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新会公安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执勤民警查获三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超载货车
经检查,三辆货车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载违法行为,运输的货物均为危险化学品。其中,两辆车竟还不是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涉嫌非法营运。
01、粤E39***危化品车辆
该车运载货物:树脂,属于危险化学品;实载16210KG,核载11995KG,超限值4215KG,超限超载率35.1%。
![]()
02、粤JD63***普通厢式货车
该车运载货物:树脂,属于危险化学品;实载10210KG,核载4495KG,超限值5715KG,超限超载率127.1%。
![]()
03、粤A10***普通厢式货车
该车运载货物:工业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实载6050KG,核载4495KG,超限值1555KG,超限超载率34.6%。
![]()
目前,新会公安已依法对三辆货车的超载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同时,针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两辆普通货车的非法营运问题,已依法移交交通运输局作进一步处理。
关于危化品运输: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
(二)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四)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关于超限超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