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龙股份(603266.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369号)。
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解释:在本次收购未来2-3年将对上市公司业绩产生实际负面影响、可能产生大额商誉减值、业绩承诺方补偿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继续实施高溢价收购的具体考虑,测算本次投资收益的可实现性,相关决策是否审慎,是否充分考虑并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解释:(1)收入测算的具体逻辑,包括但不限于赢单率、订单完成率、产能规划、年降比例等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2)量化分析核心客户车型放量不及预期、意向储备项目落地率下降、产能释放滞后等风险因素对公司收入测算及评估作价的影响,说明是否存在预测过于乐观的情形;(3)标的公司2029年及以后的预测收入仍维持较高规模及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关假设是否谨慎、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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