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卢婉珊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财政金融协同惠企利民一揽子政策指引》,详细介绍了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财政贴息、政策保险、融资担保等领域惠企利民措施,这也是广东首次详细介绍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的运作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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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广东省财政厅全资设立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总规模1000亿元、首期规模500亿元的引导基金。引导基金长期经营,不设固定存续期限,作为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统一出资和管理平台,由省财政厅作为唯一股东,为省委、省政府推进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同时,引导基金构建“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一方面,有助于更好发挥各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吸引社会资本带动民间投资;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省级统筹能力,以省级引导基金为牵引系统谋划和整体推进全省基金体系,统筹带动各地资金、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基金投资布局有效协同,更好发挥省级引导基金的战略导航作用。
从投向布局来看,引导基金主要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升级改造的传统产业等广东省重点扶持的产业领域,服务“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海洋强省建设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
与此同时,鼓励母子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投资独角兽、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以设立产业投资类母基金为主,引导基金将分行业引入产业龙头和链主企业合作构建产业生态基金,引入银行、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合作设立具有专项功能的母基金;以因地制宜适当出资引导地市设立创业投资类母基金为辅,引导基金将支持地市与业绩领先的创投机构合作设立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创投母基金。
运营管理上,引导基金公司委托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引导基金运营管理,省发展改革委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省财政厅作为出资人。引导基金建立战略咨询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政府部门不干预基金投资决策,保留对引导基金违规违约等投资行为的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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