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充分发挥执行措施威慑力,成功执毕一起大额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商户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吕某向申请执行人某商行(系个体工商户)购买货品后拖欠货款,为追讨被欠货款,商行对吕某提起诉讼,经法院调处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吕某分期向商行付清所欠货款22万元。
调解协议生效后,因吕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商行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吕某的银行账户并查封其名下一套房产。面对执行法官的劝诫和督促,吕某频频发出“这点小钱对我不算什么,很快就能给清!”“我有大笔债权即将收回,到时立即支付!”等“豪言”。
然而,吕某作出的履行承诺无一兑现,全部成为空话。为警示吕某纠正错误态度,执行团队向其发出警告,明确要求其在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处置其名下房产。
期限届满后,吕某仍未支付执行款,执行团队遂依法对其名下房产启动拍卖程序。
眼见房产不保,吕某故伎重演,再次以各种“豪言”试图拖延时间,遭到执行法官及商行经营者的一致拒绝。此时,吕某终于认清现实,其就自身的不诚信言行主动道歉并开始筹款。
1月21日,吕某在执行法官的监督和见证下向商行经营者全额兑清执行款,本案得到妥善化解。
执行法官提醒
作为被执行人,应当以诚信态度对待和配合法院执行,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心存侥幸、消极避执,以免触碰法律底线后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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