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和团之父之死
光绪二十六年(1901年)腊月三十,兰州城。
天空飘着细雪,八旗会馆里却格外冷清。
前山西巡抚毓贤被押解至此,等待正月初六开印后发配。
谁料初一中午,一道十万火急的电报从京城传来,上面写着:“毓贤祸国殃民,罪大恶极,非充发可以蔽其辜,就地正法具报。”
据说,慈禧本想将毓贤发配新疆,保他一命,但负责对外谈判的李鸿章,带来列强们的要求:“其他人可以活命,但是山西巡抚毓贤必须死!”
列强代表之所以痛恨毓贤,因为他就是义和团运动之父。
正是在毓贤担任山东巡抚期间,该剿为抚,将义和拳改为义和团, 并授“毓”字旗, 使义和团不仅具有官方认可的身份,而且就是打着他本人的旗号;调任山西后,毓贤 对义和团首领"款若上宾", 甚至亲自担任"义和团统领",公开宣称:"义和团确系义民,其魁首有二,一即我,一即鉴帅也(李秉衡字鉴堂,原任山东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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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毓贤进京游说诸位大员,得到了庄亲王载勋、大学士徐桐等人的支持,并让慈禧下了支持义和团的决心。
如今八国联军已经入了北京,辛丑条约签订,毓贤自然成了罪大恶极的罪魁祸首。
毓贤接过电文,只淡淡说了一句:“君要臣死,哪敢不死。”便再无他言。
他要来笔墨,写下自挽联:
“臣死国,妻妾死臣,夫复奚疑,最难老母九旬,稚女十龄,未免凋伤慈孝治;
我杀人,夷狄杀我,亦有何憾。所愧奉君廿载,历官三省,空嗟辜负圣明恩。”
沉吟片刻,他挥毫又写下第二幅:
“臣罪当诛,臣志无他,念小子生死光明不似冤沉三字狱;
君恩我负,君忧谁解,愿诸公老成谋国,切须早慰两宫心。”
从自挽联可以看出,毓贤认为自己光明磊落,死得其所,只是愧疚家人无所依,国家无所报。
正月初二,春节第二天,却成为毓贤的行刑之日。兰州百姓听说此事,纷纷赶来为毓贤送最后一程,万民举着请愿书,请求赦免毓贤死刑。
其中还有不少逃散到兰州的义和团民众,甚至疯传有人打算劫法场,于是本来定于春节后行刑,硬是提前到正月初二,让人来不及准备。
毓贤被押赴刑场时,沿途百姓沉默不语,却无人喝彩。他身着囚衣,目光平静,仿佛早已预料到这一刻。行刑前,他最后高呼:“勿忘国仇!”声音虽不高,却如惊雷般炸响在兰州城上空,久久回荡。
行刑时,刽子手手抖未断其首,毓贤在血泊中呻吟不止,惨不忍睹。一旁的戈什哈见此惨状,泣不成声,夺刀补砍,一代封疆大吏就此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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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贤
毓贤一生两袖清风,在晚清那个腐败成风的官场,实属一朵奇葩。
在八国联军已经入侵北京之后,毓贤意识到事不可为,就地遣散了这些拳民,以免他们被诛杀牵连。但带头的大师兄不干啊,你让我们来我们就来,让我们走我们就走,我们岂不是很没面子,要我们走也行,得给钱啊?
于是毓贤说了这么句话:
“吾服官以来,清刚自矢,别无藏镪余财,可以为诸英豪壮行色。无已,吾惟有敝衣数箱,尔辈向质库取银,作川资何如?”
随后,他吩咐身边的下人:
“命从者出箱示之,皆破烂不堪衣着之物。”
众人感慨,毓贤真的是一个清官啊,随后,义和团就地解散,各奔东西去了。
毓贤死后,民间有人偷偷为他修建祠堂,有人唾骂他是祸国殃民的罪人,也有人叹息他不过是朝廷的替罪羊。但无论如何,他那句“勿忘国仇”却深深烙印在百姓心中。多年后,当人们提起毓贤,总会想起那个雪天,想起他临刑前的呐喊,想起那段动荡岁月里的家国恩仇。
传统史学家对毓贤的评价往往是负面的。虽然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一个清官,但认为像他这样的清官为祸更烈。清末文学家刘鹗在《老残游记》中评价
“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我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
因此,毓贤的评语就是刚愎自用,残忍好杀,盲目排外,祸国殃民。甚至为了诋毁他,还特意编排了一些弱智段子,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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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不自信的时代,河殇派大行其道的时代,崇洋媚外盛行的时代,这样的言论大有市场。但如今时过境迁,中国人自信起来了,可以正视那段屈辱的历史。再加上西大灯塔国的形象一崩再崩,爱泼斯坦案揭露西方权贵残害儿童,食人、用活人进行黑暗祭祀的行径被揭露,我们是否需要反思一下:
毓贤不是错了,而只是败了?
