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篇故事为虚构内容,如有雷同纯属巧合,采用文学创作手法,融合历史传说与民间故事元素。故事中的人物对话、情节发展均为虚构创作,不代表真实历史事件。
隋唐好汉俱笑程咬金似草包,三板斧混日子。李元霸临死前竟对秦琼说:“若论生死搏杀,我最忌惮的,其实是程三哥。”
大业十四年,晋阳宫。那个曾双锤震落半壁江山的赵王李元霸,此刻正静静躺在榻上。他并非死于沙场,而是殒于天雷。焦黑的痕迹自他眉心蔓延,这位人间无敌的少年,终究未能胜过天威。弥留之际,他涣散的目光死死锁住榻边的秦琼,用尽最后一丝气力,攥住这位表兄的手腕。那只曾力举千斤金狮的手,此刻却轻若鸿毛。他喉间发出破碎的嘶鸣,字字如血:“叔宝……兄,提防……提防一个人……”秦琼俯身,将耳朵凑近。“瓦岗那群莽汉,都笑程三哥是福将,是草包……可你记着,若论生死搏杀,我……我最忌惮的,其实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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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夜宴,长安,秦王府。
丝竹之声如流水,美人舞袖若惊鸿。李世民高坐主位,意气风发,频频举杯,与一众新朝勋贵共饮。阶下,程咬金正手舞足蹈,满面红光,口沫横飞地讲述着他那“三板斧”如何阵前吓退宋金刚。
“俺老程这第一斧,叫‘劈脑袋’!嘿,那厮一瞅,魂儿都飞了!”他猛地一挥手,带翻了案几上的酒爵,醇厚的兰陵美酒泼洒一地,浸湿了邻座尉迟恭的战袍一角。
尉迟恭铜铃大的眼睛一瞪,却又无奈地摇摇头,粗声笑道:“你这老杀才,安生些!每次都这几句,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满堂哄笑。笑声里满是亲昵与纵容。程咬金,这个大唐开国的福将,在众人眼中,就是这样一个形象:勇则勇矣,却粗疏、鲁莽,脑子里缺根弦,全凭一身蛮力与逆天的运气走到今天。
秦琼坐在稍远的位置,没有笑。他只是静静地看着程咬金,琥珀色的酒液在他手中的琉璃杯里轻轻晃动,映出程咬金那张夸张而滑稽的脸。
李元霸临终前的话语,如同一根毒刺,深深扎在他的心底。
最忌惮的,是程三哥。
为何?
秦琼想不通。他与程咬金相识于微末,自山东一路行来,并肩血战无数。程咬金的武艺,他再清楚不过。那三招板斧,大开大合,确有几分威势,但破绽也同样明显。对于寻常兵将,是致命的威胁;可对于他们这个级数的猛将而言,看穿、拆解,并非难事。秦琼自忖,若与程咬金放对,十招之内,必能让他手中宣花斧脱手。
那李元霸呢?那个视天下英雄如无物的少年,连宇文成都的凤翅镏金镗都能一锤荡开,他为何会说出那样的话?
是临终的胡话?还是……自己从未看透过这位名为“知节”的兄弟?
正思忖间,程咬金似乎感受到了他的注视,醉眼朦胧地望了过来,咧开大嘴,冲他遥遥一举杯,咕咚一声又灌下一大口。那笑容,憨直,爽朗,不带一丝杂质。
可就在他转回头去,继续与旁人吹嘘的瞬间,秦琼的瞳孔猛地一缩。
他看到,程咬金垂下的眼帘,遮住了一切光。那嘴角还挂着憨笑,可眼底深处,却有一道冷得像冰、利得像刀的光芒一闪而逝。那道光,与他平日里嘻嘻哈哈的模样,判若两人。那不是一个莽夫该有的眼神,那是一种将一切玩弄于股掌之上的、绝对的冷静与漠然。
那眼神只出现了短短一刹,快得如同错觉。
当程咬金再次抬眼,他又变回了那个瓦岗山的“混世魔王”。
秦琼的心,却骤然沉了下去。他握着酒杯的手指,无意识地收紧,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
也许,元霸说的,是真的。
02
朝会,太极殿。
气氛压抑得仿佛凝固的铅块。太子李建成与秦王李世民分列御座两侧,朝臣们也泾渭分明地站在各自的阵营之后。一道关于削减秦王府兵员的奏疏,成了引爆两派矛盾的导火索。
李建成身后,中书舍人王珪出列,声色俱厉:“秦王殿下天策上将,功高盖世,然如今四海升平,天策府甲士数万,耗费国帑甚巨,于理不合!臣请陛下圣裁,裁撤冗员,以安天下!”
