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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账号已成现代家庭重要财产,离婚时百万粉丝账号的归属及价值分割常引发激烈争议。此类纠纷核心在于账号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的平衡,涉虚拟财产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法律适用。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李翻云律师,结合现行法条与裁判规则,整理了离婚诉讼中自媒体账号分割的核心要点,供大家参考。
账号定性与共同财产认定
自媒体账号兼具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注册运营时间及贡献度认定。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具有商业价值的自媒体账号可作为财产分割。
1、财产属性认定:账号通过流量变现、广告合作等产生的收益,属于合法财产权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账号运营产生的收益应纳入分割范围。
2、共同财产界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运营,且双方共同投入时间、精力的账号,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其商业价值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单独注册运营且另一方无贡献的,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账号人身属性依附于运营人个人特质,不具备可分割性,分割时需优先兼顾人身属性与财产权益的平衡。
账号分割与价值认定
因账号人身属性限制,无法像普通财产等额分割,实践中以“归运营人所有、折价补偿”为主要原则,价值认定需遵循法定或约定方式。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1、分割规则适用:账号归注册运营人所有,运营人向另一方支付对应价值补偿,兼顾账号运营连续性与财产权益公平。双方均主张运营权的,法院结合运营能力、贡献度等综合判定。
2、价值认定路径:双方可协商确定账号价值;协商不成的,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结合粉丝量、活跃度、商业收益等因素评估,评估结果可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
若账号绑定一方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可能违反平台规则,法院通常不支持账号所有权变更,仅判令运营人支付折价补偿款。
结语:
离婚时,双方应留存账号运营记录、收益流水等证据,明确各自贡献度,避免后续纠纷。遇此类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依托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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