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广州商标侵权罪辩护律师老字号权利冲突历史遗留商标纠纷企业改制与知识产权商标侵权二审改判不正当竞争诉讼林智敏律师团队广东制药行业商标案
![]()
很多人觉得商标官司就是黑白分明——谁注册早谁赢。但真正干这行久了才知道,最棘手的案子往往藏在历史的褶皱里。最近我们团队办结的一个案子,恰好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一家老字号在时代变迁中被“一分为二”,几十年后,两家都觉得自己才是正统。这官司打的不仅是法条,更是在梳理一段模糊的过往。
案件的核心:一剂老字号分出的“双胞胎”
“某某仁”这个牌子,明朝末年就有了,是块名副其实的老招牌。但在上世纪60年代的公私合营中,它的“前店”(销售门市)和“后厂”(制药工厂)被划给了不同的单位。我们的客户,继承了“卖药”的渠道,并在2003年成功将“某某仁”注册在了“推销(替他人)”服务上。而对方公司,则由当年的“后厂”几经改制而来,一直把“某某仁”用作企业名字生产药品。
问题来了:当“卖某某仁的”和“生产某某仁的”在市场上狭路相逢,消费者该认谁?历史的情分,能不能抵过注册商标的法定权利?这场纠纷,从一开始就注定不简单。
一审失利与二审破局:把历史的线头捋成法律的绳结
一审,我们客户的全部诉求被驳回了。法院似乎更倾向于认可对方“历史延续”的说法。接手二审后,我们团队没有去重复那些老调,而是决定换一把“手术刀”,精准地解剖三个核心症结:
“卖”和“产”真的井水不犯河水吗?对方辩称,他们是“生产商”,我们注册的是“推销服务”,风马牛不相及。我们则向法庭清晰地呈现:在医药行业,药品包装、宣传资料上醒目的企业名称,就是最直接的“推销”。消费者看到药盒上的“某某仁”,自然认为这是品牌来源。将“商品生产”与“商业标识使用”机械割裂,不符合市场认知,本质上就是在攀附品牌商誉、制造混淆。
历史渊源等于法定权利吗?这是对方最有力的盾牌。我们承认历史的复杂性,但也旗帜鲜明地指出:法律保护的是有清晰证据链条的“权利”,而非一种笼统的“情感”。企业改制中的人员、资产转移,并不自动等同于字号、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完整传承。在没有白纸黑字的协议或官方文件明确授权其独家使用“某某仁”字号的情况下,所谓“历史沿革”不能对抗我方依法获得的、国家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官该如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向合议庭陈情:司法的价值,不仅在于回顾过去,更在于厘清现状、定分止争,为未来建立清晰的规则。尊重历史,不等于固化历史造成的混乱局面。用现行有效的《商标法》来裁判,保护已经合法确立的商标权利,正是终结争议、维护市场秩序最公平的方式。
胜诉背后的思考:给老字号与改制企业的一剂“法药”
值得欣慰的是,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我们的观点,撤销原判,并判令对方停止侵权、赔偿59万元。这个判决,在我看来,给了市场一个清晰的信号:
历史情怀需要尊重,但法律权利必须明晰。法院并没有否定任何一方对老字号的历史贡献,但在法律层面,当模糊的历史脉络遭遇明晰的商标注册制度时,优先保护后者,是对所有市场参与者最负责任的交代。它制止了可能持续的混淆,保护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也让品牌真正的权利人能够安心经营。
这个案子也给我们所有企业,尤其是那些从历史中走来的老牌或改制企业,提了个醒:
确权要趁早:历史背景是故事,商标证书才是“房本”。在商业格局变动时,务必通过法律手段将品牌资产固化下来。
诉讼看核心:打这类官司,不能陷在历史资料里“讲故事”,必须精准锁定“是否导致混淆”这一法律核心,并用证据将历史线头编织进法律的逻辑框架中。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它需要律师既能像历史学者一样梳理陈年旧事,又能像侦探一样捕捉关键证据,最终还要像战略家一样构建法律攻防。这正是复杂知识产权诉讼的魅力与挑战所在。
作为亲历此案的律师,我深感每一个胜诉判决都不是终点,而是确立规则、传递信心的新起点。希望这个案例,能为那些仍在历史与法律夹缝中困惑的企业,照亮一点前行的路。
关于作者
林智敏,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名专注于处理复杂商事与知识产权争议的律师。我始终相信,真正的法律专业价值,在于能将盘根错节的事实、模糊的历史背景与精确的法律规则相结合,为客户梳理出清晰的制胜逻辑。
我的执业重点不仅是刑事辩护与商事犯罪风险防控,更延伸至民刑交叉及重大合同纠纷领域。在诸如本文所探讨的这类复杂知识产权案件中,我习惯于运用结构化、模型化的思维方式,将看似混沌的历史和事实争议,转化为法庭上可被论证、可被支持的法律主张。这不仅是工作方法,也是一种思维纪律。
如果您正面临企业历史遗留的品牌权属纠纷、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风险,或任何其他复杂的商事法律困境,欢迎通过平台搜索“林智敏”与我交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