李世民这边,杜如晦正欲出言反驳,却被皇帝李渊一个眼神制止了。
御座上的开国君主,面色平静,看不出喜怒。他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中:“此事容后再议。倒是眼下有桩急务。”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阶下众人:“朕接到密报,前隋余孽、突厥奸细,在武关道一带蠢蠢欲动,意图勾连关中旧族,里应外合。朕欲派一员心腹,持朕金牌,密诏商州都督杨恭仁,先发制人,将其一网打尽。只是……武关道险峻,敌暗我明,此行九死一生。哪位爱卿,愿为朕分忧?”
话音落下,满朝文武,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听出了弦外之音。这根本不是什么“分忧”,而是一道催命符。
武关道是什么地方?那是连接关中与南阳的咽喉要道,山高林密,盗匪横行。所谓“前隋余孽”,更是鬼影幢幢,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实力与埋伏。派一个人去送信?这与直接派他去送死,有何区别?
更何况,这明显是太子一党抛出的毒饵。谁接下这个任务,谁就等于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若是秦王府的人去了,死在路上,正好可以打击秦王的势力;若是不去,又会落下一个“畏死避战”的口实。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瞟向了秦王李世民和他身后的房玄龄、杜如晦、秦琼、尉迟恭等人。
秦王府的武将们个个脸色铁青,拳头紧握。他们不怕死,但他们不愿死得如此窝囊,如此毫无价值。
李建成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察的冷笑,眼神轻蔑地扫过对面。他身旁的齐王李元吉,更是毫不掩饰脸上的幸灾乐祸。
殿内的空气,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攥紧,让人喘不过气。秦琼站在队列中,手已经按在了腰间的剑柄上。他宁可血溅当场,也不能让秦王府蒙受这等羞辱。
就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刻,一个粗豪的声音,懒洋洋地打破了死寂。
“陛下,这等跑腿的小事,何须劳动旁人?俺老程去!”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程咬金打着哈欠,一副宿醉未醒的模样,从队列里晃晃悠悠地走了出来。
03
程咬金的出列,像一块巨石投入死水,激起千层浪。
所有人都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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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李建成脸上的冷笑僵住了。他身后的王珪、魏徵等人,也是一脸错愕。他们设计的这个局,目标是秦王府的核心战将,比如秦琼,或者尉迟恭。他们预想了无数种可能:秦王府的人慷慨赴死,或是据理力争,甚至当场发作。
唯独没有想到,会是程咬金这个“混世魔王”站出来。
他?他去有什么用?
在太子一党的算计里,程咬金的份量,远不如秦琼等人。杀了他,对秦王府的打击不大,反而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不痛不痒。
秦王李世民也皱起了眉头。他看向程咬金,眼中带着询问与一丝不易察觉的忧虑。
秦琼一个箭步上前,低声喝道:“知节,休得胡闹!此非儿戏!”
“哎,叔宝,这怎么是胡闹?”程咬金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牙,他拍了拍胸脯,砰砰作响,“想当年咱们在瓦岗,什么样的龙潭虎穴没闯过?不就是送个信嘛,多大点事儿!俺老程这双腿跑得快,他们追不上!”
他转向御座上的李渊,大声说道:“陛下!这活儿俺接了!您就瞧好吧!”
他的语气,充满了浑不吝的蛮勇,仿佛这趟九死一生的差事,不过是去郊外打一次猎。
尉迟恭急得直抓脑袋,压低声音道:“老程,你疯了!那是太子的圈套!你去了,就是送死!”
程咬金却浑不在意,反而挤了挤眼睛,对尉迟恭笑道:“敬德,你这就是不懂了。这叫‘傻人有傻福’。他们要害的是聪明人,俺老程这么个粗人,他们哪看得上眼?说不定走到半路,他们嫌杀俺都脏了手,就放俺过去了!”
这番浑话,让周围的同僚们又气又急,却又无可奈何。
李渊看着阶下这个活宝般的臣子,紧绷的脸上,竟也露出了一丝笑意。他沉吟片刻,缓缓点头:“好!程卿家有此胆魄,朕心甚慰。既如此,朕便准了。赐金牌,即刻启程!”
“谢陛下!”程咬金大喇喇地领旨谢恩,接过太监递来的金牌,随手往怀里一揣,仿佛揣了个烧饼。
他转身,大摇大摆地朝殿外走去,路过秦琼身边时,还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嘿嘿一笑:“叔宝,放心,等俺回来,咱们再喝个痛快!”
望着他那宽阔而毫无防备的背影,秦琼的心,一点点沉入了谷底。
他知道,这不是胡闹。知节虽然平日里大大咧咧,但绝非一个没有分寸的人。他今天站出来,必然有他的理由。可这个理由,在秦琼看来,就是以命相搏。
他是在用自己的命,为秦王府解这个围,破这个局。
他想用自己的“无足轻重”,来消解太子一党的杀意。
可太子真的会因为他是个“草包”就手下留情吗?
