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期间,在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双重牵引下,集团总部作为战略中枢与管理核心,其定位与功能将经历深刻变革。传统“重管控、轻赋能”的行政化总部模式,已难以适配市场化竞争、业务多元化及资源高效配置的需求,从“管控中心”向“价值创造中心”转型成为央国企突破发展瓶颈、筑牢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本文分为上下篇,拟立足政策导向与企业实践,系统剖析集团总部转型的改革背景、内在逻辑与核心定位,拆解价值创造型总部的建设要点,并结合案例具象化实践路径,为集团总部组织变革提供理论参考与实操借鉴。
一、转型后的定位与职能
坚持“价值导向”,进一步厘清集团总部定位,同步完善核心职能,更好地引领和支持子公司发展。
01、定位
价值创造中心需摒弃传统管控的“监督者、审批者”定位,立足集团整体战略,以市场化赋能、协同化运作、价值化导向为核心,重塑定位,为作用发挥筑牢基础。
一是战略引领者。聚焦顶层设计,精准研判行业趋势与政策导向,为集团划定核心赛道、制定整体战略,同时将战略目标拆解为可落地的子任务,为子公司校准经营方向,避免子公司“各自为战”导致的战略分散,确保集团上下战略同频。
二是资源整合者。统筹集团内外部核心资源(资本、品牌、技术、人才、客户等),打破资源分散、壁垒林立的格局,既推动优质资源向高潜力业务、核心赛道倾斜,又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实现高效流转,最大化释放集团规模优势。
三是专业赋能者。总部需成为专业能力的“沉淀池”与“输出端”,针对业务单元在市场竞争中的共性短板与关键需求,提供体系化、高标准的共享服务与专业解决方案,提升其核心竞争力。
四是协同搭建者。牵头建立跨子公司、跨部门的协同机制与运营平台,化解内部利益分歧与无序竞争,推动子公司在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上深度联动,构建“1+1>2”的协同生态。
五是风险防控者。区别于传统管控的“事后监督”,以“前置防控、底线把控”为核心,构建全流程风险管控体系,聚焦战略风险、合规风险、财务风险等核心领域,在保障经营安全的前提下为子公司创新发展赋能。
02、职能
集团总部作为价值创造中心,需围绕以上定位,聚焦战略落地、资源增值、协同赋能等维度,发挥关键职能,推动集团整体价值跃升。
一是战略引领职责。主导制定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产业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并动态优化;审批与管理重大战略性投资,持续优化集团业务与资产组合;将集团战略目标分解至各业务单元,并建立监测、评估与纠偏机制,确保战略落地。
二是资源整合与配置。统一规划集团融资活动,管理资本结构,运作国有资本,提升整体资金效率;搭建并运营集团级人才发展平台、共享技术中心、集中采购平台与统一数据中台等,推动资源的高效共享;建立以价值创造与回报为导向的资源分配机制,确保资源向优势产业和关键领域倾斜。
三是专业赋能与支持。建立并推广覆盖财务管理、人力资源、数字化转型、品牌管理的集团统一管理体系与标准;组织共性技术攻关,提供数字化工具、高端培训等共享服务,补齐业务单元能力短板;主导或支持前沿技术研究、孵化创新业务,承担早期风险,培育新的增长点。
四是协同生态构建。设计跨单元的利益分享、成本共担与考核联动机制,破解协同障碍;主导推动跨单位的重大市场开拓、联合研发、产业链配套等项目落地;促进内部技术、产品与服务的优先互采互用,提升产业链安全与整体竞争力。
五是风险管控与监督。建立健全覆盖全集团、全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对战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合规风险等进行实时监控与预警,并组织应对;对子公司董事会运作、经营业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进行评价与审计监督。
二、建设价值型总部的关键要点
构建价值创造型总部,核心是打破传统行政管控的局限,通过系统性布局实现总部从“管理者”向“价值赋能者”的转型,为集团整体发展注入内生动力。
01、明确职能定位,确定价值方向
核心是明确集团总部的定位与功能,厘清运营边界。
一是明确总部定位,跳出具体业务运营范畴,确立“战略引领者、资源整合者、专业赋能者、协同搭建者、风险防控者”等核心定位,摆脱传统行政管控思维,聚焦集团整体价值提升。
二是明确核心职能,紧扣定位明晰具体职能,战略管理主要发挥战略制定、产业培育作用,资源整合主要是有效整合资金、人力等关键要素资源,专业赋能主要是向子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协同搭建主要是建立内外部协调联动机制,风险管理主要是防范各类潜在风险,形成定位和职能的准确匹配。
