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灭门案判决消息刷屏,肇事者获死缓,其父愿出80万但家属拒绝谅解
判决书一出来,街头巷尾都在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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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不是死刑。
有人觉得这事“太轻”,还有人说“判得重”。
这案子发生在景德镇,昌江大道梨树园路口,没红灯,只有条人行道。
时间是傍晚,车速直接飙到129公里每小时,撞的时候还有107公里每小时。
开车的是廖某宇,22岁,坐车的还有他女朋友。
说是因为鹦鹉学话,两人在车上吵了几句,结果一脚踩到底,啥都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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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上的那一家,胡某、王某还有他们不到一岁的孩子,全都没了。
监控拍得清清楚楚,刹车是在撞前0.4秒才踩下,离行人只有12米。
专家算出来,这速度下,得110米才刹得住。
根本来不及。
现场的人说,车像墙一样推过去,谁拦不住。
法院认定廖某宇不是“交通事故”,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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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是过失,这案子是明知后果还放任。
廖某宇没跑,打了120、110,算“自首”。
最后江西省检察院抗诉过,判决又驳回。
官方发的理由挺直接,证据全,定性没问题,法条对照下来,死缓算是“合规”。
很多人关心赔偿。
廖某宇没工作没钱,他爸拿了80万出来想让家属谅解,但人家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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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部分法院能判,执行不了就是没办法。
两个老人,一个58岁一个56岁,既失去孩子又失去孙子,日子彻底塌了。
有网友说“现在的电车加速太狠,限速根本拦不住人”,另一个评论讲“情绪失控也不是借口,出门在外,命都在别人脚下”。
这车型零百加速三秒多,极速能到250公里每小时,可销售员只会介绍音响和续航,没人提醒你“这车能出大事”。
翻出来全国类似案子,死缓占37%。
但像景德镇这种,在主干道狂飙撞死三人,还特意挑没红灯的地方,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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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别的地方,去年深圳有一例,电车夜间飙到150闯红灯,撞死多人,司机判了死缓,家属同样没拿到赔偿,法院也说“经济条件不达标,执行有难度”。
廖某宇的父亲还说当天阴天,儿子没看清路,法院直接写在判决书里,说限速标志就在路口正前方,天气不是挡箭牌。
判决书发下来是2026年1月9号,抗诉是1月27号。
全程查不到心理疏导、社工跟进,地方上没专项援助。
法律就按法条一条条来,没啥温度,死缓不是终点。
现在街坊都在说,以后买电车是不是要多留个心眼。
对于这样的判罚,你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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