秦琼的指甲,深深地掐进了掌心。他看着程咬金的背影消失在太极殿的门外,那背影在清晨的阳光下,显得格外刺眼,也格外……孤独。
绝对的困境。
这一刻,秦琼对这四个字,有了前所未有的深刻体会。
04
长安城外,十里长亭。
程咬金跨上一匹黄骠马,腰间挂着酒葫芦,背后斜插着那柄标志性的宣花大斧,对着前来送行的秦王府众人挥了挥手,依旧是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
“行了行了,都回去吧!一个个哭丧着脸,不知道的还以为俺老程回不来了呢!告诉你们,等俺回来,一个都跑不掉,酒得管够!”
说完,他双腿一夹马腹,大喝一声“驾”,便绝尘而去,只留下一路烟尘和众人复杂难言的目光。
李世民面沉如水,对身旁的秦琼道:“叔宝,知节此行……太过凶险。你……”
“王爷放心。”秦琼躬身一揖,声音沉稳,“末将明白。知节是我的兄弟,我绝不会让他孤身犯险。”
李世民点了点头,不再多言。有些话,不必说透。
一个时辰后,秦琼换了一身不起眼的布衣,骑着一匹普通的青骢马,悄然出了长安城。他没有走官道,而是抄小路,远远地缀上了程咬金。
他必须亲眼看着,才能安心。一旦程咬金遇险,他会毫不犹豫地出手。哪怕是拼上性命,也要护得兄弟周全。
然而,接下来几天发生的事情,却让秦琼的疑惑,越来越深。
程咬金的行进路线,堪称匪夷所思。
他似乎完全不赶时间。饿了,就在路边找个村野小店,跟店家大声说笑,胡吃海喝;困了,就寻一棵大树,把马拴好,自己躺在草地上鼾声如雷,一睡就是半天。
他走的也不是直线。时而向东,时而向西,有时甚至会绕回走过的路。秦琼一开始以为他是迷路了,但很快就发现不对。因为程咬金绕开的每一个地方,事后秦琼悄悄探查,都发现那里或是地势险要的隘口,或是密林深处的岔路——全都是最适合设伏的地点。
一次,程咬金在一条河边停下,脱了鞋袜,一边泡脚一边哼着不成调的乡野小曲。秦琼隐在远处的山坡上,看得心急如焚。这里视野开阔,若是敌人骑兵冲锋,根本无处可躲。
可程咬金泡了足足半个时辰,直到日头偏西,他才慢悠悠地穿上鞋袜,继续上路。就在他离开后不久,一队约三十人的精悍骑兵,从下游的方向疾驰而来,看装束,正是太子李建成的长林军。他们显然是扑了个空,在河边逡巡一圈后,骂骂咧咧地向上游追去。
程咬金却早已拐进了另一条不起眼的小路。
秦琼趴在山坡上,看着这一切,后背渗出了一层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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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
一次是巧合,两次是巧合,那三次、四次呢?
程咬金的路线,看似随心所欲,杂乱无章,却像一条滑不留手的泥鳅,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刻,与危险擦肩而过。他仿佛有一双能洞穿未来的眼睛,总能提前预知埋伏的地点和敌人的动向。
秦琼的心中,那个关于“草包”的印象,开始一寸寸地龟裂。他想起李元霸的话,想起程咬金在宴会上那转瞬即逝的冰冷眼神。
一个巨大的谜团,在他心中升起。
这个他认识了半辈子的兄弟,到底还藏着多少他不知道的秘密?
他真的是在凭运气躲避追杀吗?还是说,这一切……本就在他的计算之中?
05
第七日,傍晚。
夕阳将天空染成一片瑰丽的血色。武关道的入口,一座破败的驿站,出现在前方。
程咬金在驿站门口停下了马。他似乎累了,翻身下马,将马拴在枯死的槐树上,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秦琼隐在数百步外的一片松林里,眉头紧锁。
这个驿站,不对劲。
太安静了。驿站本是南来北往的客商落脚之地,即便再破败,也该有些生气。可这里,连一声犬吠、一句人语都听不到。只有驿站的旗幡,在晚风中发出“呜呜”的破败声响,像极了鬼哭。
这是一个陷阱。一个再明显不过的陷阱。
秦琼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不明白,程咬金一路行来,避开了那么多隐秘的埋伏,为何会一头扎进这个最显眼的圈套里?
难道……他终究还是疏忽了?
就在秦琼犹豫着是否要上前示警时,驿站的四面八方,忽然涌出了无数人影。他们手持明晃晃的刀枪,身着统一的黑色劲装,行动间悄无声息,训练有素。眨眼之间,就将小小的驿站围得水泄不通。
为首一人,身材魁梧,手持一杆三尖两刃刀,脸上带着一道狰狞的刀疤。他缓步走出,脸上挂着猫捉老鼠般的戏谑笑容。
“程咬金,等你多时了。”
驿站内,程咬金似乎被这阵仗吓了一跳。他从门内探出脑袋,看到黑压压的敌人,夸张地“哎哟”了一声,脸上堆起了谄媚的笑容。
“各位好汉,误会,都是误会!俺就是个过路的,讨口水喝,没别的意思!”
