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宝山区临江四村的张女士向本台《民生一网通》节目反映,小区41号楼底楼房屋存在破坏承重结构、违法搭建阳光房的情况,甚至还把部分公共绿化围入了自家“小院”。她持续向相关部门反映,却迟迟未见问题解决。
张女士说,家中的墙壁出现了多处裂缝,地板也有变形。她怀疑,是否与底楼房屋多处承重结构被破坏有关?
“承重柱的那块地方,地板全部都是咯叽咯叽,全部都是响的。我们楼下他新业主从24年3月份开始装修的。我看到他拆除承重墙,南面的卧室他把一个窗全部都敲掉了,改了落地窗。西面的厅全部都敲掉,改成了一个平坡、落地门。在外面就搭了一个水泥平台,当成自己的小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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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小区图纸,房屋西侧与小区围墙之间原本是公共绿化带区域,现在被两道围墙合围成“小院”,还加装了金属护栏。对此,她多次向有关方面反映。
“我的房产证上面,它也是没有这堵墙的。25年3月份的时候春节刚过,楼下业主他就装了这些护栏。”
淞宝物业孙经理表示,他们此前就将问题反映给了街道城管部门。
“她当时反映的时候,我们也上现场了。因为围栏,我们也不敢鉴定到底是可搭不可搭,我们就报了城管,后来城管就介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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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张女士疑惑的是,此后一年多的投诉过程中,城管部门始终未对破坏承重墙问题进行立案。直到最近,她突然被告知,楼下这户已修复了承重结构。友谊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书记顾耀峰的回应,也让人不太明白,看得见的破坏,是不是能构成处罚的依据?
“在24年10月27日,我们的队员上门,包括公安上门去检查,该房屋内确实存在敲除承重墙的行为,要求让他全部予以恢复原状。关于立案的问题,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如果是已装修的,我们是否能够确定,那么我们要看情况。如果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一般我们现在先解决安全隐患的问题。如果有证据确凿的,那么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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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围起来的公共绿地区域,顾耀峰表示,该围墙建造于1998年,与房屋同时建成并存续至今。
“我们考虑到这围墙,非常的老旧,和隔壁的教育局的一个隔断围墙是相连的,拆除过程中有可能会有一定的安全风险,要进行一定的评估。所以目前我们是两步,一个要对围墙的存留向周边的居民进行一个征询。第二个还是做好方案。”
当天下午,友谊路街道发来书面反馈,表示将于春节后拆除该围墙,同步恢复绿化功能。在实施拆除之前,将做好相邻学校围墙的安全评估,并做好加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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