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据钱塘发布消息,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提振消费市场活力,现推出2026年钱塘区“购房+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补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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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购房活动时间:2026年1月14日-3月31日(购房时间以网签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普通消费券使用时间:2026年5月1日-6月30日
汽车消费券使用时间:2026年5月1日-6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在活动时间内,购买本区参与消费券活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非住宅项目)(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并在活动时间内完成网签的完全产权自然人(不含法人)。多个自然人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商定其中一个为参与活动对象。购房时间以网签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三、活动额度
(一)普通消费券活动名额200个,活动补贴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在活动期间内购买参与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非住宅项目)的活动对象,发放普通消费券,具体如下:
1.对在活动期间内购买参与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非住宅项目)的活动对象,且活动对象为目前在钱塘区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在钱塘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当前有效社保的,每套发放10万元普通消费券。
2.对在活动期间内购买参与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非住宅项目)的其他活动对象,每套发放7.5万元普通消费券。
(二)汽车消费券活动名额100个,活动总额500万元。对在活动期间内购买参与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非住宅项目)的活动对象,每套发放5万元汽车消费券。
(三)以上两个补贴活动可以叠加。
四、参与活动方法
购房人于活动时间内在参与活动的房地产企业处购房,签订商品房合同时一并签署本次消费券活动《知晓及参与具结书》(详见附件2),提供活动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劳动合同、社保等相关信息(若为共同购房人的,指定网签合同中一人作为活动对象),并知晓和承诺遵守活动相关规则。
符合条件但自愿放弃参与活动权利的购房人,也须签署《知晓并自愿放弃权利具结书》(详见附件3)。
五、入围名单确定
(一)每套住房为一个参与单位,共同购买的指定其中一名购房人作为活动对象。
(二)普通消费券活动名额(200个)能够覆盖活动期内所有活动对象的,对所有活动对象发放;若活动补贴名额不能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活动对象的,由区住建局委托公证机构,对活动期间所有符合条件的活动对象进行公证摇号,确定入围名单,根据入围名单发放补贴,额满即止。
(三)汽车消费券活动名额(100个)不能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活动对象的,由区住建局委托公证机构,对活动期间所有符合条件的活动对象进行公证摇号,确定入围名单,根据入围名单发放汽车消费券,额满即止。
六、消费券发放与使用
(一)消费券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根据入围名单,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将消费券发放各入围对象的支付宝账户,购房后所得补贴红包可在钱塘区的相关商户通过碰一下支付进行核销。
(二)普通消费券为一张10万元或7.5万元的电子券(根据活动对象的情况进行确定),可在钱塘区的相关商户消费时予以抵扣,具体商户名单在发放平台的活动页面进行展示。普通消费券需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核销,使用时不限使用次数、不设抵扣比例、不设使用门槛。消费券过期作废,不找零、不可提现。
(三)汽车消费券为一张5万元的电子券,在购买相关汽车时予以抵扣,具体名单在发放平台的活动页面进行展示。汽车消费券需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核销,在发生消费行为时予以一次性抵扣,不设抵扣比例,不设使用门槛。消费券过期作废,不找零,不可提现。
七、其他事项
(一)消费券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与核销,活动对象须提前下载“支付宝”APP并完成实名注册,“支付宝”APP的注册手机号务必确保与《知晓及参与具结书》中预留手机号保持一致。
(二)享受消费券后,原则上不允许退房。如确需退房,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已使用的消费券需等额退回,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三)对恶意骗取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严肃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八、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571-86871679、0571-82988936(住建局)0571-82980139、0571-86722632(商务局)
(二)支付宝24小时客服热线:95188。
1月30日,据钱塘发布消息,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提振消费市场活力,现推出2026年钱塘区“购房+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购房活动时间:2026年1月14日-3月31日(购房时间以网签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普通消费券使用时间:2026年5月1日-6月30日
汽车消费券使用时间:2026年5月1日-6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在活动时间内,购买本区参与消费券活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非住宅项目)(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并在活动时间内完成网签的完全产权自然人(不含法人)。多个自然人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商定其中一个为参与活动对象。购房时间以网签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三、活动额度
(一)普通消费券活动名额200个,活动补贴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在活动期间内购买参与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非住宅项目)的活动对象,发放普通消费券,具体如下:
1.对在活动期间内购买参与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非住宅项目)的活动对象,且活动对象为目前在钱塘区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在钱塘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当前有效社保的,每套发放10万元普通消费券。
2.对在活动期间内购买参与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非住宅项目)的其他活动对象,每套发放7.5万元普通消费券。
(二)汽车消费券活动名额100个,活动总额500万元。对在活动期间内购买参与新建商品房项目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非住宅项目)的活动对象,每套发放5万元汽车消费券。
(三)以上两个补贴活动可以叠加。
四、参与活动方法
购房人于活动时间内在参与活动的房地产企业处购房,签订商品房合同时一并签署本次消费券活动《知晓及参与具结书》(详见附件2),提供活动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劳动合同、社保等相关信息(若为共同购房人的,指定网签合同中一人作为活动对象),并知晓和承诺遵守活动相关规则。
符合条件但自愿放弃参与活动权利的购房人,也须签署《知晓并自愿放弃权利具结书》(详见附件3)。
五、入围名单确定
(一)每套住房为一个参与单位,共同购买的指定其中一名购房人作为活动对象。
(二)普通消费券活动名额(200个)能够覆盖活动期内所有活动对象的,对所有活动对象发放;若活动补贴名额不能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活动对象的,由区住建局委托公证机构,对活动期间所有符合条件的活动对象进行公证摇号,确定入围名单,根据入围名单发放补贴,额满即止。
(三)汽车消费券活动名额(100个)不能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活动对象的,由区住建局委托公证机构,对活动期间所有符合条件的活动对象进行公证摇号,确定入围名单,根据入围名单发放汽车消费券,额满即止。
六、消费券发放与使用
(一)消费券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根据入围名单,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将消费券发放各入围对象的支付宝账户,购房后所得补贴红包可在钱塘区的相关商户通过碰一下支付进行核销。
(二)普通消费券为一张10万元或7.5万元的电子券(根据活动对象的情况进行确定),可在钱塘区的相关商户消费时予以抵扣,具体商户名单在发放平台的活动页面进行展示。普通消费券需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核销,使用时不限使用次数、不设抵扣比例、不设使用门槛。消费券过期作废,不找零、不可提现。
(三)汽车消费券为一张5万元的电子券,在购买相关汽车时予以抵扣,具体名单在发放平台的活动页面进行展示。汽车消费券需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核销,在发生消费行为时予以一次性抵扣,不设抵扣比例,不设使用门槛。消费券过期作废,不找零,不可提现。
七、其他事项
(一)消费券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与核销,活动对象须提前下载“支付宝”APP并完成实名注册,“支付宝”APP的注册手机号务必确保与《知晓及参与具结书》中预留手机号保持一致。
(二)享受消费券后,原则上不允许退房。如确需退房,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已使用的消费券需等额退回,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三)对恶意骗取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严肃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八、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571-86871679、0571-82988936(住建局)0571-82980139、0571-86722632(商务局)
(二)支付宝24小时客服热线:9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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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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