02、优化管控模式,筑牢价值保障
核心是摒弃一刀切,实现精准管控与权责对等。
一是推行差异化管控,依据子公司的战略定位、业务成熟度、资源能力及管理成熟度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以此为基础科学匹配管控模式与管控强度。
二是厘清权责边界,以清单化方式界定总部与子公司权责,通过授权清单明确子公司自主事项,审批清单划定总部管控范围,备案清单规范事后监督,确保决策高效、执行顺畅、监督到位。
03、重构组织架构,搭建传导载体
核心是以“扁平化、专业化、敏捷化”为原则重构组织架构,打通价值传导通道。
一是精简优化职能,剥离非核心行政事务,聚焦价值创造设立专业化部门,确保各部门承载明确赋能目标,避免职能堆砌。
二是创新组织形态与运行机制,针对各业务单元进行有机整合,消除壁垒,围绕战略方向及跨部门协作等方式,探索“项目制”、“专班制”等柔性组织模式,加快资源整合与高效落地。
04、健全机制体系,激发内生动力
核心是构建保障体系,激活全员价值创造动力。
一是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推行市场化选人、跨子公司调配机制,聚焦核心岗位选拔适配人才,强化人才梯队建设,为价值创造提供人力支撑。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以价值贡献为核心,总部考核注重战略落地和赋能效果,子公司考核兼顾财务指标与创新协同等非财务指标,确保考核精准导向价值。
三是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长效激励,绑定个人与集团利益;同时将考核结果与资源配置、人事调整挂钩,辅以全流程监督,兼顾激励活力与风险防控。
05、强化数字赋能,提升创造效能
核心是以数字化为抓手,提升价值创造效率与决策质量。
一是搭建统一平台,整合核心数据建立集团级数据中台,实现总部与子公司数据实时共享,精准对接资源与协同需求。
二是推动流程再造与数据治理,将核心工作数字化以压缩时限、减少干预,同时健全数据安全与治理体系,确保数据可靠,筑牢数字化赋能底座。
三、案例实践
中国船舶集团面对“两船”重组后的复杂整合任务,中国船舶集团总部的亮点在于避免成为简单的行政叠加,而是打造“战略与协同赋能平台”。总部以“整合融合、凝聚合力”为核心使命,打破内部壁垒,力求产生“1+1>2”的重组效应,驱动全产业链竞争力提升。
一是明确总部定位与核心职能。总部从对单一子公司的管控,转向面向全产业链的“战略统筹者”和“协同赋能者”,主要负责制定并执行统一的集团战略,优化产业布局,避免内部同质化竞争。同时强化“战略引领、研发统筹、协同组织、资源配置”四大核心职能,特别是牵头组建国家级海洋装备创新平台,集中力量攻克智能船舶、绿色动力等关键共性技术,并建立内部技术共享与转化机制。
二是优化管控模式与权责清单。对子公司进行差异化管控,对沪东中华、外高桥造船等核心总装企业,实施“战略型管控”,总部聚焦于高端船型市场定位、重大产能布局、核心技术路线等关键战略决策,下放日常生产经营权。对配套设备企业,初期实施“运营型管控”,提供技术与质量体系赋能,待其能力成熟后逐步向战略或财务管控过渡。通过制定并动态优化《总部权责清单》与《授权放权清单》,明确总部及子公司在投资、采购、人事等重大事项的管理权限,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有充足的自主经营权。
三是优化组织架构与协同机制。整合原分散的研发、采购、营销资源,成立统一的专业化平台(如研发院、物资公司),进行架构精简,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和专业能力。同时针对大型邮轮、LNG船等高端产品,打破企业边界,组建跨子公司、跨部门的“项目制攻关团队”,集中设计、制造、配套领域的精锐力量。
四是强化数字赋能与机制保障。搭建集团级数字化协同平台,整合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核心数据,实现总部与子公司数据实时共享、生产进度可视化管控。健全技术创新激励制度,设立专项创新基金,对攻克关键技术、分享技术成果的技术攻关团队及子公司进行专项奖励,完善技术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科研成果快速落地,形成协同创新体系。
四、小结
建设“价值创造中心”,是集团总部的深刻变革,其核心在于将价值创造理念贯穿到战略引领、资源配置、协同赋能、服务支撑与风险管控的全过程,重塑总部的职能与行为模式,从根本上释放子公司的活力、提升集团整体的协同效率和市场竞争力。通过管理模式变革、组织结构重塑、激励机制创新,总部将真正成为驱动业务单元发展的战略中心和赋能平台。未来,只有坚持价值导向,不断强化总部的战略引领力、资源整合力与生态构建力,才能真正将总部打造成为驱动集团整体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