如果他有错,是否只是错在缺乏斗争的艺术和手段?
但这可能过于苛求了。
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在晚清那个绝望的环境,耳闻目睹外国教会在国土上,肆意残害中国百姓,荼毒儿童的,恐怕也会San值狂掉,只恨刀挥得不够快吧!
二、毓贤残忍好杀?
毓贤,生于1842年的山东,他出生那一年恰逢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清朝蒙受重大国耻。他的字佐臣,从他的表字可以看出,他的志愿是辅佐朝廷,成为肱股之臣。
毓贤身份比较特殊,并非满人,也非汉人,而是出身于内务府汉军正黄旗包衣。他是服务于皇室的汉人包衣(家奴)家庭出身,属于旗人群体,但民族血统是汉人。家族几代人为皇室服务,生活、晋升渠道完全在八旗体系内,他们通常自视为“旗人”,并在政治立场上往往比满洲贵族更为保守和忠于清室,以显示其“自己人”的身份。毓贤极端的排外和忠清行为,某种程度上也带有这种身份的烙印。
毓贤并没有通过科举进入官场,而是捐了个监生,所谓监生其实并不是官,而是能获得进国子监读书的资格,或者叫候选官员。在苦等十年之后,他才等来了实缺,也就是曹州知府。
从此之后,毓贤就正式进入了官场,但这个人很特立独行:
作为一名汉军旗的人,他既没有向洋务派大臣李鸿章或张之洞等靠拢,也没有向维新派的康有为、梁启超等靠拢,更没有向顽固派的庄亲王载勋、端郡王载漪等靠拢,是名副其实的“裸官”。他能官至山西巡抚,凭借单枪匹马万万不行,自然也有他的伯乐,也就是慈禧太后!
他之所以能入慈禧太后的法眼,完全在于他的为官之道,其中最让他引以为傲的,也是他自己经常提起的便是“三不主义”:
“不要钱,不要官,不要命!”
引申出来,就是讲他要做一个一心为国为民的清官!
当时的曹州盗贼流行,他一上任就大力打击,并发明了很多严酷的刑罚,其中最著名的当属“站木笼”:
所谓站木笼,就是制造一种木笼,木笼上端是枷,可以卡住嫌犯的脖子,让嫌犯悬在空中,脚下再垫上几块砖,让人似踏非踏。而笼子内呢,又遍布着铁钉,嫌犯稍一动弹就扎得鲜血淋漓,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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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小说家许指严曾经见过毓贤给嫌犯行刑的场景,他还听到毓贤对人讲:
“我到任两个月,站死三百七十多人,可是盗风仍未灭绝,曹州人真强硬!”
就这样,他在曹州任上,三个月就杀了2000人,不仅收获了老百姓赐予的“屠夫”称号,还收获了朝廷给与的“善治盗”嘉奖:
“光绪十四年,署曹州,善治盗,不惮斩戮。”
过去常用这段史料,抨击毓贤残忍好杀,但是却没有人深究“乱世用重典”背后的缘由。清末由于黄河改道、漕运衰落,导致鲁西南农业经济崩溃,大量农民失去生计。绿营兵制腐朽,地方防务空虚,盗匪得以形成武装团伙。基层保甲制度失灵,官府控制力下降,形成权力真空。曹州地处山东、河南、直隶三省交界,行政管辖交错,成为事实上的三不管地带,成为土匪天然温床。
大家都知道墨西哥真正的统治者是毒贩团伙,当时的曹州匪帮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地匪帮装备洋枪、土炮,马队规模庞大,行动迅捷,常能击溃清朝地方绿营部队。占据边缘地带的圩寨(土围子),筑有防御工事,与官府长期对峙。
匪帮常常成群结队公开攻打附近的集镇,如沙土集、龙堌集等,焚烧店铺,抢掠财物,商户常被洗劫一空。为获取钱粮武器,他们还有组织地攻击民间自保的村庄圩寨。破寨后往往进行屠杀、强奸和裹挟壮丁入伙。
匪帮出现了绑票勒赎(“架票”)专业化,专门绑架富户家属(尤其是孩童)以勒索巨额赎金的“吃腥队”。若赎金不及时,常“撕票”(杀害人质)。对被绑者施以“压杠子”、“烧香火”等酷刑,以逼迫家属就范。时人记载“被架者非倾家荡产,不能赎回,否则立死于非命”。
对抵抗者或俘获的官差、团练,常用割耳、挖心、肢解等极端残忍手段处死,以恐吓地方。在集市等公共场所公然行刑杀人,挑战官府权威,震慑百姓。
部分匪首本身即是地方豪强或兵痞,亦盗亦官亦绅,黑白通吃。贿赂官府衙役、兵丁充当耳目,导致清剿行动常常泄密。
由于匪帮横行,对社会经济的毁灭性破坏:
主要商道盗匪出没,商旅断绝,严重阻碍了本已衰败的区域经济。农民不敢远出耕作,大量田地抛荒,加剧了饥荒和流民问题,形成“匪民互生”的恶性循环。
这么一个土匪窝子,请问你打算去以德服人吗?
