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日前,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内,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湖畔响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件在这里公开审理,将庄严的法庭“搬”到了蓝天碧水、鸟语花香的湿地公园。旁听席上,除了案件相关人员,还坐着20余名学生,他们眼神清澈,神情专注。
“今天我们将庄严的法庭移至这片生机盎然的湿地公园,具有特殊而深刻的用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殷盼盼在庭审现场说道,“我们希望通过这场‘看得见、听得懂、能触动’的巡回审判,让法律条文在自然场景中具象化,让生态保护的种子在大家心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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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十个世界湿地日到来之际,这场公开庭审是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履职的一次生动实践。检察机关将司法实践与生态保护、法治教育深度融合,采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法治教育”四位一体模式,既对非法捕猎行为依法追责,以司法惩戒筑牢生态红线;又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破坏者承担修复责任,推动其从“破坏者”转变为“保护者”,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为绿水青山注入坚实的法治保障。
庭审结束后,活动的第二课堂随即开启。20余名小学生在检察官和老师的带领下,走进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科普馆。“白马湖湿地是江苏三个国际重要湿地之一,目前已发现鸟类223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4种、二级32种。这里不仅是鸟类的乐园,也是我们共同的自然财富。”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主管杨帆向孩子们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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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认真聆听,不时发出惊叹。随后,大家登上观鸟台,通过望远镜观察湖面上栖息的绿翅鸭、白鹭等鸟类。近距离的观察让孩子们兴奋不已,也对湿地生态有了更直观的感受。
“今天的活动让我知道破坏环境、伤害小鸟是违法的事,白马湖的湿地美景需要我们一同来守护。”金湖娃艺术小学六年级学生高苏研激动地说,“回学校之后我还会跟我的好朋友分享,让大家一起保护鸟类、保护大自然。”
从庭审到科普馆,从观鸟台到互动课堂,这趟湿地之旅成为孩子们难忘的生态法治课。活动中,检察机关还聘任了一批“小小观察员”,让孩子们从法治的接受者转变为参与者和宣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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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三十个世界湿地日。“保护之手,从娃娃牵起;法治之光,在童年点亮。”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仲璐表示,“希望通过赋能‘小小观察员’,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更期待激发更多青少年乃至家庭、学校关注公益、参与法治的热情。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 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拓展公益诉讼检察社会参与渠道,通过持续的努力,让守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治精神在更多人心中萌芽、生长,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
来源 金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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