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合肥中院的一个判决引发热议:母亲拿出403万给女儿买了两套房,女儿转头卖掉其中一套,把282万房款送给了男友。分手后,母亲起诉,法院判决:钱全部返还!
这起案件看似家庭闹剧,实则隐藏着关键的法律逻辑,给所有人上了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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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陕视新闻
关键点:妈妈的钱是“借”不是“送”
此案核心在于母亲出资的性质。报道指出,女儿赵某在收到403万购房款时,向母亲出具了欠条。这一纸凭证,在法律上确立了明确的借贷关系。无论母女私下如何认定,欠条让母亲李某从“赠与方”变成了“债权人”,女儿则成为身负403万债务的“债务人”。这为后续的一切奠定了不可动摇的法律基础。
如果只是口头赠与,母亲后续维权将极为困难。这张欠条,是母亲成功维权的“命门”。
神操作:女儿负债状态下“无偿赠与”男友282万
女儿赵某的操作令人费解。她在身负403万债务的情况下,将出售母亲出资房产获得的款项中的282.4万元,无偿转给了当时的男友曹某,并签署了《赠与协议》。从法律视角看,这是一个债务人严重损害自身偿债能力的行为:她将本应用来偿还债务的大额资产,无偿送给了第三方。
感情破裂后,母亲李某没有纠结于家庭内耗,而是直接起诉收款人曹某,主张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赋予债权人的这项权利,正是为了对付此类情况:当债务人(赵某)通过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损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李某)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合肥中院支持了李某。判决逻辑清晰有力:
1. 债权合法成立:欠条证明403万债权真实存在,且早于赠与。
2. 损害行为成立:赵某的无偿赠与行为,直接导致其财产减少,严重削弱了偿还母亲债务的能力。
3. 撤销符合规定:曹某属无偿取得,撤销其赠与不损害其合法利益(因其未支付任何代价)。
因此,法院判决撤销赠与,曹某须全额返还28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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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带来的三点重磅警示
这个判决极具现实指导意义:
警示一:父母大额出资,建议“明算账”。
是借款还是赠与?性质不同,法律后果天差地别。一张欠条,不仅能明确财产性质,避免未来纠纷,有时也是对子女非理性消费的一种约束。亲情与财产界限清晰,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亲情的长远维护。
警示二:处分重大财产,必须考虑债务。
任何人都不能肆意处置财产,尤其是自身负有债务时。本案中女儿的行为是典型反面教材:用本应还债的财产去“为爱发电”,法律绝不支持这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自由的前提是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
警示三:接受伴侣巨额赠与,未必高枕无忧。
对于曹某这样的受赠人,法律提示风险:无偿获得的巨额财产,如果来源侵犯了赠与人的债权人权益,债权人有权追回。这意味着,并非进入口袋的钱就绝对安全,尤其是当你知道或应知对方财务复杂时。
结语
这起案件超越了家庭故事,成为一堂法律公开课。它清晰地昭示:法律保护合法的债权,不保护损害债权的“任性”赠与。母亲的理智维权(留好证据、找准被告、用对权利)最终守护了家庭财产。它也警示我们,无论亲情还是爱情,涉及重大财产时,都需要多一分理性,守一分法律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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