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为多爱她,而是那会儿的自己,好像更敢喘气。
人忘不掉的从来不是谁,是那种被稳稳接住的感觉。
现在想想,有些女人根本没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她没哄过他,没查过他手机,也没在他加班时发十句“想你”。她只是在他绷着脸进门时,递了杯温水,然后坐回沙发看她的书。他盯着她后脑勺,突然就松了肩膀。后来他才知道,原来“安全”不是一直有人说话,而是沉默的时候,也不怕被看穿。
还有一次,他刚拿到调岗通知,兴冲冲跑去她家楼下,她穿着睡衣下楼,在路灯底下笑了一下,说“恭喜啊”,然后摸了摸他头发。第二天他就被派去外地三个月,回来时她搬走了,只留了个空房间和一张便签:“泡面在橱柜第三层。”没解释,没挽留,连句“联系我”都没有。他后来试过约她吃饭,她婉拒了;微信发个天气截图,她隔两天才回个太阳表情。他越得不到回应,越记得那天路灯有多黄,她发梢有多软,自己心跳有多响。
这不是什么戏剧化的错过,就是差那么一丁点——差一句没说出口的话,差一天没等到的回复,差一个没按下去的视频通话键。大脑记不住平顺的事,但卡住的地方,它反复刻。就像游戏打到Boss前突然断电,下次打开,第一反应还是伸手去按那个重启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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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不是冷淡。他失联两天,她照常去健身房,发个撸铁的自拍,配字“今天深蹲加了5公斤”。他提分手,她点头,把行李箱拉链拉上,说“伞放玄关了,你别淋雨”。重逢是在朋友婚礼上,她穿条墨绿色裙子,朝他举杯,笑得像只见过三次面的熟人。他回去路上想:怎么有人能把“不在乎”弄得这么有温度?
后来他慢慢懂了,越抓不住的,越想确认还存不存在。不是她多特别,是她没把他当救命稻草,反而让他自己长出了根。他开始早起跑步,自学编程,跟老家爸爸通了十年来最长的一次电话。她没教他这些,但她站在那儿,就是让他觉得“我也可以试试”。
最奇怪的是,他现在谈的对象,比她细心、比她漂亮、比她更懂怎么哄人开心。可半夜醒来,想的还是她晾在阳台那件洗得发灰的衬衫,还有她切苹果时,削下来的皮不断。因为那时候的他,不怕丢脸,不怕失败,不怕显得不够好——因为她从没拿尺子量过他。
他以为自己忘不了她,其实忘不了的是,那个能做回自己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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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之后,他再没为谁改过朋友圈背景图。
他删掉了所有带她名字的备忘录,但保留了一个叫“未命名”的文件夹,里面只有三张照片:一盏坏掉的路灯,半包拆开的泡面,还有他去年爬山拍的云。
他没再找她。也没等她。
只是偶尔路过便利店,会买一包她爱吃的薄荷糖,含一颗,然后扔掉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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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束光早就照过去了。
他现在,只是刚好记得被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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