毓贤通过严刑峻法,迅速止乱,避免让灾祸蔓延,防止更多百姓饱受荼毒。
毓贤治理曹州并非以为杀戮,而是剿抚并重的组合拳:
除了创设“站笼”等酷刑,公开处决匪首,形成心理震慑之外,他还推行“就地正法”简化司法程序,提高打击效率;建立密探网络精准打击匪窝。
他组织编练乡勇,选拔青壮组建地方武装,配合官兵清剿,这也是后来他说自己就是义和团魁首的依据;推行联保制度,“十家连坐”,强化基层监控;区别对待“惯匪”与“胁从”,除了罪大恶极者,允许悔过自新;设立交通管控,在要道设卡盘查,切断土匪补给线。
他还推出了一些安抚措施,灾年设粥厂缓和社会矛盾,惩治劣绅侵占田地行为,
组织官府主导的商队保障贸易安全。
正是这一连串的组合拳,才让他赢得了民心,恢复了曹州的安定,并非一味血腥镇压。否则,在中国这片充满斗争精神的土地上,只会越剿越反。
三、毓贤与巨野教案
1897年11月1日夜,阴云密布。
十多个手拿匕首,短刀的黑衣人,闯进山东曹州巨野县磨盘张庄教堂,杀死了在此借宿的德国神甫能方济和韩理迦略。能、韩二人原本分别在阳谷和郓城一带传教,因去兖州天主教总堂参加"诸圣瞻礼",路此天晚而宿。薛田资听到动静后发现情况不妙,仓惶逃往济宁,电告德国驻华大使并转德国政府。
这就是引发德国出兵夺取胶州湾(即青岛)的“巨野教案”,和前后发生的“大足教案”“冠县教案”,并称为清末三大教案,并揭开了义和团运动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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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对巨野教案场景的描绘,中国人的形象都是野蛮凶神恶煞
这些黑衣人都是当地的乡民,原本是向当地神父薛田资(德国人)寻仇的。薛田资一个凭借自己外国人身份,在中国境内为非作歹,他担任巨野驻堂教甫后,便和当地贪官污吏混在一起,四处敲诈勒索,霸占百姓资产,横行霸道。薛田资还不分好坏,肆意招收信徒。当地的地痞流氓无赖纷纷加入教会,依仗着薛田资的庇佑,在巨野四处作乱,为虎作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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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德国教会老传统了,当年如果不是压榨这么狠,也不会让德意志成为宗教改革的中心。如今不能在国内乱搞,于是跑到中国来撒野。
但好客的山东人民,怎么能能跟逆来顺受的日耳蛮懦夫相提并论?
