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诸葛亮后人要求撤销猪葛亮商标的话题冲上热搜,浙江兰溪诸葛村代表联合直系后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申请,要求撤销第30类食品类“猪葛亮”注册商标。这起跨越千年的维权事件,撕开了历史名人商业化的法律与伦理边界,引发全网热议。
![]()
事件始末:谐音商标引众怒,后裔集体维权
1月31日,自称诸葛亮后裔的群体发布联合声明,直指广东东莞某食品公司注册的“猪葛亮”商标,是利用“猪”与“诸”谐音恶意攀附历史名人,属于低俗营销,严重伤害诸葛后人及敬仰者的情感。
![]()
公开信息显示,“猪葛亮”商标最早由浙江某调味品公司于2017年申请、2018年获准注册,核定使用酱油、醋、调味酱等商品;涉事东莞公司成立于2020年,法定代表人名为“周瑜”,与三国名人同名,进一步放大争议。
据统计,全国含“诸葛亮”“孔明”字样的注册商标超200件,涵盖酒类、文具、教育等领域,既有“诸葛烤鱼”“孔明锁”等合理使用案例,也有“臭诸葛”“醉孔明”等争议性注册。此次维权并非个案,后裔团队已发现近200家含“猪葛亮”字样的商标或企业,呼吁严查滥用行为。
![]()
法律与争议:举证难≠无道理,商标法红线在哪?
这场争议的核心,是历史名人商业化的边界与法律适用问题。
- 法律层面:《商标法》第十条明确,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律师解读,“猪”在中文语境多带贬义,与诸葛亮正面文化符号绑定,易引发负面联想,符合“不良影响”认定标准。
- 维权难点:现行法律中,已故名人名誉权不再保护,维权主体需为近亲属,而诸葛后裔跨越1800年,难以通过族谱、基因鉴定自证身份,诉讼主体资格存疑。但专家指出,此类商标损害的是公共文化符号,可从社会公共利益角度主张权利。
文化反思:流量不能践踏先贤尊严
诸葛亮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图腾,代表智慧、忠义、鞠躬尽瘁的精神内核,被供奉近两千年。用“猪”字谐音篡改其名,本质是消费先贤、博眼球变现,违背公序良俗。
若放任此类注册,历史名人将沦为商家的“流量工具”,甚至出现“秦桧烤串”“汪精卫火锅”等极端案例,消解文化尊严。保护历史名人,不仅是后裔的情怀,更是全社会的文化责任。
![]()
“猪葛亮”商标存废,不止关乎一个商标的命运,更关乎我们对历史文化的敬畏。你支持诸葛亮后人的维权行动吗?你认为历史名人商标该如何界定合理使用与恶意滥用?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