刀疤脸冷笑一声:“‘混世魔王’程咬金,凭三板斧名震天下,何必在此装疯卖傻?太子殿下有令,你的项上人头,他要了。”
“太子?”程咬金挠了挠头,一脸的茫然与无辜,“俺和太子无冤无仇,他要俺的脑袋干嘛?是不是搞错了?”
“少废话!”刀疤脸显然失去了耐心,他将三尖两刃刀一指,“是自己滚出来受死,还是要我们进去请你?”
程咬金缩了缩脖子,似乎吓得不轻。他磨磨蹭蹭地从驿站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提着他那柄宣花大斧。他对着刀疤脸,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这位大哥,你看,咱们打个商量行不行?俺把这斧子,还有这马,都给你。你就当没见过我,放俺一条生路,如何?”
刀疤脸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放声大笑起来,他身后的黑衣人也跟着发出一阵哄笑。
“放你?程咬金,你是不是真的傻?今天,你插翅难飞!”
远处的松林里,秦琼已经握紧了手中的熟铜锏。他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如同一张拉满的弓。他知道,不能再等了。知节的演技再好,也骗不过这些真正的杀手。
他必须出手了。
就在秦琼准备催马冲出的那一刻,场中的程咬金,脸上的谄媚和恐惧,忽然消失了。
他站直了身体,那平日里有些懒散的腰背,此刻挺得笔直。他掂了掂手中的宣花斧,对着刀疤脸咧嘴一笑,那笑容里,再无半分憨傻,只剩下一种令人心悸的森然。
“商量不了啊……”他拖长了声音,悠悠地叹了口气,眼神却变得锐利如鹰,“那没办法了。本来还想省点力气。”
刀疤脸的笑声戛然而止,他从程咬金的身上,嗅到了一股极度危险的气息。
“杀了他!”他厉声喝道。
程咬金面对潮水般涌来的敌人,不退反进。他猛地吸了一口气,胸膛高高鼓起,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小的们,看好了!你程爷爷的——第一斧!”
他双臂抡圆,巨大的宣花斧在空中划出一道惨烈的弧光,带着撕裂空气的尖啸,朝着刀疤脸的头顶,直劈而下!
这一斧,势大力沉,威猛无匹。正是他那招牌的“劈脑袋”。
刀疤脸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屑。他久闻程咬金三板斧之名,早有防备。这一招虽然凶猛,但路数太过直接,破绽百出。他手腕一翻,三尖两刃刀向上精准地一架,准备格开板斧,顺势反击,直取程咬金空门大开的胸膛。
远处的秦琼,心跳几乎停止。他死死盯着那即将碰撞的兵刃,已经准备好迎接那一声震耳欲聋的金铁交鸣。
然而,预想中的巨响,并未发生。
秦琼的双目圆睁,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景象。
那柄宣花斧,明明还在半空,距离刀疤脸的三尖两刃刀尚有数尺之遥。可刀疤脸的动作,却在格挡的瞬间,诡异地凝固了。
他脸上的不屑与狰狞,化为了极致的错愕与恐惧。他的眼睛死死地瞪着,视线却并非看着那柄当头劈下的巨斧,而是……缓缓地、僵硬地,低头看向自己的胸口。
那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黑点。
一缕血线,从那黑点中沁出,迅速在他玄色的衣甲上晕开。
程咬金的招式,甚至还未用老。
刀疤脸脸上的生机,却已如退潮般散去。他是怎么中的招?中的是什么招?秦琼脑中一片空白。
他只看到,程咬金的嘴角,勾起了一抹冰冷的弧度。
06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被拉长、放慢。
秦琼的视线里,一切都变成了缓慢的动作。他看到程咬金那看似笨拙粗野的起手式,那高高抡起的宣花斧,吸引了包括刀疤脸在内的所有人的目光。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那一道惨烈的弧光所牵引,都在预判着那雷霆万钧的一击。
然而,就在程咬金扭腰转体,将全身力量灌注于双臂的同一个刹那,他那只没有握斧的左手,却在宽大的衣袖遮掩下,完成了一个快到极致的隐蔽动作。
他的左手手腕,如同弹簧般猛地一抖。
一枚通体乌黑、形如柳叶的短小飞刀,没有一丝一毫的反光,悄无声息地脱手而出。它飞行的轨迹,被程咬金魁梧的身躯和宣花斧巨大的斧面完美地遮挡。它没有发出任何破空之声,因为它足够小,也足够快。
它的目标,不是刀疤脸那看似坚固的铠甲,而是铠甲与护心镜连接处,一道只有半指宽的缝隙。那是在战场上为了保证肢体活动而必然存在的弱点。
