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月4日,兴义市法院开展“贵在执行·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清晨7:00,兴义市法院院内已是灯火通明,警灯闪烁。
“行动开始,出发!”随着行动副总指挥、常务副院长陈洪一声令下,各执行小队奔赴全市各点位,集中攻坚小标的、涉民生及涉企案件,警车的灯光划破晨雾,执行铁拳难以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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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突击队员整装待发)
法理交融显温度
宋某某与罗某某因租赁纠纷闹上法庭,法院判决罗某某需支付7000元租金和50元案件受理费,可罗某某总是以“无力偿还”为由推脱。
执行干警多次督促无果后,在此次行动中直接前往其住所,将其依法传唤至法院。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下,罗某某起初仍不以为然,毫无履行诚意。直至承办法官严肃宣读拘留决定书,罗某某才瞬间惊醒,意识到“动真格”了。他连忙承认错误,将7050元全部履行。
因其履行完毕义务,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其采取的司法拘留措施。从漫不经心到急忙履行,司法威慑力效果立竿见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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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陈某与陈某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陈某荣需偿还43000元借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陈某荣到法院说明财产状况并履行义务,陈某荣均找借口推脱,既不露面也不配合。
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前往陈某荣住处强制传唤他到兴义市法院,明确告知其拒不配合财产申报、拖延履行义务将面临司法拘留。
面对干警的耐心劝说,陈某荣依然态度强硬,既不愿还款,也拿不出可行的还款方案。鉴于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兴义市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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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读拘留决定书现场)
战果累累护民生
本次行动,兴义市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传唤、集中约谈、司法拘留等措施,强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积极促成执行和解。
截至行动当天下午16:00,本次“贵在执行·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战果显著:执结案件56件,执行到位金额182.4万元,带回被执行人20人,司法拘留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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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兴义市法院始终秉持“民生无小事,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针对恶意逃避债务、拒不配合执行等行为开展常态化整治,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兑现“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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