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里得科技”)的IPO征程再度引发市场关注。1月29日,公司在北交所更新第二轮问询回复。这家专注于电力系统配网不停电作业的企业,本次IPO拟募资2.37亿元,用于不停电作业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停电作业技术服务项目。然而,其核心业务销售占比腰斩、历史股权安排合规性、财务操作规范性以及生产流程合规性,都是上市路上的主要挑战。
传统核心业务销售占比腰斩,中标率波动引业绩疑虑
报告期内(2022年至2024年,下同),里得科技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配网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专用设备、专用工具、不停电作业技术服务、不停电专用车辆租赁及维修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2亿元、3.46亿元和3.97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472.95万元、5373.68万元和6161.92万元,整体业绩呈现一定波动。
从收入构成来看,公司传统核心业务配网不停电专用车辆销售收入从2022年的2.07亿元下降至2024年的8937.47万元,占比由49.35%降至22.55%,2025年上半年进一步降至18.10%。与此同时,车辆租赁及维保业务收入从1208.03万元攀升至4326.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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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里得科技关于第一轮问询函的回复
对于配网不停电专用车辆销售收入的大幅下滑,公司解释为主要因2023年在国家电网部分区域处于市场开拓初期,导致中标金额阶段性减少。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中标率分别为29.17%、5.84%、17.67%、16.66%。北交所要求说明,是否存在被竞争对手替代风险以及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回应称,其专注于配网不停电作业领域,具备“专精特新”资质,产品与服务可覆盖电网公司主要作业项目。截至2025年9月,公司拥有256项授权专利,在技术指标上具备一定优势。根据2025年未审报表,公司当期销售收入约4.26亿元,未来业绩进一步下滑风险较小。公司表示,中标率波动主要受电网采购主体分散、区域开发进度差异影响,并非因产品落后或技术迭代导致,目前不存在被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此外,报告期内,里得科技综合毛利率始终高于同行,分别为37.26%、43.54%和41.52%。监管要求公司说明毛利率偏高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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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里得科技招股书
公司在问询回复中通过与咸亨国际、海伦哲、大禹科技等同业对比解释,与咸亨国际相比,后者因经销产品占比高、毛利率较低,导致整体毛利水平不如里得科技。且双方在产品种类、应用领域上存在较大差异;在专用车辆业务上,里得科技的毛利率略低于海伦哲,主要是受部分外协加工和经销业务的影响;而与业务结构差异较大的大禹科技相比,毛利率差距主要源于产品与服务内容不同。
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1元/出资额转让引质疑
公司历史上的股权安排,尤其是曾经存在的股权代持及低价转让问题,成为此次审核的另一大焦点。
招股书披露,公司前身为武汉里得科技有限公司,股改前存在股东王某锋为早期员工徐某、高某、陈某、兰某4人代持股份的情形。2015年5月,公司代持关系解除与股权转让同步进行:王某锋以1元/出资额的价格,向恒盛源、明瑞达、康菲得三家持股平台(后两者为员工持股平台)转让股权。与此同时,王某锋和另一股东周某向外部投资者转让股权的价格则为1.62元/出资额。
北交所就此提出质疑,要求公司说明股改前的历次增资/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资金来源及支付情况,并核查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公司回应称,代持均因早期员工出资、后因个人原因委托形成,并于2015年依法解除。徐某2011年因个人原因将8%股权(对应96万元)转给王某锋后,通过退回转让款委托代持,经两次增资后对应240万元出资额;高某等3人2012年通过口头约定由王某锋代持各1%股权(对应12万元),增资后对应30万元出资额。因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造,2015年,王某锋与徐某4人协商一致解除股权代持关系。上述代持通过持股平台明瑞达、康菲得、恒盛源还原,股权转让中存在受让股权的增资款与应付股权转让款存在抵消情况,部分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出资未实际缴纳,但相关款项已在后续结清。
公司强调,不存在未披露的代持情形。中介机构核查后认为,历次转让定价合理,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利益输送。
第三方回款占比最高超20%,实控人曾垫资
财务操作的规范性是里得科技另一大争议点。里得科技在报告期内存在较大规模的第三方回款及实际控制人垫付成本费用等情况。
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8143.04万元、7064.48万元、5194.46万元、2109.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41%、20.42%、13.10%、13.28%,虽呈下降趋势,但整体规模仍然可观,占营业收入比重最高超过20%。监管要求说明第三方回款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是否一致,说明相关收入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形。
公司解释称,回款主要源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大型集团客户,因其内部支付管理制度,由关联方或财务公司统一代付所致,具有行业经营特点。另有少量为客户基于资金安排便利,指定合作伙伴、债务人等代为支付。公司称,第三方回款具有商业合理性,相关内控制度有效且执行情况良好。
此外,公司曾存在实际控制人为其垫付成本费用的情形。监管部门要求全面披露垫付对象、内容、金额及原因,并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公司披露,垫付款项除日常零星报销外,主要涉及一起历史民间借贷纠纷的代偿支出,相关款项已于报告期内收回并归还。以及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用车需求,公司采用按揭付款形式购买了商务用车,根据金融机构相关规定,按揭付款只能以自然人身份办理按揭的方式予以办理,因此以子公司法人身份办理,导致产生往来挂账,相关款项已划款完毕,不存在其他垫资款项。
先施工后签合同,生产合规性遭疑
里得科技在生产施工流程中的合规性问题也受到监管关注。招股书披露,公司存在部分项目“先入场施工,后履行招投标程序并签订合同”的情况。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此类项目收入分别为728.72万元、2538.26万元、2658.03万元、789.86万元,各期收入占比分别为1.74%、7.34%、6.70%及4.97%。对此,监管要求公司说明该做法的合理性、相关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回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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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里得科技关于第一轮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解释称,这种情况发生于配网不停电作业技术服务项目,因电力行业具有紧迫性和临时性特点所致。通常模式为客户先出具工作联系函,公司随即进场施工,后续再根据规定补办招投标程序并签订正式合同。公司强调,该模式符合电力等行业在应对紧急任务时的普遍做法,客户均为长期合作单位,信誉良好。
关于风险,公司分两类说明:对于已补办程序并签约的项目,合同有效,剩余款项回收风险较低,且未因此引发纠纷;对于尚未完成程序的项目,若后续能合规签约,则风险可控。报告期内,相关项目均未出现中止或终止情况。
此外,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并根据武汉市洪山区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报告期内未因违反招投标法规受到处罚。公司据此认为,上述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记者:贺小蕊
财经研究员:叶连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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