一个身经百战的宿将,会本能地保护自己的要害。但当他的全部心神,都被一柄开山巨斧所吸引时,当他自信能够轻易格挡住这“天下闻名”的第一招时,他所有的防御本能,都集中在了上半身,用来应对那石破天惊的正面一击。
他绝不会想到,真正的杀招,来自下方,来自一个他完全没有注意到的角度。
当刀疤脸举起三尖两刃刀,准备迎接那声势浩大的一斧时,那枚沉默的飞刀,已经精准地、毫无阻碍地,钻进了他铠甲的缝隙,没入心口。
剧痛与生命的流逝,让他格挡的动作出现了千分之一刹那的僵滞。
而高手相争,胜负便在这千分之一的刹那。
“噗通。”
刀疤脸高大的身躯,直挺挺地向后倒去,砸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他手中的三尖两刃刀,哐当一声摔在数步之外。直到死去,他脸上的表情,依旧是那副无法置信的惊骇。
全场死寂。
那些前一刻还如狼似虎的黑衣杀手,全都僵在了原地。他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头领,在对方的“第一斧”还没落下时,就离奇地暴毙。
他们甚至没看清发生了什么。
在他们眼中,程咬金只是大吼一声,抡起了斧子,然后,他们的头领就死了。
这超越了他们对武学的理解,甚至超越了他们对生死的认知。一种源于未知的、彻骨的寒意,从每个人的脚底,直冲天灵盖。
“嘿,”程咬金缓缓放下宣花斧,用斧柄的末端,轻轻敲了敲地面,发出“笃笃”的声响。他环视着周围那些呆若木鸡的杀手,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怎么,你们的头儿不中用,换你们来试试俺老程的第二斧,‘鬼剔牙’?”
他的笑容,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无比狰狞。
那不是莽夫的狂笑,那是魔鬼的邀约。
远处的松林里,秦琼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背脊升起。他终于明白了。
程咬金的三板斧,根本不是三招斧法。
那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一个心理上的陷阱。
第一斧“劈脑袋”,从来就不是为了杀人。它的作用,是“宣告”。是用最张扬、最蛮横的方式,宣告“我要用这招打你了”,从而将对手的全部注意力,牢牢地锁死在斧刃之上。当对手全神贯注于如何拆解这大开大合的斧招时,程咬金真正的杀手,那藏在阴影里的、快如鬼魅的致命一击,早已发出。
这根本不是武艺,这是战阵搏杀之术,是最纯粹、最有效率的杀人之法。不讲道义,不讲招式,唯一的目的,就是让敌人死。
秦琼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他想起了李元霸。
元霸的力量,天下无对。任何招式,任何兵刃,在他那对擂鼓瓮金锤面前,都毫无意义。他可以凭绝对的力量,碾碎一切。
可是,如果元霸面对的是程咬金呢?
他会看到程咬金抡起那可笑的板斧,他会轻蔑地举起锤子,准备一击将对方连人带斧砸成肉泥。但就在他举锤的瞬间,一枚淬毒的钢针,或者一把飞蝗石,会不会已经从某个意想不到的角度,射向他没有被巨锤护住的眼睛,或者咽喉?
元霸能挡住宇文成都的凤翅镏金镗,但他能挡住这来自阴影里的算计吗?
秦琼不敢想下去。他只觉得,自己认识了半辈子的那个程咬金,在这一刻,变得无比陌生,也无比……可怕。
07
驿站前,血色的黄昏里,对峙仍在继续。
剩下的二十多名黑衣杀手,没有一个人敢再上前一步。他们头领的离奇死亡,像一盆冰水,浇灭了他们所有的悍勇之气。他们握着刀的手,在微微颤抖。
程咬金似乎很享受这种氛围。他没有急于进攻,反而将宣花斧往地上一插,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们。
“怎么了?刚才不是还挺横的吗?”他的语气轻佻,带着几分戏谑,“你们太子殿下,就派了你们这群软脚虾来?连俺老程一斧子都接不住,还想取俺的项上人头?”
一名看似副手的黑衣人色厉内荏地喝道:“你……你使了什么妖法!”
“妖法?”程咬金哈哈大笑,笑声在空旷的驿站前回荡,“俺老程杀人,从来只用手上这柄斧头!是你们的头儿自己没本事,被俺的王霸之气给吓死了!怎么,你们也想试试?”
他的话粗鄙不堪,却精准地击中了这些杀手内心的恐惧。
未知,才是最可怕的。
他们宁愿相信程咬金有什么“王霸之气”,也不愿去深思那完全无法理解的死亡过程。因为思考,会带来更深的恐惧。
“并肩子上!乱刀砍死他!”那名副手终于下定了决心,大吼一声,给自己和同伴壮胆。
二十多人,呐喊着,从四面八方,再次冲了上来。
“来得好!”