他们也不惯着,直接来个血债血偿。
案件发生后,清廷在德国强大压力下严令破案。作为直接负责的地方官,毓贤展现出其在曹州任内一贯的雷厉风行作风,迅速派兵调查。毓贤动用军队和衙役,在曹州府及周边进行了大规模搜捕,短时间内抓捕了数十名嫌疑犯,其中多数是当地民间武装成员或与教会有宿怨的平民。
审讯过程沿用其“严猛”风格,存在严刑拷打。最终,官府认定案件系当地民间组织“大刀会”成员惠潮现、雷继身处主谋,另有众多参与者。
为迅速结案以平息德国怒火,清廷和毓贤主导的当地官府迅速判决。惠潮现、雷继身等两人被处决,另有多人被判处徒刑或刑杖。此外,巨野、菏泽等地的多名地方官被革职。
此案的处理远非毓贤一级地方官可以主导,迅速上升为国家外交事件。德国以教案为借口,于11月14日出兵强占胶州湾。最终,中德于1898年签订《胶澳租界条约》,除惩凶、赔款、道歉外,德国据此条约租借胶州湾99年,并获得了在山东修筑铁路、开矿等特权。山东由此成为德国的势力范围。
毓贤在此案中表现出高效的执行力,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清廷“迅速息事”的要求。这巩固了他在朝廷(尤其是保守派)眼中“能吏”的形象,为他后来升任山东巡抚埋下伏笔。
然而,此案的处理过程(大规模抓捕、严刑、速决)及其灾难性后果(德国强占胶州湾),极大加深了毓贤对洋人借端讹诈的愤恨,以及对“民教矛盾”本质的认知。他开始深刻反思,是否自己做错了,并暗中重新调查教案的原委,这直接影响了他日后对义和团的态度。
四、消灭食人魔!
自从1858年清政府与英、法、俄、美四国签订《天津条约》之后,外国传教士便获取了在中国境内随意传教的权利,分布在中国的各个地方建立教会传教。其中相当一部分传教士并非善类,他们凭着自己的外国国籍身份在中国肆意妄为,引起中国民众的不满。比如1870年爆发的天津教案,1891年爆发的丹阳教案,起因都是当地民众发现教堂(育婴堂)收养的大量婴儿死无全尸,惨不忍睹,因而产生了教士用“活人做药”的传言。
毓贤通过一系列调查,形成了西方人都是食人恶魔的认知,为日后激烈的排外行动埋下了伏笔。
首先,毓贤对西方医学的负面认知,可能一部分却是来自文化差异,以及对西医的误解。
19世纪末,西方传教士在华开展医疗活动,一方面确实为中国人民提供了先进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也因文化差异和操作不透明引发诸多争议。例如,美国长老会传教士嘉约翰于1866年在广州开设博济医校,不仅传授西医知识,还进行人体解剖教学。毓贤作为山东地方官员,可能通过商旅传闻,官员往来或民间传言了解到这些情况,儒家传统讲究尊重遗体完整性,入土为安,尸体解剖在他看来纯属邪恶行径。
其次,毓贤对西方"食人"传统的认知,一方面来自他实地走访调查的结果,教堂收养婴孩,九成九最后都变成了残缺不全的尸体,这在当时是普遍共识。另一方面,民间早已长期流传的"挖眼剖心"谣言。早在19世纪中叶就已在中国民间广泛传播,天津教案中"洋人用小孩眼睛和心肝配制新式西洋药"的说法尤为盛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空穴来风的谣言,而是与西方历史上的食人传统存在某种呼应。西方古代医学确实存在"以形补形"的观念,认为食用年轻人体的某些部位可以增强自身活力。这种观念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尤为流行,贯穿整个中世纪,一直到十九世纪末。如《荒诞医学史》《食人与尸疗》一章所记载的,西方古代医学信奉"以形补形",认为"吃年轻有活力青壮年的身体,吸他们的鲜血,特别有利于健康"。
综合来看,毓贤的极端排外立场,源于他对西方"人体利用"传统的直接或间接观察与认知,这种认知与民间长期流传的"洋人食人"传言相互强化,形成了其对西方传教士和外籍教士的极端敌意。
毓贤于1899年7月出任山东巡抚,这一任命对义和团运动的兴起产生了决定性影响。作为一位极端排外的官员,毓贤在山东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为义和团运动的合法化铺平了道路。
首先,毓贤提出了"民可用,团应抚,匪必剿"的三原则,这一原则成为其处理义和团问题的指导方针。在平原县杠子李庄教案中,毓贤一方面派兵弹压,另一方面将袒护教民的知县蒋楷撤职查办,并派济南知府卢昌诒"亲往抚绥"平原义和拳,同时通令山东各地义和拳、大刀会等一律改称"民团",允许朱红灯所部义和拳建立旗帜,皆署"毓"字。在奏报中,他写道:
