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谨防将保险产品宣传为高收益理财的误导营销
案例概述:
王女士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推荐下,购买了一款年金保险。销售人员在介绍过程中多次强调“年化收益可达6%”“比银行理财更安全”“5年后本金随时可取”,并弱化了保险保障条款,仅突出“稳赚不赔、灵活支取”等优势。
然而,王女士在第三年因资金周转需要申请退保时才发现,该产品前5年退保需承担较高的现金价值损失,实际退保金额远低于已交保费,且产品本质为长期保险而非短期理财。王女士认为自己遭遇营销误导,向监管部门投诉。
案例启示:
保险产品与理财产品属性不同,消费者应重点关注合同条款和现金价值变化,对夸大收益、模糊风险的营销话术应保持警惕。
二、谨防通过制造紧迫感诱导投保
案例概述:
李先生在电话营销中接到保险推销,对方声称其“符合公司内部专属优惠政策”,若当天不签单将“自动失效”,并多次催促其尽快确认投保。销售人员在通话中刻意回避免责条款和等待期问题,仅反复强调“保障全面、价格最低”。
投保后不久,李先生因疾病申请理赔,却被告知仍处于等待期,无法获得赔付。李先生回听录音发现,销售人员从未明确告知相关限制条件。
案例启示:
消费者应避免在被催促情形下仓促作出投保决定,电话销售应完整留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三、仔细阅读健康告知避免理赔纠纷
案例概述:
张先生在为父母购买保险时,销售人员推荐了一款“家庭保障型”健康险,并口头承诺“只要住院就能报销”“不看既往病史”。张先生未详细核对投保告知内容,便为父母投保。
一年后,张先生父亲因慢性病住院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后发现其在投保前已存在相关病史,但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最终拒绝赔付。张先生认为是销售人员未尽到充分说明义务,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案例启示:
消费者应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避免理赔风险,购买保险应以合同条款为最终依据。
(和谐健康无锡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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