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29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本公司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12月31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820,546,8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97,958,580.41元(含税)。其中:A股普通股股份数为12,200,469,974股,本次派发A股现金红利人民币3,538,136,292.46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2026年2月9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9元。
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的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将不代扣代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9元。
(3)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61元。如QFII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如存在QFII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等股东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所得税。
(4)对于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A股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税后实际派发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261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议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议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议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沪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派发日等时间安排与公司A股股东一致。
五、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本次权益分派有疑问的,请在工作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083 6030,0755-2383 5383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0层(100026)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年度落实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研究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2025年,公司以行动方案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具体情况总结如下(本报告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及公司内部统计。):
一、加快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
2025年,公司锚定金融强国建设目标,坚持固本强基、稳健经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各项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建设加快推进。根据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快报初步核算数据,公司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48.30亿元,同比增长28.7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300.51亿元,同比增长38.4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0,835.34亿元,较年初增长21.7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3,199.05亿元,较年初增长9.14%,经营业绩持续稳健增长。
2025年,公司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把功能性放在首位,通过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创新产品工具,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方面,公司依托“投行+投资+研究”综合优势,有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多家领先科技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合计股权承销规模排名市场第一;绿色金融方面,公司构建全链条绿色服务体系,绿色债券承销规模排名同业第一,发布全市场首支碳价差指数等多项绿色金融创新工具及产品;普惠金融方面,公司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全方位、高质量、多层次的普惠金融服务,托管客户资产规模超人民币15万亿元;养老金融方面,公司全面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会境内委托投资组合考评获A档,企业年金服务超过200家大中型企业客户;数字金融方面,公司通过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自主研发“人工智能+”平台,打造智能化、拟人化、高效协同的数字员工体系。
二、落实“看门人”职责,助力资本市场提升发展质量
2025年,公司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好“入口关”、当好“看门人”,有效服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并购重组,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的配置力度,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强化使命担当。公司境内股权和债券承销业务保持领先,A股股权承销规模(现金类及资产类)人民币2,706亿元,市场份额达24%;境内债券承销规模人民币2.2万亿元,市场份额近7%,连续两年承销规模突破人民币2万亿元,金融债、公司债、交易商协会产品、资产支持证券承销规模均排名同业第一。公司不断提升跨境资本运作服务能力,港股股权项目单数排名市场第一,港股IPO保荐规模排名市场第二,中资离岸债承销规模排名市场第一,助力国内优质企业全球化布局与高质量发展。
同时,公司全力服务科技企业和实体企业并购重组,助力产业链整合升级,完成中国市场并购交易规模人民币2,829亿元,完成中资企业全球并购交易规模772亿美元,均排名市场第一。公司聚焦投资硬科技重点领域,通过自有资金及引导社会耐心资本投资,助力科技、产业及金融良性循环。
三、发挥“管理者”功能,服务居民财富保值增值
2025年,公司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统筹优化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金融市场等业务的服务质量,发挥在权益投资、价格发现、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财富的专业“管理者”功能,助力居民财富保值增值。截至2025年底,公司资产管理规模约人民币4.8万亿元(包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部管理规模。),金融产品保有规模超人民币8,000亿元,均较上年末取得显著增长,有效满足了居民多元化财富配置需求。
财富管理方面,公司为满足社会公众的差异化、个性化配置需求,发布“信100”财富管理品牌,覆盖个人和家庭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财富管理需求,打造“证金百宝箱”权益服务体系,业内首创为个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交易、投研、账户等多维智能服务的权益体系。资产管理方面,公司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打造风险收益特征清晰、稳定的产品系列,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ETF管理规模突破人民币万亿元的公募基金公司,多只养老目标基金和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名录。
四、积极发挥金融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
