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任,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2月2日,夏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宣贯《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局相关股室及部分大型商超负责人等共计30余人参加。
工作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进行系统解读,重点阐释了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承诺事项、承诺依据、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开具时间、承诺主体等内容,明确了超市、批发商、零售商在进货查验、索取保存合格证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实践,对合格证真伪辨识、无法提供合格证或信息不符产品的处置等常见问题进行实务指导,要求各销售主体须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主动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农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相关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并规范保存相关凭证,确保所售食用农产品来源清晰、质量可靠。
下一步,夏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查验、留存合格证的经营主体依法处理,推动制度落到实处。同时,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的社会认知度与影响力,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来源:运城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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