类,账面规模可覆盖风险敞口,但存在变现难、抵押融资认可度低、折价问题,现金流不足无法整体兑付。
兑付方式:不按底层回款比例分配,采用“资产清收+责任赔付” 同步推进,暂无法承诺全额赔付本息。
时间预期:无明确兑付时间表,否认3-5年解决,委托人不接受超2年周期。
3、监管部门态度
支持常态化沟通,认可委托人无责,风险处置需依法依规推进,未就赔付比例、集团责任承担作具体表态。
4、委托人核心诉求
要求FJ信托正式认错道歉、书面说明,杜绝以 “调查定责” 无限期拖延;因等待超一年,部分委托人面临生活危机,反对 “三无” 状态,主张优先通过集团、央企资源解决,不转嫁压力至委托人。
5、传言与舆情澄清
否认“2025年下半年优先兑付300亿给内部人员、关系户” 传言。
澄清“FJ信托30%兑付” 为不实信息,已辟谣。
6、会议初步结果
提议制度化非聚集沟通,承诺推进化解方案;委托人表示若无实质进展,将依法合规维Q。
来源:谭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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