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2025年8月4日,澳大利亚一对夫妇睡梦中听到惨叫,急忙起床查看。
只见寄宿他家的2名中国少女,14岁的浑身是血,13岁的目光呆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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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姑娘是8天前才抵达澳洲,出发前并不认识。
暑假期间来这里参加中国某机构组织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
她们住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一对50多岁的小镇夫妇家中。
8月4号晚上22点20分,夫妻俩报了警。
“我们回卧室睡觉时,她两个还在客厅玩游戏”,这对夫妇报警时告诉警察。
他们在睡梦中被吵醒,由于语言不通,他们也听不懂他们争吵的内容。
直至一声惨叫,他们出门查看时,发现一个姑娘已倒在了血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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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伤者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的同时,警察也封锁了现场,并进行勘查。
13岁的女孩表情慌乱,目光呆滞,被警察带走进行羁押。
在案发现场,警察发现了一把30cm的厨房刀,疑似作案工具。
同时在13岁姑娘的房间,警察发现了大剂量异常药物。
当地少年法庭8月6日听证会上,该少女全程神志恍惚,疑似存在精神健康问题。
同时由于语言障碍,至于在案发前,两人的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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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因为什么事两人发生了争吵?14岁的同伴怎么被刺,她什么也说不清楚。
该起案件引发了国内外媒体极大的关注。
毕竟两个花季的少女,一个命丧他乡,一个被羁押失去自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我国最低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为12岁。
这个13岁的女孩,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根据国际法和澳大利亚法律,澳大利亚司法机关拥有优先管辖权;
根据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法律,最低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为1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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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控谋杀,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如果考虑到她的年龄,适用“童年无恶意推定”,也可能判拘留至18-21岁。
另外备受关注的,是在其房间背包中发现了不止一种药物,事发时,她都服用了哪些药物;
这些药物混杂在一起,对其行为能力会产生哪些影响,都会对定罪量刑产生重大的影响。
有网友质疑,为什么13岁的少女在国内已被诊断患有疾病,需服大剂量药物,她的父母还会让她独自远行?
而那位无辜的14岁姑娘的家长,如果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将和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姑娘同处一室,他们还会如此安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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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组织者是否采取了足够的措施保护孩子们的安全?
是否认真对参与活动的孩子们做过心理评估或有限制性要求呢?
也有网友质疑,13、14岁的中国孩子,寄宿在澳洲当地居民家中。
他们能否和孩子们正常交流呢?
除了提供住处,他们是否承担了孩子们的临时监护,他们是否有这个能力和义务呢?
中国驻澳使领馆已介入此案。
不仅协助受害人家属处理后事,也要协助嫌疑人找当地的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当地时间 2025 年 10 月,该案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儿童法庭完成正式审理,结合司法精神鉴定、药物检测结果及 “童年无恶意推定” 原则,法庭作出最终判决:经专业机构鉴定,13 岁嫌疑人案发时因精神疾病叠加多种药物作用,实质性丧失辨别行为是非的能力,符合澳洲法律中 “精神失常抗辩” 的适用条件,法庭裁定其行为成立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法庭判定该嫌疑人需接受强制司法精神医疗监管,直至专业医疗机构评估其精神状态恢复至安全水平,监管期间将由澳洲青少年司法系统与精神卫生机构共同负责,其回国事宜也将根据治疗进展,由中澳双方相关机构协商处理。此外,法庭还对涉案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组织者提出了司法建议,要求其完善参与者健康筛查、境外监护等安全管理机制。
这起悲剧的判决结果,虽基于法律与医学作出了裁定,却也留下了无尽的反思。两个花季少女的人生因一场海外交流戛然而止,一个永远留在了异国他乡,一个陷入漫长的精神医疗监管中。
这也给所有家长和校外活动组织者敲响警钟:比起让孩子走出国门增长见识,孩子的身心安全与健康永远是第一位。境外交流活动的安全保障、参与者的健康筛查、境外寄宿的监护责任,每一个环节都容不得半点疏忽,唯有把安全做到极致,才能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参考资料:
1、2025年8月5日 扬子晚报《澳洲14岁中国女交换生遇刺身亡,13岁同项目女生被拘》
2、2025年8月6日 潇湘晨报《澳洲14岁中国女生遇刺身亡追踪:法官称行凶女孩或有精神病,拒绝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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