“教堂收纳教民”,“鱼肉良儒,凌轹乡邻。睚眦之嫌,辄寻报复,又往往造谣倾陷”,“百姓遂多不服”,而地方官“办理洋务交涉,多以迁就了事;每接彼族指拿之信,大半逢迎教士,曲从其意。”又说:“东省民风素强,民俗尤厚。际此时艰日亟,当以团结民心为要图。”
这一举措标志着义和拳正式转变为官方承认的义和团,为其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次,毓贤对西方传教士采取了区别于其他地方官员的态度。在处理教案时,他强调"秉公讯断"和"持平办理",但实际上对教民采取了更为严苛的立场。毓贤曾上奏指出:"查民教互控,要在持平办理。"然而,他实际执行的却是"惩首解从"的策略,即对教民首领严厉镇压,对普通教民则相对宽容。这种策略一方面试图控制局势,另一方面也为义和团的活动提供了空间。
再者,毓贤对西方传教士的医疗活动,采取了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他在山东巡抚任内,曾多次上奏指出教会医院和育婴堂的管理问题,如育婴堂内"无一活婴"的情况。这种态度可能源于他对西方"人体利用"传统的认知,以及对传教士可能从事非法人体实验的怀疑。
最后,毓贤的极端排外立场得到了清廷保守派的支持。他与协办大学士刚毅为莫逆之交,与端王载漪、庄王载勋等满族权贵保持着密切的关系。这种政治关系为他在山东推行排外政策提供了重要支持,也为其后来被重新起用为山西巡抚埋下了伏笔。
毓贤在山东的政策为义和团的兴起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为清廷与列强的关系埋下了隐患。外国公使(如美国康格)对毓贤的极端排外立场极为不满,纷纷要求清政府更换山东巡抚。1899年11月,毓贤被革职,由袁世凯继任山东巡抚。袁世凯上任后立即对义和团采取了严厉镇压措施,迫使山东义和团向直隶等地转移。
1900年,毓贤被重新起用为山西巡抚,这一任命标志着其排外政策进入了一个更为极端的阶段。山西原本并非义和团活动频繁的地区,但在毓贤的推动下,山西迅速成为义和团运动的中心区域之一。
此时,他对洋人的行径有了更多的认知,进一步加深了对方都是食人恶魔的印象。在他眼里,吃人的洋人不能算人,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有一个杀一个,有两个杀一双。至于跟洋人站在一头的教民,作为同党加以消灭。
毓贤在山西采取了系统性的排外行动。他一方面对传教士采取了更为严厉的监控措施,另一方面则对义和团首领"款若上宾",甚至亲自担任"义和团统领",公开宣称:"义和团确系义民,其魁首有二,一即我,一即鉴帅也(李秉衡字鉴堂,原任山东巡抚)"。这种公开表态大大激发了山西民众的排外情绪,为义和团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毓贤的大力推动下,山西的义和团运动迅速发展,并将矛头指向外国教会和教民。某种程度上,投靠外国人的教民挟洋自重,狐假虎威,比洋人更可恶。
1900年6月27日,寿阳县城发生了暴乱,义和团烧毁了传教士爱德华的医院,这一事件成为山西教案的导火索。
7月9日,毓贤紧闭太原城门,派兵将城中所有外国人"护送"到衙门,接受审讯。首先被斩首的,是2位天主教的意大利籍主教艾士杰和富格辣,随后所有男人、女人和孩子,都在衙门大堂前的院子里被斩首。当天被杀者包括33名新教传教士及其子女,12名天主教传教士,和10多名中国信徒。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受害者中包括11名儿童,如Atwater夫妇的幼女。
在山西全省范围内,毓贤展开了对传教士和中国教民的大规模屠杀。从1900年6月至8月底,山西全省共杀害外国传教士191人(包括46名儿童),杀死中国教民及其家属子女1万多人,焚毁教堂、医院225所,烧拆房屋两万余间,成为各省中死人最多的一个省。这种系统性的屠杀远超山东时期的"剿抚兼施",显示毓贤的排外立场,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极端程度。
客观地说,洋人和教民不全是坏人。但是这类群众运动一旦发动,扩大化甚至极端化在所难免。要论排外,英格兰曾经把犹太人杀到一个都不剩;要论极端,欧洲人相互厮杀的宗教战争,烈度比这不知道高了多少倍。比如宗教改革的故乡德意志,因为宗教仇杀开展的三十年战争,消灭了60%的人口。
至于对毓贤的评价,怎么也得比一边暗地里卖国,一边给子孙后代留下几千万两白银的李合肥,要强得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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