程咬金眼中精光一闪,拔起宣花斧,不退反进,迎着人最多的方向冲了过去。他口中再次爆喝:“看俺的第二斧——鬼剔牙!”
宣花斧横扫而出,划出一道巨大的扇形。这一招与“劈脑袋”的直来直去不同,讲究的是一个“扫”字,逼得正前方的几名杀手不得不后退闪避。
然而,就在他们后退的瞬间,程咬金的脚步却猛地一顿。他横扫的斧势并未用老,而是手腕一沉,巨大的斧头带着风声,狠狠地砸在了地上。
“砰!”
尘土飞扬,碎石四溅。
冲在最前面的几名杀手,被这突如其来的碎石和尘土迷了眼,瞬间阵脚大乱。
好机会!
程咬金根本没有理会他所谓的“第三斧”。在尘土弥漫的瞬间,他魁梧的身躯如同一头猎豹,矮身前冲,手中的宣花斧不再是劈砍,而是用斧柄,闪电般地、精准无比地,连续捅、砸、撞!
“噗!”一名杀手被斧柄末端的铁鐏捅穿了咽喉。
“咔嚓!”另一名杀手的膝盖被斧柄狠狠砸中,惨叫着跪倒在地。
程咬金的动作,没有半分平日里的笨拙。他的每一个步伐,每一次闪避,每一次出手,都简洁到了极致,也狠辣到了极致。他就像一头混入羊群的猛虎,每一次攻击,都瞄准了敌人最脆弱的部位:咽喉、眼睛、膝盖、手腕。
他没有使用任何华丽的招式。斧刃很少见血,更多的时候,是斧柄、是拳头、甚至是肩膀的撞击。他利用敌人的恐惧,利用弥漫的尘土,利用驿站门口的台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元素,来制造混乱,分割敌人,然后逐个击破。
这已经不是比武,这是屠杀。
一场由智谋和心理战主导的、不对等的屠杀。
秦琼在远处看得心惊肉跳。他发现,程咬金从头到尾,都没有和任何一个敌人进行过堂堂正正的兵器对拼。他总是在闪避,在游走,在用各种匪夷所思的“下三滥”手段创造机会。
比如,他会突然抓起地上的沙土,扬向对手的脸;他会在闪过一刀后,用脚去踢对方的脚踝;他甚至会用牙齿去咬住敌人握刀的手腕。
无所不用其极。
这哪里是“混世魔王”?这分明是一个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只为生存而战的修罗!
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地上已经躺满了尸体。最后一名杀手,被程咬金一脚踹倒,宣花斧冰冷的斧面,贴在了他的脸上。
那名杀手已经吓得魂飞魄散,裤裆里一片湿热,嘴里语无伦次地求饶:“别……别杀我……好汉饶命……”
程咬金俯视着他,脸上的煞气缓缓收敛,又变回了那副嘻嘻哈哈的模样。他用斧面拍了拍对方的脸,笑道:“嘿,这就没胆了?回去告诉你们太子,俺老程的脑袋,就在这儿。想要,让他自己来拿。派你们这群废物来,不够俺老程塞牙缝的。”
说完,他收起斧头,看也不看那瘫软如泥的活口,转身吹了声口哨,走向自己那匹黄骠马,仿佛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08
夜色渐深,月上中天。
武关道旁的一处密林里,篝火噼啪作响,映照着两张沉默的脸。
程咬金撕下一块烤得焦黄的兔肉,递给秦琼,自己则拿起酒葫芦,狠狠灌了一大口。
“叔宝,跟了一路,辛苦了。”他开口,声音平静,没有了白日的粗豪,也没有了方才的煞气,只剩下一种深沉的疲惫。
秦琼没有接那块兔肉。他看着眼前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人,喉咙有些发干,许久,才涩声问道:“知节……这,才是真正的你吗?”
