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一钢铁(600581)近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分别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八一钢铁于2025年11月8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明,2022年至2024年,八一钢铁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三年间,八一钢铁与八钢集团之间的累计资金往来规模巨大。其中,2022年度,八一钢铁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36.75亿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36.42亿元。2023年度,八一钢铁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8.10亿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7.71亿元。2024年度,八一钢铁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5.14亿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5.35亿元。
对于上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事项,八一钢铁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对此,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八一钢铁予以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八钢集团予以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4名相关当事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至350万元罚款。
根据调查结果,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买入且持有八一钢铁股票,无论在2025年11月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