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是公共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领域的核心制度,更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重要载体。
“信用+招标”通过对招投标行业治理逻辑的重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以评价体系为抓手,以奖惩机制为保障,实现从“事前审批”向“事后履约”的全链条监管的过渡转型。
2017年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是“放管服”改革的关键落子,本意是打破准入壁垒、激发市场活力。
改革落地后,行业主体数量呈爆发式增长,市场竞争更充分,但也随之而来一系列乱象。执业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低价恶性竞争、挂靠出借资质等问题频发,不仅损害招投标市场的公平性,更直接影响项目建设的质量与效率。市场秩序亟待规范,行业治理面临“放得开、管得住”的双重考验。
“信用+招标”场景,一方面通过信用评价能精准刻画机构的执业能力与诚信水平,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核心痛点,让招标人能“选对人、选好人”。另一方面,分级分类监管能提升监管效能,对守信主体“无事不扰”,对失信主体“利剑高悬”,倒逼行业主体规范执业。
更重要的是,信用激励能引导行业从“低价竞争”向“品质竞争”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2025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均明确提出强化信用管理、健全代理机构服务机制,为“信用+招标”落地提供了清晰指引。
“信用+投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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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率先在招标代理领域构建全链条信用管理体系,其核心是依托信用分级实现精准监管与良性竞争。当地出台《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将招标代理企业纳入信用监管范围,归集机构执业信息、奖惩记录、投诉处理、服务质量等全维度数据,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模型,将企业划分为A、B+、B、C四个信用等级,每3个月更新一次信用评价分数并实时公布。
评价结果直接与招投标活动深度挂钩,A级机构可享受投标保证金减免、优先推荐、简化流程等激励,信用较差的机构则被限制参与重点项目代理,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实施高频次检查。
深圳通过信用分级,倒逼机构从拼价格转向拼专业、拼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明显,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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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聚焦数字赋能,打造“信用+全流程”招投标监管模式,将信用嵌入交易全环节、实现动态监管。当地将信用评价嵌入招标公告发布、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合同履约等各个环节,机构的信用等级实时展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人可直观参考、择优选择。
创新推出“天秤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能力信用评价体系,对代理从业人员、造价从业人员实施分级管理,为招标人择优选取代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建立信用动态调整机制,对违规行为实时扣分、信用等级即时更新。依托“阳光交易”智管系统,整合六大交易领域数据,引入信用风险预警组件,实现企业信用管理由标后被动处置向标前主动预警转变,大幅提升监管效能。
杭州临平区在小额工程领域推出的“诚信定标”模式,将信用分作为定标的重要依据,90%以上的中标企业诚信分高于100分,小额工程项目履约评价率从不足5%提升至95%,印证了该模式的实效。
此外,在省级层面,近日,《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印发出台,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业市场秩序,推进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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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全面推行“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改革,对信用良好的机构,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大幅降低企业资金占用压力。针对行业普遍存在的 “挂靠出借资质” 问题,苏州将挂靠行为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从源头遏制乱象。
值得一提的是,在长三角区域招投标市场的一体化发展方面,长三角示范区印发《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跨域一体化招标投改革的实施意见》,未来将逐步形成招投标机制互商、信息系统互联、评标专家资源互享、招标结果互认的示范区跨域一体化招标投标体系,进一步增强一体化发展支撑作用,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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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注重行业自律与信用监管的结合,构建“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信用约束”的三位一体治理格局。出台《青岛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诚信评价管理办法》,采用“加分激励、扣分约束”的方式,对代理机构实施“星级调整式”评价,根据执业情况动态调整诚信星级,实时对外发布,倒逼机构提升专业化水平。同时,青岛指导招标代理行业协会建立信用自律公约,推动机构签订诚信执业承诺书,将信用评价纳入行业自律考核。针对轻微失信行为,青岛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允许主动整改的机构申请修复,避免“一罚了之”。
青岛的模式既强化了政府监管的力度,又激发了行业自律的内生动力,有效解决了主体责任缺失、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短板,推动行业转型。
“信用+招标” 的优化方向与未来路径
从各地实践来看,“信用+招标”已成为破解行业乱象、推动规范发展的有效路径,但仍存在一些优化空间。部分地区信用评价指标不够细化,跨区域信用互认范围有限,信用修复机制不够完善,数字赋能的深度仍需提升。
深化“信用+招标”建设,需聚焦三个关键方向。一是完善信用评价体系,结合行业特点细化指标,将服务质量、专业能力、履约情况等纳入核心维度,提升评价的精准性与科学性。二是扩大跨区域信用互认范围,推动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破区域壁垒,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三是强化数字赋能,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信用信息的自动归集、智能分析、动态监管,提升治理效能。同时,要健全信用修复与异议处理机制,对轻微失信、主动整改的主体给予改过机会,避免过度惩戒,实现监管与发展的平衡。
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关乎市场经济的公平正义,关乎公共资源的高效配置。各地的实践充分证明,信用是破解行业痛点、激发市场活力的核心力量。随着政策的持续完善与地方实践的不断深化,“信用+招标”必将成为招投标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为构建公平、高效、规范的招投标市场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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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源源
校稿:昊宇
来源:源点苏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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