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沈大妈承担主要责任,但最终她和丈夫获得了36万元赔偿,这笔钱将由轿车一方的保险公司支付。
近期,上海虹口法院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年近七旬的沈大妈驾驶老年代步车载着丈夫黄大爷闯红灯时,与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夫妇二人受伤。老两口向轿车司机索赔超过70万元。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及相关方赔偿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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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当时,沈大妈驾驶一辆老年代步车,后座载着其丈夫黄大爷,闯红灯横穿路口。恰逢李女士驾驶小轿车绿灯通行经过此路口,两车发生相撞。事故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沈大妈和黄大爷均受到创伤(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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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查和事故调查后认定,该起事故的发生系多方过错导致。沈大妈一方驾驶无上路资格的电动老年代步车,且存在闯红灯行为,需承担主要过错。
李女士一方在绿灯通行时未减速行驶,亦承担过错。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最终判定沈大妈承担50%的主要责任,李女士承担33.3%的次要责任,坐在后座的黄大爷承担16.7%的次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予以采信。
针对原告诉求的70余万元赔偿,法院对其中合理部分予以支持,对二期治疗相关营养费、护理费等部分诉求,结合实际伤情及恢复情况未予支持。
最终,法院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核算,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代李女士赔偿沈大妈夫妇各项损失共计36万元。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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