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冬,北京分行的业务培训班里,保卫科科长挥着账本告诫学员:“金融战线无小事,一张收条都可能牵出命案。”谁也没料到,两年后那番话竟被一桩震撼全国的大案验证。
1960年3月18日下午四点,一封标注“密、速送”的公函被递进人民银行总行传达室。收发员见落款“总理办公室”,不敢耽搁,立刻呈报值班副行长。公函语气急迫:当晚九点西藏活佛讲经会需拨款二十万元修缮寺庙,并特意注明“须用市场流通旧票,十元券为主”。信末,端端正正地写着“周恩来”三字,还附批示“七时前必达民族饭店,交赵全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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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行长请示数位领导,大家直皱眉。电话铃骤响,自称总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催问:“文件收到没有?务必准点送款。”紧迫感扑面而来,加上批示在案,谁敢拖延?两个麻袋、满满二十万元十元旧票,当即装车。
七点出头,运钞车抵达王府井大街上的民族饭店。门口一名戴呢帽的男子迎上来,自报“赵全一”。他递出一纸收条,写着“已收二十万元”,却无印鉴。银行经办员犹豫片刻,男子又从皮包里掏出盖有“总理办公室”红章的介绍信。手续似乎完备,钱款当即交付。运输车离去后,呢帽男子推起自行车,拐进东单胡同,人影很快消失。
七十二小时后,人民银行做账时卡壳:这笔二十万进何科目?报账员习惯性拨通国务院总机核实。对方却反问:“哪封信?哪笔款?”两头沉默,紧随而至的是滚烫的冷汗。3月27日夜十点,周恩来获悉此事,怒不可遏,立即致电北京市公安局:“立案侦破,限期破案!”
副部长杨奇清受命组建专案组。警方先以素描画像在全市张贴通缉,希望嫌犯束手无策不敢花钱,同时调取当日银行与民族饭店门口的证人笔录与车马记录。然而真正的突破,源于那张看似普通的收条。
技术员用放大镜审视收条,“赵全一”书写的“币”字收尾勾画细长、与常用写法不同,倒像账房先生的“馆阁体”。技术员低声提醒:“写这字的人干过会计。”更关键的是纸张。化验说它属于进口统纸,五十年代末北京仅外贸部长期订购。两条线索汇合,矛头直指外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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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初,侦查员携文件进驻外贸部出口局。人事档案显示,一名名叫王倬的职员自1948年东北大学经济系毕业,曾在北平特刑看守所做过会计。他3月中旬突请假称“母病”,此后一直未归。更诡异的是,他的别名栏赫然写着“赵全一”。至此,嫌犯呼之欲出。
4月9日凌晨,目击群众报称柳荫街某院黑烟滚滚,伴随刺鼻油墨味。巡警赶到时,院门紧锁,屋内人影闪动。围墙被翻越后,警方破门而入,在灶膛内掏出未烧尽的假公函残片,地下柴垛下起获一包尚未焚毁的十元旧票。王倬当场被擒,浑身颤抖却仍辩解:“我只想救急。”一句话,声音微弱得像灰烬。
在审讯室里,王倬交代了全部经过。原来,1952年调入外贸部后,他频繁出入公安部礼堂开会,久而久之观察并练习起周恩来的签名。1959年底,他因合伙倒腾洋货亏了本,欠债数千。为筹钱,他伪造了总理办公室信纸、红章与介绍信。作案前先到小铺购置钢板、蜡纸,自制“油印机”,夜以继日刻字印章。电话催款那一着,则借同学在邮电局值班之便用内线拨号,制造真办公室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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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为天衣无缝的王倬仍败给一个“币”字。杨奇清对媒体说:“细节里有真相,破绽永远藏在惯性动作里。”7月28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王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母因协助藏匿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的钱款十九万余元悉数退回国库,少失的一万多元因已焚毁,登记为国有损失。
老案卷里仍夹着那张收条,纸色微黄,墨迹犹在。信条、笔迹、纸张——三件唾手可得的小物件,成了摧毁骗局的铁锤。谨慎与制度或许曾被一时的权威字样所击溃,但冷静的侦查终让真相浮出水面。那是1960年的春末,北京街头柳絮纷飞,钢笔字背后的贪念却已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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