程咬金咀嚼着兔肉,没有立刻回答。火光在他脸上跳跃,明暗不定。
“叔宝,你觉得,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反问道。
“我……不知道了。”秦琼坦然道,“我一直以为,你勇猛,憨直,是福将,是我的好兄弟。可今天我才发现,我可能……从来没有认识过你。”
程咬金笑了,那笑容里带着几分自嘲,几分悲凉。
“勇猛?或许有几分。憨直?”他摇了摇头,“叔宝,在这吃人的世道,真正的憨直,是活不长的。至于福将……呵呵,这世上哪有什么福将?所谓的运气,不过是提前算计好了一切,然后留给别人看的借口罢了。”
他看着秦琼震惊的眼神,继续说道:“我的父亲,不是什么大人物。他只是济州东阿县的一个小小的巡山队头。他教我的第一件事,不是怎么打赢,而是怎么活下来。”
“他说,跟人动手,别想着什么招式好不好看,道义讲不讲究。你只要记住,让他倒下,你站着,你就赢了。能用石头,就别用拳头;能偷袭,就别正面对敌;能一击毙命,就绝不出第二招。”
“我那三板斧,是他教我的。”程咬金的目光,望向跳动的火焰,仿佛看到了遥远的过去。“他说,这世上的人,都喜欢看英雄,喜欢看大开大合的招式。那你就给他们看。把最笨、最直接的招数练到极致,让所有人都以为你只会这个。把它变成你的招牌,你的标签。当所有人都用这个标签来定义你的时候,你就安全了。”
“因为,再没有人会提防一个‘傻子’的背刺。”
秦琼的心,被重重地锤了一下。
他终于明白了。程咬金那“混世魔王”的形象,那“三板斧”的传说,那所有粗鲁憨直的言行,根本不是他的本性。
那是他的铠甲,他的伪装。
是在这个英雄辈出、也同样杀机四伏的时代里,他为自己打造的、最坚固的护身符。
“所以……你今天故意走进那个驿站,也是算计好的?”秦琼的声音有些沙哑。
“嗯。”程咬金点了点头,毫不避讳。“追了我七天,他们的耐心也该到极限了。我必须给他们一个机会,一个他们自以为必胜的机会。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把所有力量都摆在明面上,我才能……一劳永逸。”
“那个活口,也是你故意留的?”
“当然。”程咬金撕下一条兔腿,狠狠咬了一口,“我要让他回去告诉李建成,我程咬金,不好杀。而且,我还要让他告诉李建成,我是怎么杀光他的人的——用最‘笨’、最‘莽撞’的方式。这样,李建成才会更加坚信,我只是一个运气逆天的莽夫。他会恼怒,会不甘,但他下一次想动我的时候,就会更加犹豫。”
秦琼沉默了。他看着程咬金,只觉得一股寒意从心底升起,却又夹杂着一种说不出的心酸。
一个人,要经历过多少算计与生死,才能将自己伪装得如此天衣无缝?一个人,要藏得多深,才能在所有兄弟面前,都扮演着另一个自己?
“知节……”秦琼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你这么活着……不累吗?”
程咬金的动作顿住了。他拿着兔腿的手,停在半空。过了很久,他才长长地叹了口气,将目光从篝火上移开,望向深邃的夜空。
“累。”
他只说了一个字。
但这一个字里,包含了太多的重量。
“可累,总比死了强。”
09
篝火渐渐微弱,只剩下暗红的炭火,在夜风中忽明忽暗。
秦琼的心,却被程咬金的话,点燃了一片燎原之火。他原以为自己已经看到了真相的全部,但一个更深的疑问,浮了上来。
“不对。”秦琼猛地抬头,目光如炬,直视程咬金,“知节,还有一件事,你想不通。”
“哦?”程咬金挑了挑眉,似乎对秦琼能发现破绽颇感兴趣。
“你主动请缨,接下这个九死一生的任务,仅仅是为了给秦王府解围?不,这不像你。”秦琼的声音斩钉截铁,“你不是一个会为了‘义气’二字,就将自己置于死地的人。你的每一步,都有着最现实的目的。你今天布下这个局,杀了太子的人,一定还有更深层的图谋!”
程咬金看着秦琼,沉默了片刻,然后,他笑了。
这一次,他的笑容里,没有了疲惫和悲凉,反而多了一丝赞许,一种棋逢对手的欣赏。
“叔宝啊叔宝,他们都说你是‘义薄云天俏罗成’旁边的‘赛专诸’,是天下第一义士,却都忘了,你的心思,比谁都细。”
他凑近了一些,压低了声音,那声音在静谧的夜里,如同鬼魅的低语:“你猜得没错。为王爷解围,只是其一,也是最表面的一个目的。”
“我真正的目的,是那个被我杀死的刀疤脸。”
“他?”秦琼一愣,“他是什么重要人物?”