2025年,公司持续提升跨境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金融桥梁纽带作用,更好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国际资本“引进来”,为我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贡献力量。公司提供全球市场专业投资银行服务,持续助力优质企业港股市场IPO和再融资,不断推动跨境并购整合,为客户提供多元境外债务融资服务。公司着力搭建境内上市公司与国际资本的高质量沟通平台,先后在美国纽约、英国伦敦举办“中国投资者日”活动,并打造2025年“中国企业日”交流平台,通过全球化布局、跨机构协同及创新内容设计,成为链接中国优质龙头企业与全球资本的战略平台。
公司积极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及全球客户资源优势,协助上交所、深交所拓展跨境投资者沟通渠道,为全球投资者了解中国资本市场、把握中国未来发展机遇构筑沟通桥梁,包括:协助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在英国伦敦、新加坡和日本东京举办A股优质上市公司与国际投资者的跨境交流活动,协助深交所在澳大利亚悉尼举办“投资中国新机遇-深市上市公司悉尼路演交流会”,协助上交所、深交所举办国际投资者大会等。公司积极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境内外联动深化跨境理财通服务,新增投资者数量与资金汇划规模持续保持行业领先。
五、不断提高市值管理工作水平,通过稳定分红持续增强股东回报
2025年,公司秉持为股东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市值管理水平。公司将业绩说明会作为价值传递和投资者价值发现的重要桥梁,连续五年以“现场举办+网络直播+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并连续四年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公司举办2025年投资者开放日活动暨“信100”财富管理品牌发布会,集中展示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成效,推动公司投资价值、业务发展与品牌传播的同频共振。公司不断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上交所平台累计回复投资者提问50余条,累计组织境内外机构投资者交流70余场,覆盖机构投资者及分析师数量超过300名,对外披露了百余份临时公告及四期定期报告,向投资者及时展现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
此外,公司通过持续稳定的分红,实实在在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自2003年A股上市以来,公司连续23年开展现金分红,累计已实施分红超人民币887亿元。2025年度公司将连续第二年开展中期分红,分红方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拟每10股派发人民币2.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98亿元(含税),占2025年中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32.53%,并向H股股东提供股息货币选择权,将于2026年2月9日完成分红。
六、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质效,优化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2025年,公司按照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并不再设置监事会,董事会席位增加至15人,其中独立董事增加至5人并新增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专业性和多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治理架构和治理效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运作良好,全年共召开12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下设6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29次会议,包括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9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4次、风险管理委员会4次以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6次,就利润分配、增补董事、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审议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履行了审议程序。
同时,公司实施全面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流程,积极落实最新监管要求,评估修订多项风险管理制度,继续提升前瞻性风险研判能力,推进全球一体化的风险管理系统建设与优化,并积极探索利用新技术提升风险管理效能,持续提升风险监测的时效性和风险预警的及时性。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国家兴衰,金融有责”的历史定位,进一步发挥直接融资的主要“服务商”、资本市场的重要“看门人”、社会财富的专业“管理者”功能,加快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以高质量发展成果为金融强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6年2月2日完成通讯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人,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该预案:
1.董事会建议增补吴勇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吴勇高先生作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2.董事会同意吴勇高先生在正式出任公司非执行董事之日起,担任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3.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吴勇高先生正式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后与其签订董事服务合同,并办理相关备案事项。
吴勇高先生简历如下:
吴勇高先生,50岁,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先生曾于1998年至2006年期间先后任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综合管理部经理,于2006年至2008年期间任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于2008年至2011年期间先后任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副总经理,于2012年至2025年先后任越秀资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工代表董事,广州越秀资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吴先生于1998年获同济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年获中山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法律硕士学位。吴先生先后获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及中级会计师职称。
吴勇高先生已接受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证券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吴勇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与吴勇高先生确认:截至目前,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简历所述之外的关联关系,无有关任职的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w)条予以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须提请联交所及公司股东注意。
二、同意《关于审议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落实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落实情况报告》。
三、同意《关于授权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拟于2026年3月31日前召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佑君先生择机确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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