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临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增1处共2套违法取证设备,现将设备有关信息予以公示。自2026年2月2日起公示,公示期为5天,于2026年2月7日公示到期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
临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2日
来源:临沭交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