“他叫桑雄,明面上是太子长林军的偏将,但他的真实身份,是宇文化及的家臣,专门负责宇文家在关中和洛阳之间的私盐生意和情报传递。”程咬金的眼神,变得冰冷而锐利,“太子和宇文家勾结,很多见不得光的事情,都是通过这条线来运作的。桑雄,就是这条线的总管。他手里,掌握着宇文家和太子党勾结的所有账本、信件和联络人名单。”
秦琼倒吸一口凉气:“你是说……”
“没错。”程咬金的嘴角,勾起一抹森然的弧度,“我不是去送信的。我是去‘取信’的。”
他拍了拍自己的胸口,那里鼓鼓囊囊的。
“这个任务,根本不是太子设的局。或者说,不完全是。”程咬金缓缓道出石破天惊的真相,“是我设的局。是我提前得到消息,桑雄会在近期通过武关道,押送一批重要的‘货物’去洛阳。于是,我通过王爷府上的一个内线,故意将这个消息,透露给了太子东宫的一个眼线。我算准了,太子会抓住这个机会,在朝堂上发难,逼我们接下这个‘死亡任务’。”
“他们以为,是我走进了他们的陷阱。”
“殊不知,他们所有人,从太子李建成,到齐王李元吉,再到这个桑雄,都是我为了猎杀目标,而驱赶进陷阱里的猎物。”
秦琼彻底呆住了。
他感觉自己的脑子,已经完全不够用了。
程咬金……他竟然……
他不仅算计了敌人,甚至连自己人,连秦王府,都在他的算计之内。他利用了所有人的反应,所有人的心理,像一个最高明的棋手,在幕后操纵着整个棋局的走向。
他主动请缨,不是牺牲,而是出击。
他一路上的“躲避”,不是逃跑,而是为了将桑雄的追兵,精准地引到他选定的、最适合动手的战场——那个破败的驿站。
他要的,不仅仅是桑雄的命,更是桑雄身上携带的,那份足以将太子党和前隋旧势力一网打尽的,致命的证据!
“你……”秦琼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看着眼前这个还在啃着兔肉的男人,感觉自己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一个披着憨厚外衣的、智多近妖的怪物。
这一刻,他终于彻彻底底地明白了李元霸临终前那句话的含义。
李元霸怕的,不是程咬金的武功。
他怕的,是这种算无遗策、将人心玩弄于股掌之上的、恐怖的智慧!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技巧都显得苍白。但在这等恐怖的算计面前,绝对的力量,也可能变成一个被引诱着走向悬崖的巨人。
李元霸能锤碎山峦,但他看不透人心。
而程咬金,恰恰是玩弄人心的宗师。
这才是他最致命的武器。
10
半个月后,长安,秦王府。
程咬金回来了。
他依旧是那副风尘仆仆、嘻嘻哈哈的模样。一进府门,就大嚷着要酒喝,要肉吃,然后绘声绘色地向闻讯而来的同僚们,吹嘘自己是如何“福星高照”,靠着三板斧吓退了毛贼,平安归来。
“你们是没瞧见!俺老程把宣花斧一亮,大吼一声,那些不开眼的贼人,就吓得屁滚尿流,跑得比兔子还快!哈哈哈!”
尉迟恭一巴掌拍在他背上,笑骂道:“你就吹吧!肯定是看你长得丑,怕污了他们的刀!”
众人又是一阵哄堂大笑,气氛热烈而欢快。
秦琼站在人群外,也跟着笑了。只是他的笑容,与以往再不相同。他看着那个在人群中插科打诨、扮演着“福将”角色的兄弟,眼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
有震撼,有敬畏,还有一丝……了然。
他看到,在众人看不到的角度,程咬金的目光,与书房门口的秦王李世民,以及他身旁的房玄龄,有了一个短暂的交汇。
那是一个极其隐晦的眼神。
没有言语,却交换了万千信息。
秦琼瞬间明白了。
程咬金,从来就不是一个独行者。
他不是秦王府的莽将,也不是冲锋陷阵的先锋。他是秦王李世民藏在袖中的一把刀,一把最锋利、也最隐秘的刀。
这把刀,平日里被包裹在“憨直”、“鲁莽”、“福将”的层层棉布之中,不露分毫锋芒。只有在最关键的时刻,在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时候,李世民才会将它悄然抽出,完成那些英雄好汉们不屑于、也不能去做的,最肮脏、也最致命的一击。
刺杀、离间、卧底、窃取情报……
这些,才是“混世魔王”程咬金,在沙场扬名立万的背后,真正为秦王府所做的事情。
而他的“三板斧”,他的“福将”之名,就是他最好的保护色。它保护着他,也保护着他背后的秦王。
当晚,秦琼独自一人,在演武场上,一遍又一遍地演练着自己的锏法。
月光如水,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
他想起了李元霸,那个单纯得像个孩子,也强大得像个神魔的表弟。元霸的世界里,只有强与弱,胜与负。他看不懂这人世间的弯弯绕绕,所以他死了。
他又想起了程咬金,那个在宴会上醉酒撒泼,在战场上“投机取巧”的兄弟。他将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却也因此活到了最后,并且活得很好。
秦琼缓缓收招,立于场中,仰望夜空中的那轮明月。
他忽然悟了。
这世间真正的强者,或许并非是力量最强的那个人。
而是那个最懂得如何隐藏自己力量,并且能在最恰当的时机,用最有效的方式,达成自己目的的人。
程咬金,就是这样的人。
他的传说,不是一部英雄的史诗,而是一部生存者的圣经。
从此以后,每当再有人当着秦琼的面,嘲笑程咬金是个只有三板斧的草包福将时,秦琼都只是笑而不语。
因为他知道,这世上最大的智慧,叫大智若愚。
这世上最强的武器,叫不被看穿。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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