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一女子牵绳遛狗遭醉酒男子暴力殴打和恐吓事件引发关注。1月23日,贵州龙里县警方就该事件发布警情通报:刘某某(女,34岁)受朋友危某某(女,32岁)委托在天麓一号小区遛狗(两只边牧犬,均栓有牵引绳)。途中与同小区业主王某(男,58岁,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普通职工),李某某(女,51岁,王某之妻)遛狗(三只柯基犬,其中一只未栓系牵引绳)时相遇。双方犬只发生撕咬,引发双方口角。在拉扯犬只过程中造成李某某受伤。王某对刘某某及后期赶到的危某某进行了殴打,导致刘某某,危某某身体不同程度受伤。
2月3日,当事人危女士在社交媒体上称,2月1日晚上,警方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已经下达,当晚就开始执行,王某被判行政拘留16天并合并罚款2000元,此外对辱骂和威胁行为也依法作出了相应处罚。
2月3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联系了该案的另一名当事人刘女士,她确认了该处罚的真实性,她称,2000员罚款是合并后的总额,包括了对王某妻子李某某等人的罚款。
全媒体记者 李青
编辑 丨胡元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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